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指出,近期,个别企业冒用央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
央行提示称,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此外,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扩展资料:
虚拟货币是非法币的电子化,其最初的发行者并不是央行。这类虚拟货币主要限于特定的虚拟环境里流通。而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但只有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才是法定数字货币。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同时,数字货币也有别于电子支付。在实际使用体验中,数字货币可能与电子支付方式感受类似,但是两者从本质上还是有着较大区别。
在数字货币之前,金融业已经高度信息化。如网上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电子化逐渐普及,实物现金仅占全部流通货币的极少部分。
尽管如此,因其交易时所用的钱都是通过银行账户而来,实际上还是对应着一张张钞票。
参考资料: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传销。但不排除传销分子以此为嘘头进行传销。
有以下行为的则被判定为是传销:
1、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2、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z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关于传销的法律法规有2个:一是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二是刑法224条之一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资料扩展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
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
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
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
资料参考来源:百度百科-物联网
这就是最新的针对40-50岁没文化又想发财的中老年人的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骗局。你要是哪个家人或亲戚做这个,你告诉她这是骗局可能会跟你翻脸奥!被洗脑洗的太彻底了!这个骗局在我们看来漏洞百出,忽悠的没文化的人是深信不疑。让填写详细个人信息注册领积分,还让发展下线,理由是即便是不赚钱对你也没有任何损失。可笑的是物联网、数字货币跟出卖个人信息和发展下线出卖别人个人信息注册会员送积分一点关系也没有,能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硬牵在一起,以便为拙劣的骗局正名。还打着国家***及知名家的名号衬托,把这些大家耳熟能详的名人跟名不见经传没有丝毫征兆就冒出来的田茂国放在一起。还谎称中国成立了数字货币二十四局等等笑掉大牙的忽悠话术。这种利用没文化中老年人对当下新兴热词不了解且急于发财的心理敛财敛财着实可恨。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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