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的行为是传销。
相比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江西省鹰潭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一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件,涉案企业打着“分享经济”的幌子来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天津联家兴物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在鹰潭市余江区以投资680元购买项链为幌子,通过奖励制度,吸引会员加入并发展下线。根据会员发展下线的人数和金额,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
经查,从2017年11月13日至2018年3月12日,平台拓展部部长许某发展会员11万余人,投资金额近7500万元;其下线周某在余江区内共发展会员233人,投资金额1673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公司运营的“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禁止传销的相关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责令相关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资金7500万元,并处罚款200万元,合计7700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近年来,网络传销采取了更加隐蔽的包装术,常用的幌子包括电子商务、分享经济、网络理财等。
消费者要识别传销,首先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扩展资料:
他们打着“物联网”的旗号,做着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的恶劣行径,将更多的人拉向深渊。还有很多传销贼称把物品放在网上卖就叫做“物联网”,那叫做网店!
防骗大数据早期发布过 《告诉你什么才是真正的物联网》 ,在文中阐述了物联网的起源、以及应用,与传销贼口中的那些垃圾东西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再来重温下什么才是真正的物联网!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其英文名称是:“Internet of things(IoT)”。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
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
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
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
说白了就是物品连接网络,比如洗衣机、电冰箱、空调连接到自家WIFI,通过APP来控制其功能,这叫做物联网!当然这只是物联网应用的冰山一角!
明白了吧?记住,以后凡是利用物联网概念让你投资多少拿翻倍回报的,统统都是骗子!对于这种人,你要做的就是收集证据,提交给经侦部门!而对于那些臭不要脸的这些传销人渣,法律会审判你们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江西公布网络交易违法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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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卡,是运营商为物联网服务企业提供的用于智能终端设备联网的,仅面对企业用户进行批量销售,广泛用于共享单车、移动支付、智能城市、自动售卖机等领域,不面向个人用户。由于物联卡与普通手机SIM卡十分相似,市场上出现了真假难辨的“流量卡”。“无需实名认证”的特殊性,更让物联卡成为网络诈骗新工具。针对物联卡的发行、销售和购买,虽已对企业用户进行实名验证,但不少网络诈骗分子依然在市面上购得了大量“无需实名认证”的物联卡,使其成为网络犯罪的新工具。在当前多起投资理财诈骗、网络贷款、兼职刷单、洗钱转账等涉网络犯罪中,犯罪团伙大量使用了物联卡。多地公安民警提出,物联卡市场快速发展,但管控明显滞后,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也给网络安全带来较大风险隐患。大量流通于市面的物联卡不仅让非企业用户比较容易使用,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还让一些游走于灰色地带的“羊毛党”发现了新机遇。
物联卡作为物联网技术的核心,被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自动售卖机、移动支付、智慧垃圾分类等需要无线联网的智能终端设备。物联卡的运营需要通过统一的网络,一般运营商在将物联卡发售给企业法人后,为每个企业开通一个“流量池”,企业所拥有的物联卡在使用过程中消耗的是“流量池”中的流量。运营商可以通过后台管理、控制,甚至定位物联卡。一旦“流量池”中的流量耗尽,而企业又没有及时续费,那么运营商就会通过后台管理使物联卡无法联网。在功能上,物联卡与SIM卡均可以实现无线联网、收发短信息等功能。但物联卡无法进行语音通话。
这种不要轻易相信哦。物联网不是某个公司,而是一种新时代的概念,物联网企业近两年都在快速地发展。虽然说一个新产业的兴起必然会造就一大批新的富翁,但是不管你想要投资谁,都一定要充分认识,评估了之后再做决定。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一、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四、其实说白了就是 让下线给上线1元钱,上线说传授下线赚50块钱的办法。结果等下线给了上线1元钱时,上线就告诉下线再找同样的十个笨蛋做下线的下线就好了。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具体问题类型,进行步骤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内容拓展等。
具体步骤如下:/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
物联卡实名认证有影响,一定要实名。原因如下:
1、诈骗工具,由于物联卡与普通SIM卡十分相似,市场上出现了真假难辨的“流量卡”,无需实名认证的特殊性更让物联卡成为网络诈骗新工具。
2、市场乱象,由于物联网卡市场门槛较低,代理商大大小小可以以“万”为单位计算,有些个人代理商为了吸引个人用户,推出所谓的无限流量,导致于电信物联网卡在个人市场上泛滥成灾,混肴视听,价格也是参差不齐。
3、个人无法使用,物联网卡主要是服务于智能设备,企业项目,而非个人市场的用户。一来物联网卡和手机卡在资费上有悬殊,物联网卡流量资费相对便宜;二来物联网卡归属于企业名下而非个人,如未实名,那么容易被不法份子拿去干违法的勾当而无从追究。
4、信息泄漏,近年来存在过物联网卡上利用实名制**个人身份信息,一些物联网卡商将个人的信息盗卖,不过现在运营商的普通手机卡严格实名制期间,一些担心被注销或者继续使用,购买三照进行冒名实名制),给不知道的用户带来非常大的影响。
扩展资料:
物联网卡是物联网设备三大运营商推出的一种流量卡,不能调用或发送信息(信息可申请),主要用于共享业、车联网、安防监控、智慧农业、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多重科技智能领域。
只要是正规的物联网卡代理商,办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实名的。如今网络诈骗层出不穷,就连物联网卡也被人盯上了,开始强制要求实名认证,工信部也加强了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采取必要的措施,查封了14万个涉嫌通讯信息诈骗等犯罪的电话号码以上。
手机“黑卡”分为两种,一种是物联网行业卡,通常被用于恶意注册账号、发送非法短信等;一种是附加了公民个人信息的回收个人手机卡,被用于**微信号之后,再进行诈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手机“黑卡”禁而不绝 电信诈骗源头祸首难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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