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物联网行业分析报告2022

手机物联网行业分析报告2022,第1张

手机物联网行业市场前景及现状如何手机物联网给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将成为未来的趋势和方向。随着手机的推广和手机网民的普及,手机用户将变为手机物联网的潜在用户,手机物联网将凭着其智能特性进入人们的生活。手机物联网核心关键技术需要突破。除下一代互联网等技

手机物联网行业市场前景及现状如何手机物联网给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将成为未来的趋势和方向。随着手机的推广和手机网民的普及,手机用户将变为手机物联网的潜在用户,手机物联网将凭着其智能特性进入人们的生活。手机物联网核心关键技术需要突破。除下一代互联网等技术外,中国只有极少数手机物联网企业拥有手机物联网商务核心技术。

手机物联网行业分析报告2022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中国物联网产业规模已突破17万亿元,预计2022年物联网产业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预计2025年,中国移动物联网连接数将达到801亿。

在物联网的物体识别、环境感知与无线通信等核心技术方面,手机无疑是物联网时代的基础计算平台之一,手机与物联网的融合将助推网络营销的高速发展,由此,手机物联网商业模式应运而生。智能手机和电子商务的结合,是“手机物联网”的其中一项重要功能,手机物联网应用正伴随着电子商务的潮流而大规模兴起。

当前,从手机物联网的市场发展趋势可以看出,其市场规模成级数增长,增长势头良好,手机物联网商务的前景一片光明,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手机物联网和电子商务的结合,是“手机物联网”的其中一项重要功能,手机物联网应用正伴随着电子商务的潮流而大规模兴起。 未来手机物联网将可便捷实现互联网接入及联网的“人机交互”、“机机交互”。通过手机物联网处理各种相关的生活服务, 手机物联网 如家庭监控、家电控制、金融消费等。

数据显示,中国手机物联网市场规模为79亿元,预计在 2022年手机物联网市场规模将突破5000亿元,同比增长769%,手机物联网市场规模在2025年将达到6000亿元。

随着中国手机用户的普及和手机网民数量高速增长,移动互联网以及物联网的助推下,手机物联网成为一个新的发展领域。手机物联网将移动终端与电子商务模式结合,让手机物联网消费者与商家更加便捷的互动交流,随时随地体验品牌品质,传播分享信息,缔造出一种全新的零接触、高透明、无风险的市场模式。

在政策方面,不少地方政府也出台物联网专项规划、行动方案和发展意见,从土地使用、基础设施配套、税收优惠、核心技术和应用领域等多个方面为物联网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在工业自动控制、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应用试点和示范,并取得了初步进展。

 一、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化
1企业登记注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同一地址可登记多家市场主体。对经营项目无需前置或后置审批、许可的企业,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凡属济南片区范围内的,一律实行备案制,无需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2“一业一证”改革。把同一行业涉及的许可事项,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加快审批全程网办,实现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审批管理。
3“证照联办”。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延续)、食品生产许可(新办)、不涉及实际经营条件变化的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涉及实际生产条件变化的食品生产许可变更、企业名称或住所变更的计量标准器具变更、专项计量授权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8个事项与营业执照申请实施“证照联办”,实现企业营业执照和行业许可证一次申请,同时办理。
4涉企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所有涉企审批事项,凡企业提交的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申请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申请人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后,窗口可先行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待申请人补齐或补正全部材料后,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5“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对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后,能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的,应当场作出行政决定。相应的行政决定依法送达申请人。
6“独任审批官”制度。将企业设立登记、符合简易登记条件的注册登记、不需进行现场核查的审批事宜,由“一审一核”模式改为“独任审核”模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审判官独立审查材料、签发执照,实现简易登记事项“立等可取”。
7“不见面审批”。优化实地勘验方式,综合运用材料简化、数据共享、材料邮寄、自助服务等手段,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模式。
8“无人审批”。建立政务服务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政务服务事项自助申报、办事指南查询打印、企业信息查询打印、税务、社保、不动产查询、交通违法处理等高频业务的办理。
9工程建设项目多证联办联发。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对社会投资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行“建成即使用”审批模式;对社会投资小型工业、仓储类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全链条”精简审批模式。
10 优化用地性质调整流程。申请将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商业用地、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综合用地、文化用地的,均可走简易程序办理,不再履行原控规调整程序。
11、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新增工业标准厂房、新型产业等工业用地,对于容积率及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有特殊要求且具备规划实施条件的,均可走简易容积率调整程序办理,不再履行原容积率调整程序。
12、盘活存量用地鼓励科技创新。存量工业用地转为新型产业用地,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超5%且100%自持的新型产业用地,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13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药监局公布的试点区域内具备相应生产能力的企业生产样品并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人具备相应生产资质和能力的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国家药监局公布的试点区域内的生产企业生产产品。
