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0〕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通知》(津人社办发[2011]73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始建于1960年,具有59年办学历史。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商科)粮食研究会副会长校,全国百所半工半读试点校,天津市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天津市中西部联合办学协作会会长校,2009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年度荣获天津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2012年学校团委被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委,2012年被市教卫工委授予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被中国教育协会、中国教育发展促进会评年度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学校。2016年被确定为国际先进水平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9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9年拟招聘专技岗教师9名, 其中语文专业教师2名,数学专业教师2名,物联网专业教师1名,艺术类专业教师1名,督导室专业教师1名,烹饪专业教师1名,面点专业教师1名。
拟招聘管理岗人员3名, 其中人力资源岗位1名,医务室岗位1名,信息中心岗位1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1、烹饪、面点专业教师
(1)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
(3)5年以上烹饪、面点教学工作经验,或5年以上在星级酒店从事热菜制作或面点制作的实际 *** 作工作经验。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见附表一)
2、其他专业教师及管理岗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高中起点,初始本科学历),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本人户籍为天津市户口。
(3)年龄30周岁以下。
(4)人力资源岗位和医务室岗位要求有3年以上从事本岗位工作经验。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见附表一)
五、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 《2019年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
六、招聘办法
烹饪、面点专业教师: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试讲、实际 *** 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他专业教师: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管理岗人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招聘公告及网址(2019年11月18日—11月26日)
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食品集团: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2019年11月27日—12月6日)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不少于10天,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二) ,以“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word文档,发送至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招聘邮箱(),其他格式的报名简历一律不予承认。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登记表各项内容,不得漏填,有疑问及时咨询,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填写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
通过简历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核,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要求时间到校,携带各类资格证明到我校进行复审和笔试缴费,现场领取《笔试通知单》。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审核人数之比达到1:3的比例时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须携带材料: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z、毕业z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登记表内实际填写的各类证件及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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