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阿根廷Costaflores酒厂推出了自己的区块链代币,最重要的是,这是基于葡萄酒价值的代币,等同于酒厂生产的酒,相比其它看不到摸不着的虚拟货币,Costaflores酒厂的代币可有着实实在在的价值。
葡萄酒圈用电子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并不鲜见,比如不少商家接受用比特币(Bitcoin)、Litecoin、Peercoin、Dogecoin币等等购买葡萄酒,但Costaflores酒厂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们开发了属于自己的货币,在全球葡萄酒圈算是首例。
Costaflores是一家位于门多萨的小型有机酒厂,由美籍IT工程师Mike Barrow于2003年创建,今年5月6日推出了自己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发行限量代币(被称为“加密资产”),等同于该酒厂一定数量的酒。
代币以成本价出售,当前价格为税后355英镑一枚(约合30元),只能换一瓶Costaflores酒厂的MTB18 (Mike Tango Bravo)葡萄酒,这是一款马尔贝克、小味儿多和赤霞珠的混酿。
自2018年7月起,投资人就可以用他们的代币换酒,如准备在2021年出售,或以更高的价格公开交易手中的代币,就会产生增值利润。
下一年,酒厂将发售第二轮代币,等同于2019年份酒,然后再启动类似的交易过程,以此类推。
关于这一新概念,Barrow的解释是:“我们想让市场决定酒的价值。我们认为,酒的价值不但要反应其品质,还有供需。”
开源
Barrow希望通过“极致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成为全球第一家开源酒厂,借助区块链技术命题的走红,避免市场间潜在的货币波动、杜绝葡萄酒诈骗。
Barrow表示:“我们说的‘开源’指共享所有葡萄园、酒厂及商务信息。我们用低成本的环境传感器将物联网带到葡萄园,我们的工人每天在酒厂、葡萄园,通过相机收集相关信息。我们的所有账户数据都有存档,且公开。我们记录所有的信息,从酒瓶、酒标、瓶塞费用,到薪资、运输和葡萄酒的销售利润。”
威士忌代币
在此之前,北苏格兰蒸馏公司(North of Scotland Distilling Company)也发行过一种代币——caskcoin,投资者通过购买代币,获得部分桶装威士忌所有权。而这些桶装威士忌集中存放于苏格兰的保税仓库中,静待成熟,目前预估价值大约4000万英镑,随着桶内威士忌的年份增长,代币本身的价值也会增加。
物联网是万物相连,有硬件也有软件,互联网是网络相连,大家能通讯,能沟通。
理论上物联网的范畴是大过互联网,且连接设备数量也会多于互联网。打个最简单的例子,小米的智能家居生态系统,买一部X米手机,和一个X米智能WIFI,再买X米的风扇,空调,洗衣机,等等小米电器,你就能在家里面直接用手机 *** 控所有的设备,这个是最典型的物联网,是万物相连,我一个手机作为主控终端可以控制所有的智能设备。
物联网如何赚钱嘛,有人考卖硬件赚钱,有人考卖软件赚钱,有人做方案赚钱,有人做项目赚钱,还有人炒概念吹牛皮,其实物联网的价值是你能够抓取设备的信息,一些国家基本的基建设施场景,比如电力水利核电码头烟草等等,都会需要知道他们目前设备的信息,这样就产生了所谓的物联网需求,然后就会有各种商业行为。
数字货币是比特币,属于区块链的技术范畴,区块链又叫分布式记账,是一种公平公正的数字效验方法,如果你是想了解比特币赚钱,那其实和股票市场割韭菜是一个道理,高买低卖,接鼓传花的游戏,只是现在换了个载体,变成了比特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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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的意思。CITDC是中国数字货币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
中国数字货币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没有任何关系。中国数字货币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发行数字货币。
央行提示称暂时没有发行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这种货币。也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并且只有中国人民银行能够发行货币。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 *** 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 *** 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币圈监管升级!五部委发风险提示:以区块链之名行金融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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