14加大医疗器械审批上市服务力度。对符合创新医疗器械审批或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要求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安排专人协调国家或省技术机构,为申请人提供指导服务。
15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互联网远程审核处方。集团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满足远程审方的条件下,可按2人服务20家药店的标准配备执业药师。 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济南片区设立自助售药设备。
16推行网络购药服务。济南片区内医药企业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可在网上面向消费者展示其商品(含麻、含特、精神类商品除外),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在线上下单购买,实行“网订店取”“网订店送”。
17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审批双证齐发。实施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审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普通技工学校审批等四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全链条”审批,实现“一份服务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一次审批完成发证”,双证齐发。
18餐饮业实行“注册即经营”。济南片区内开办餐饮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自主开展经营,企业注册时申请人同时出具承诺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及现场核查后置。
19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除特殊食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外,检验检测机构首次申请资质认定、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场所变更时,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
20改革民生计量监管模式。采取统计抽样的方法延长电能表轮换周期,在现有8年基础上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4 年。创新抽检方式,实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现场检验,降低企业抽检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21设立商标受理窗口。缩短商标注册时间,降低企业商标注册时间成本。
22 优化市场准入审批帮代办服务。以更加便利的精准精细服务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忧。组建商事登记服务专班,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业务指导、政策咨询和帮代办服务。
二、税务服务便利化
23涉税事项“网上办”。提供“外网受理、内网处理、外网反馈”的一体化网上全流程办税服务。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和个人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实行网上办理,实现对外支付“一次不用跑”。
24常规事项“自助办”。设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区,在自贸试验区内大型商业综合体、写字楼集中办公区合理设置自助办税终端,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税。
25涉税业务“容缺办”。纳税人遗漏非核心涉税资料,税务部门可先行受理,企业限期补齐。
26税收优惠“简约办”。依照规定为片区内企业提供“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便利享受税收优惠。片区内非居民纳税人可自行判断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27新开办企业业务就近办。对自贸试验区新开办企业,纳税人可任意选择高新区、历下区、历城区一家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税控器、税费缴纳,实现片区内新开办企业涉税业务“一厅式”办理。
28一般程序注销“事项前移、一站办结”。办税服务厅直接受理注销事项,将一般程序注销的检查职能由税源管理、纳税评估部门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后台,实现办税服务厅内一站办结。
29对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实行先许可后核查。对自贸试验区内申请税控系统100万元最高开票限额的企业,办税服务厅受理并审核相关材料后,先行准予许可,并办理相关系统发行、发票发放业务。主管税务机关在许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再依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30首笔出口业务先退税后核查。对自贸试验区内出口企业首笔出口的退税业务,实行先进行备案,办理退税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退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开展核查,原则上20个工作日内完结。
31推行出口退(免)税“当天办”。对自贸试验区内信誉好的企业实行出口退(免)税“当天申报、当天到账”,即企业当天申报退税,税务机关当天审核,国库部门当天退库,退税当天到达企业账户。
32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流程。对签订税企服务协议的企业,由税务机关自动识别其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纳税人无需提交申请即可享受退税优惠。
33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发票实行减免。支持实行规范化会员管理的自贸试验区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对其自然人会员可由平台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34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税收困难减免。属于国家鼓励发展项目并列入市、区重大建设项目(房地产除外)的,建设期间项目尚未投产,如企业建设期内每季度会计利润出现亏损的,可按季自行享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待年度终了后,按照规定办理上年度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事宜。
35融资租赁业务实行出口退税。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并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36实施入户评估检查审慎制度。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除涉及重大举报及总局、省局或市局发布的高风险事项外,原则上不再对其开展入户检查、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37实行纳税人无过错免责制度。对税收政策未明确的涉税事项和重大的特定涉税事项,纳税人涉及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且主动诚信报告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纳税人无主观恶意,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贸易投资便利化
