这个是2017年演变出来的一个互联网传销项目,活动项目注册、送积分、积分兑换人民币,当然了这些只不过是虚假和虚构的,是创始人想出来的一个虚假项目,属于非法集资手段,简单理解就是我们俗称的互联网传销。
2、平安116系统不合法事实:
经查明,天津联家兴物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04月01日在天津注册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发(身份z号:220403192331)。
当事人利用“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以投资680元购买项链为幌子,通过奖励制度,吸引会员再度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
平台会员投单的资金,主要以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形式,交给自己的推荐人,并填写“分享经济报单模板”上报至当事人的报单中心。
推荐人将下线会员投单的资金逐级汇入上线会员账户,由大区经理统一将本团队投单的资金汇入当事人平台拓展部部长许艳华账户。
之后平台拓展部部长许艳华将平台报单资金分别汇入当事人监事刘宏杰、员工南晓宁、戚婷账户;最后由南晓宁、戚婷将平台报单资金分别汇入当事人监事刘宏杰的女儿代丽颖和母亲黄玉玲的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平安116系统是不合法的。
扩展资料:
一、网络传销和传销差不多就是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后拉下线,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因为交的会费低,但是人数多,发展也会很快,利用人民爱财心理,其实就是个绑架敲诈团伙。
千方百计的让你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钱来交给他们,然后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对自己的朋友、亲人实行欺骗。在当今社会上已经有不少的毕业生陷入这个泥潭中。不少的家庭为这些事情而苦恼,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如工商部门的重视和管制。
二、网络传销的种类
1、实物推销
这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被逐渐抛弃。
2、广告点击
另一种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在我国发现不多,但对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邮件骚扰造成极大威胁。
3、mlm模式
也是我们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案例:昆山工商局经检大队查获的利用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网站传销一案中,当事人采取的传销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
传销载体是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站,该网站宣传提供九大平台,分别为: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纳人民币1300元后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
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4、广告提成
近些时候,网上“云广告”盛行,由此非法组织利用云广告概念进行非法传销。因为网络传销隐蔽性和欺骗性,很难让广大网民区分,一般人只以为是“网赚”或者是“广告位”,加上近几年广告在网上的大量流行,广告位的租金越来越贵,所以非法组织利用这一背景,提出花钱买广告位,然后拉取下线买广告位从而获得“提成”的新模式。
而且,很多组织利用比较出名的公司或者纠费平台,例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进行宣传和蛊惑,利用网民相信合法网站的心理发展下线。
因为网络的传播速度快,所以这类组织往往很快获得大量利润,并很快逃之夭夭,网站IP一般使用国外大型代理,给网警的查处工作也造成很大困难。提醒广大网民关注,细心区分,并请教相关专业人士。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平安116系统是否合法
参考资料来源: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余)市监(公)罚决〔2018〕1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传销
是不是传销要看行为及其模式。
1、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入门费,无论是交钱还是花钱买产品作为加入条件。
2、最基本的就是收益主要来自拉人头,而不是销售产品。
3、要发展3级或以上的下线才算传销,并且下线的收益你可以分食,下线的下线的收益你还可以分食,下线的下线的下线的你还可以分食分下去。
4、最终发展成金字塔模式。
因此你先对比是不是这种模式。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传销。但不排除传销分子以此为嘘头进行传销。
有以下行为的则被判定为是传销:
1、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2、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z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关于传销的法律法规有2个:一是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二是刑法224条之一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资料扩展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
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
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
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
资料参考来源:百度百科-物联网
不是战略举措。中国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升级板,物联网话语权属中国,所以叫中国物联网。物联网是信息网络的高科技称呼,是信息传播工具。
由中国政府控制运营。中国物联网与中国物联网三网大循环的所谓分享经济平台没有关系。它源于过去的平安116系统所发起的LCF项目。
只是把中国物联网拿来冠名吸引无知的部分人来做它这个可能成为2018年第二大金融传销庞氏大骗局。运作方法是挂羊头卖狗肉。
扩展资料
中国物联网校企联盟将物联网定义为当下几乎所有技术与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实现物体与物体之间:环境以及状态信息实时的共享以及智能化的收集、传递、处理、执行。
广义上说,当下涉及到信息技术的应用,都可以纳入物联网的范畴,是科技融合体的最直接体现。
物联网是在计算机互联网的基础上,利用RFID、无线数据通信等技术,构造一个覆盖世界上万事万物的“Internet of Things”。
在这个网络中,物品(商品)能够彼此进行“交流”,而无需人的干预。其实质是利用射频自动识别(RFID)技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实现物品(商品)的自动识别和信息的互联与共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物联网
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的行为是传销。
相比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江西省鹰潭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一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件,涉案企业打着“分享经济”的幌子来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天津联家兴物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在鹰潭市余江区以投资680元购买项链为幌子,通过奖励制度,吸引会员加入并发展下线。根据会员发展下线的人数和金额,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
经查,从2017年11月13日至2018年3月12日,平台拓展部部长许某发展会员11万余人,投资金额近7500万元;其下线周某在余江区内共发展会员233人,投资金额1673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公司运营的“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禁止传销的相关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责令相关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资金7500万元,并处罚款200万元,合计770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近年来,网络传销采取了更加隐蔽的包装术,常用的幌子包括电子商务、分享经济、网络理财等。
消费者要识别传销,首先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扩展资料:
他们打着“物联网”的旗号,做着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的恶劣行径,将更多的人拉向深渊。还有很多传销贼称把物品放在网上卖就叫做“物联网”,那叫做网店!
防骗大数据早期发布过 《告诉你什么才是真正的物联网》 ,在文中阐述了物联网的起源、以及应用,与传销贼口中的那些垃圾东西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再来重温下什么才是真正的物联网!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其英文名称是:“Internet of things(IoT)”。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
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
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
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
说白了就是物品连接网络,比如洗衣机、电冰箱、空调连接到自家WIFI,通过APP来控制其功能,这叫做物联网!当然这只是物联网应用的冰山一角!
明白了吧?记住,以后凡是利用物联网概念让你投资多少拿翻倍回报的,统统都是骗子!对于这种人,你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提交给经侦部门!而对于那些臭不要脸的这些传销人渣,法律会审判你们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江西公布网络交易违法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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