38推进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以企业为单元的总担保、企业自主申报额度的总担保等多元化担保模式,简化“两步申报”税款担保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内财务公司参与税收担保改革试点;开展科创类减免税设备共享改革试点。
39优化企业信用管理。对区内企业经海关认证,符合海关高级认证标准的,直接赋予高级认证企业资质。高级认证企业可申请免除担保优惠政策,布控查验率处于较低水平。
40推行主动披露容错机制。对企业主动报告违规问题或差错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引导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守法自律。
41拓展综合保税区功能。大力推动支持综保区升级21项举措落地生效,推进综保区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对注册在综保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不具备实际入区条件的大型设备,实施异地委托监管。简化文物及文化艺术品进出区监管手续,促进便捷进出,支持开展保税存储、展示交易。
42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流程,支持研发、检测维修、再制造等重点产业发展。简化科研测试用医疗器械进口检验流程,取消验核相关注册、备案证明。采信经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对部分涉及CCC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取消抽样送检。支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允许进口的高附加值数控机床、工程设备、电子设备、通信设备等旧机电设备的进口、维修和再制造业务。支持综保区外有条件的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符合环保要求的“两头在外”保税检测、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对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实施保税监管。
43开展“链上自贸”保税展示展销试点。充分发挥海关监管创新和自贸制度创新优势,利用浪潮集团QID码区块链、物联网技术,构建了以“货物出区(高级认证企业)免担保、一物一码可追溯、展示商品可退回、交易消费才缴税”为特色的全流程保税监管模式,打通国内国际市场双循环关键节点。
44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发展。在综保区内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支持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全面复制推广简化申报、汇总统计、批量转关等创新监管制度,落实“365日无休日,货到后24小时办结海关手续”等。
45搭建特殊物品绿色通道。打造生物试剂、样品、微生物、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一站式监管模式。创新生物制剂集约式检疫查验模式,以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取代逐批审批,缩短审批流程、提高放行速度。
46动植物进出境便捷通关。实施动植物检疫证书低风险清单管理,清单内货物免于提交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简化进境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程序,区内企业提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后,直接由直属海关进行初审,不再由进境口岸海关办理。
47支持济南片区集成电路重点产业发展。发挥海关职能优势,在国家鼓励项目申请、全面适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认证管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开展进口减免税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对进口料件实施保税监管,全面降低企业资金压力。
48实施“四自一简”新型监管方式。支持综保区内企业适用自主备案、合理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四自一简”新型监管方式。
49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快速维权处理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体系,建立投诉联动处理机制,搭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一对一”专人服务网络,切实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金融外汇便利化
50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自主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 A 类企业货物贸易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结算账户。
51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注册且经营场所均在试验区区内的银行可自主审慎选择试验区内企业,为其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
52允许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的相关支付,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53允许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
54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允许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
55开展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企业,关于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的要求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
56对于境外机构按照规定能够开展即期结售汇交易的,允许试验区内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57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自试验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外汇NRA账户)结汇业务。
58支持在济南片区依法依规设立外商投资金融机构。积极争 取国家金融开放政策率先在济南片区落地实施,取消银行和金 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济南片区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推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外资在济南片区发起设立外资控股、参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
59推动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人民币跨境使用。鼓励片区内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境外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货币;允许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开展人民币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 衍生品投资业务。
60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按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适当降低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的客户准入条件,提高资金净流入额度,便利片区内跨国企业集团境内外资金使用。
61支持济南片区内银行按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鼓励和支持片区内银行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
62探索设立专业从事境内股权类投资基金公司。试点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在济南片区设立投资机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63研究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工作。允许境外投资机构在济南片区内发起设立合作制私募基金,向境内投资者非公开募集人民币资金,购汇后或直接以人民币投资于境外市场。
64在严格监管前提下审慎有序进行金融综合经营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金融企业交叉持牌,经批准开展综合经营试点;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控股集团以全资、控股、参股、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等形式,打造金融业态完备、各金融板块高效协同、具备全链条投融资服务能力的金融综合集团。
65支持本地法人银行开展股债联动业务试点。鼓励本地法人银行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开展业务,面向企业提供“股 权+债权”投融资服务,完善“以贷带投、以投补贷”合作机制。
66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包括飞机、重大装备等租赁在内的特定领域业务,进一步推动相关租赁业务的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业化发展。
67建立诚信企业“信易贷”绿色通道。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运用行业信用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会同市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措施,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帮助济南片区诚信企业高效率、低成本获得信贷。
68人力资本价值作价出资注册公司。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股东可以人力资本价值作价出资,出资额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70%。
五、科技创新和高端人才服务
69促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鼓励各类企业、科研记过在综合保税区内建设专门公共仓库、开展保税研发业务。加大济南片区内科研机构进口研发设备税收优惠力度。建设济南片区特殊物品集中监管与服务平台,探索特殊物品及生物耗材“一站式”申报和通关流程。
70引进国外高端研发机构。统筹安排市区联合创新专项资金,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大区域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事业单位共建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
71支持外资研发机构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外资研发机构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或参与国际(国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对区内高端研发机构获得的由我市单位牵头或参与实施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创新项目,择优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72加快国际科技孵化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在科技发达国家建设海外孵化器或研发机构,并逐步推广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根据建设成效给予支持。
73依托综合保税区建设产业中试基地。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在综合保税区联合共建产业中试基地,研发所用进口仪器设备、实验试剂等享受综合保税区各项免税政策。对利用中试基地开展研发活动的科研单位、企业,给予创新券政策支持。
74引进高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对拟长期在济南片区工作的高技术领域外籍人才、外国技能型人才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单位聘雇的外籍人才,放宽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的限制,一次性给予2年及以上工作许可。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优秀外籍毕业生,不设工作经历要求,可申请在济南片区工作。
75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创新发展。国内外知名高等教育机构举办的以人才培养为主的研究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基地)、校区 (分校)、二级学院等;国内高校与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知名高校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可“一事一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76支持引进的高等教育机构探索实行“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发展模式。符合事业单位登记条件的允许进行事业法人登记,允许设立有限公司作为运行实体,以市场化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教育培训及人员聘用、考核、激励等。
77支持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出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法(试行)》,确定设立外资培训机构实行告知承诺制。
78支持设立外商独资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出台《济南片区外商独资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确定机构设立所需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79开展职业资格互认。对持有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认可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持有所在国家(地区)认可的国(境)外职业资格证书在济南片区内均予认可。除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外,济南片区内企业、单位提出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
80放宽医疗服务领域要求。允许香港、澳门和台湾服务提供者在片区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境外资本即可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81给予医疗人才准入便利。鼓励外国医师、港澳台医师来华、来内地行医,优化相关审批流程,做到即时办理。
82给予先进医疗技术优先准入。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先进医疗技术,建立项目备案绿色通道,在风险可控、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优先准入。
83片区内医疗机构可按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支持片区内具备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条件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申报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开展干细胞相关学习培训、学术交流和科研工作。
84推进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权限下放。全面实行医师、护士执业电子化注册制度。支持和规范医师多机构执业。
85强化中医治未病服务。强化医疗机构中中医治未病人才培养,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专职医师,满足规定年限,职称评审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出入境便利化
86外籍人员办理签证、居留证件。我市及省、国家相关人才主管部门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均可在济南出入境管理局办理R(人才)签证及2-5年外国人居留证件。外国人符合办理永久居留的受理上报,将受理初审上报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3个月缩短至20个工作日。
87设立外事紧急事务通道。将片区外国人出席紧急会议、谈判、签订合同等紧急商务活动纳入紧急事务通道加急快速办理。
88简化外籍人员手续办理程序。外国人签证业务办理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紧急事项随来随办,立等可取;居留证件业务办理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紧急事项在1个工作日办结。
89拓宽“绿卡”、泉城服务金卡服务范围。外国人及持山东省“绿卡”、泉城“服务金卡”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实行精准服务,方便持卡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办理签证及居留证件。在签证、居留证件办理期限及办理时限等方面享受上述各项优惠措施。进区投资、创新创业外国人可按照其需要办理每次停留180天、多次出入境有效的访问(F)、贸易(M)、人才(R)签证。
90投资、创新创业外籍人员申请永久居留。将初审上报时限由公安部规定的3个月缩短至20个工作日以内。
91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在境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在读的外国硕士、博士拟将科研成果转化驻区企业或自行在自贸试验区创办企业转化科研成果的,可凭相关证明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居留许可。
92贯彻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新政。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七、生活服务便利化
93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APP应用、微信公众号等,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
94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效率。推动登记、年报等业务网上办理、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与公众查询,承诺为社会组织提供24小时全天候技术服务。加快社会组织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运用互联网手段实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完善社会组织网上投诉举报机制
95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试点开展国际医疗保险结算服务。加大与国内外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力度,开发城市定制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支持医疗机构及其国际医学部通过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实现跨境医疗保险产品的即时结算。
96设置“全市通办、就近能办、一窗多办”的医保工作站。在企业、街道、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可承担异地备案、定点变更、医保信息查询打印等14项医保业务职能的医保工作站,把医保服务事项放在离服务对象最近的地方。
97建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工作模式,减少纸质材料审核程序,实现“一次办成”。
98打造母爱无忧之家。选择具有3岁以下托育服务资质和丰富运营经验的托育服务机构负责运营,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99建立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服务平台。依托高新区户籍儿童招生报名系统,实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材料网上申报。
100建立企业员工全周期服务体系。引入优质物业服务机构,开展学生接送、父母居家照料等延伸服务,打造自贸民生品牌;建立专业的企业管家队伍,提供行政、接待、会议、财务、人力资源等非核心业务外包服务,促进企业专注研发主业发展。

南京的创业门槛已经越降越低,实惠已经越来越多——不想过平庸生活的人们,你还等什么呢?
一、项目篇
选好项目再创业
本应是众人争抢的“香饽饽”,而真正“吃”着的人却不多。2002年,南京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首家推出了1200万小额担保创业贷款,可直到今天,只贷出去411.9万元,还有2/3的贷款无人可贷。虽然中心先后接待了4000多人次的咨询和申请,可实际放贷人数还不到200人。
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是大部分申请人拿不出成熟的创业项目。
在市总工会记者了解到,担保中心提交给银行的贷款申请,都是经过创业指导专家或贷款担保推荐机构论证过的开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一份成熟的创业计划应该包括很多内容,如要有确定的经营者和经营场所,要有市场调研成熟的经营项目,包括这个项目的市场潜力、赢利周期、经营环境等。而大多数申请者提交的“原始”计划书上,是看不到这些内容的。
据了解,政府在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上已做了很多工作,比如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手续费根本不用交。如果是房产抵押,也只需交40元工本费和5元表格费(正常办房产抵押各种手续费要2000多元)。但从目前申请人看,大都对创业项目一无所知,在家躺着等项目的也大有人在。为提高创业成功率,担保中心已经组建了一支创业指导专家咨询队伍,请“二次创业明星”为下岗职工现身说法。如果想创业,又符合贷款申请条件,只要提出申请,就能得到专家指导团专家的“特殊关照”。
此外,市总工会已经和泰和律师事务所接洽,估计今年上半年申请小额贷款创业的下岗职业就将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好的创业项目是创业成功的前提,中心负责人建议有意创业者最好平时多看看相关网站,多留意身边成功的做法,多咨询相关部门,认真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
1、创业项目和反担保条件均放宽
想要创业却没有资金怎么办?
记者从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了解到,近两年来,该中心已经发放了近200万元贷款,帮助近1000人走上了创业和就业之路。今年,担保中心将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门槛。
考虑到下岗失业人员大多收入有限,担保中心将无偿鉴定用于质押担保的昂贵物品。同时,全市6个城区和江宁、浦口2个郊区的房产抵押担保“绿色通道”已经疏通,小额创业贷款人员做房产抵押时一分钱都不收。小额贷款的放贷面也扩大了,过去只有餐饮、服装销售、食品生产、养老、医疗器械业这些老行业可以贷款,现在种植、养殖等一些新的创业项目也被纳入放贷范围。反担保的条件也放宽了,除原来规定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提供担保外,经济效益好、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老板、有稳定收入的白领阶层也可提供反担保。
2、下岗失业人员最高可贷5万元
只要是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具有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60岁以下,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又有志于创业,均可以到担保中心去申请小额贷款。
据了解,担保中心与南京市商业银行洪武支行合作,政府专门拿出300万元的资金,银行再按照1:4的比例发放贷款。在已发放的贷款中,个人申请额度一般为2-3万元。今年贷款的额度还将适当提高,最高可以贷到5万元。另外,下岗失业人员组成创业团队,组建股份制企业或者合伙经营的,最高则可以贷到30万元。同时,担保中心还提出了贷款“三优先两放大”的新政策:“二次创业基地”贷款优先考虑、创造就业岗位多的优先考虑、诚信度好的优先考虑;放大贷款额度、放大发放范围(不再仅限于主城区,要覆盖南京所有郊区)。
3、申请贷款分三步走
第一步,申请人到担保中心咨询。申请人持身份z、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证件,写一份“创业计划申请借款报告”,详细说明借款人的自然状况、自主创业的经营项目及当前市场的经营状况分析、借款用途及借款数额、赢利预测和还款计划。同时还要填写担保中心提供的“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和“反担保合同书”。
第三步,银行贷款。审核通过的贷款申请,由担保中心报到银行,银行与担保中心签订担保合同,并发放贷款。担保中心的承诺是,在申请材料送达15天内让申请人拿到贷款。但并不是所有贷款申请都能得到满足。获得贷款必须要有成熟的项目,而且要保证合法经营。
对一些股份制、合伙经营户的集体贷款项目,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还推出了现场办公服务,合同银行信贷科的人员带着申请表、借款合同等材料,为申贷客户上门办理。
4、19种创业项目可贴息
小额贷款的还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为了鼓励创业,市政府对19个微利行业实行政府贴息。这19个行业是: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三、注册篇
1、工商国税齐上阵创业不再开头难
2004年被媒体称为南京的“创业之年”,省市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创业利好政策,通过对注册验资、名称核准、前置审批、登记审查等各环节的创新与简化,使南京走在了全国创业政策改革的最前面。
去年,南京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通知》,分为8大类23条,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投资创业,;2004年3月1日,南京市政府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创业促进富民的若干意见》,这一意见的推出将最大限度激活民间资本,带动南京新一轮的创业热潮。《意见》列出的十条“鼓励创业、促进富民”新举措,已于3月10日开始施行。据悉,这10条措施在多方面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全面放开企业自主经营的空间,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加速发展,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能。改革创新力度之大,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前列。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十条新政是对以往政策的重大突破,每一条都对创业者具有实实在在的吸引力,让南京市民花最少的钱、用最简单的程序就能圆上老板梦。
开公司办企业,注册资本有着严格的规定,最高门槛在3000万元以上。新政策中,各类企业的注册资本都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过去的注册资本要求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如今只要1000万元以上即可;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过去要求在5000万元以上,现在放宽为3000万元以上;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也降到1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到位
筹备注册资金是开设公司的首要任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开设公司制服务类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零售类企业为30万元,生产批发类企业为50万元,并且必须全部到位方可经营。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可分期到位。这一规定成为大多数白手起家的创业者尤其是下岗工人难以逾越的门槛。新政策对企业创立的第一步最大限度的放宽:企业设立时投资人只需缴付国家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可承诺在3年内一次性缴清或分两期缴清。此举是变相的降低了注册资本金额,让投资者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经营中去,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
4、新政验资可在银行办理
曾几何时,企业验资是创业者最头疼的一件事。企业登记注册时,必须提交具有验资资格的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因此,投资人要找到具有验资资格的中介机构提出验资申请,交上钱等着手续办好。而新政策规定,投资人只需到设有“注册资本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专用账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银行出具的资金凭证即可确认。单单这一项,就为每位投资者省下了500块手续费和5天的时间,全年累计为新办的企业节省800到1000万的成本。
5、经营名称、范围全放开
想开饭店吗?只要名字不与别人相同现在可以随到随办。
以前办理名称登记的法定时间为5个工作日,现在申请人只要凭本人身份z明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可以现场办理。另外,新政策放宽了对投资人和企业名称的限制。即除法律、法规禁止投资办企业的人员外,在职职工也可以出资成为非外资企业的股东。企业使用独创字号且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的,其名称中可以不反映行业特征,例如纺织企业可直接注册为“长城公司”、“黄河公司”等等。
经营范围也放宽了限制。凡国家没有禁止或限制性规定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工商部门依据企业章程核定企业的经营范围。
投资开办企业,往往是万事具备只等执照,有的企业为了一张营业执照等上一年半载也绝不是新闻。南京市工商局局长朱友发介绍说,以往对企业设立登记申请的材料都进行严格审查,因此时间较长。新政策出台后,将推行企业预备期登记制,鼓励待业、失业人员申办企业,对在申请设立非公司制企业过程中条件不具备,但在一年之内能够予以完善的企业,可先行核发营业执照,在执照上加盖“预备期企业”的印章,并实行“预备期管理”,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前置审批可以由工商部门受理后到网上为您并联审批,前后只需7天。
7、生产型企业“开小灶”
以前经营场所证明必须是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新规定贯彻后,生产型私营企业设立登记时,生产场所一时无法解决的,允许其先以注册场所登记注册,核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营业执照,由企业在一年内落实生产场所并办理相应手续。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材料要求,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时,除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外,如无租赁手续,当地政府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同意使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证明,可以视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证明。
8、农民进城经营无需登记
新规定实施后,原先无照经营的城市流动摊贩再也不用东躲西藏地与工商部门打“游击战”了。新规定放宽了对农村个体劳动者的登记要求。过去对农村小商小贩的登记要求不明确,此次则明确规定对于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流动商贩不再登记。运用合同管理职能,大力发展经纪人队伍和中介组织,对农副产品经纪人实行免费培训、免费发证。同时,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不再以无照经营对小商小贩进行查处,农民可以理直气壮进城销售农副产品。
9、合资公司可以个人开设
想以自然人的身份和外商合资开设企业?以前不可能,但现在可以了。
《意见》出台前,工商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只允许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作为中方投资者,投资兴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新规定中,经市政府同意,南京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放宽公民与外商合资合作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外,中国公民(含在职人员)可与境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兴办合资、合作企业。
10、鼓励“知识”入股投资
11、毕业生创业路不再坎坷
南京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十朝古都的政治中心地位,造成了南京人重官轻商、重文轻商的心态,而为数众多的国企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非公经济的成长,南京青年普遍存在求稳不求变的心理。而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式的日益严峻,有关部门开始鼓励青年自主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核准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如今的南京街头处处活跃着民间资本的影子。新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南京广开富民之路的又一力作,创业者的憧憬不必再被繁琐的程序所终结。市场对民间资本的放宽,让源源不断的巨额民间资本将畅通无阻的流向市场,创造更大的社会财富。
四、优惠篇
1、税收优惠政策有三类
据了解,截至2003年9月底,中国已有近200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了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大约35亿元人民币。今年,中国还将继续就此落实好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主要可归纳为三类:一是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鼓励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新的再就业政策出台后,老的政策仍然有效。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这些优惠政策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除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没有规定截止期限外,其他政策有效期3年。
2、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可减免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由于国家自2003年1月1日起提高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这意味着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3年免征税收待遇以后,如达不到月营业额起征点,就可以继续免缴个体经营的增值税、营业税。
具体调整如下: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调整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个人出租房屋采用按期纳税方式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1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每次(日)销售额100元。
江苏省新办企业(2002年9月30日后组建)是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政府对此给予了较大力度的优惠:在2005年底前,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以上的,给予3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对吸纳比例不足30%的,按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的2倍,给予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即每吸纳1%,减免2%的企业所得税;对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只从事零售业务的,按同样的规定条件可以享受除营业税以外的政策优惠(因为商业企业不纳营业税)。
对于现有企业(2002年9月30日前组建)扩大生产规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也同样给予税收优惠:对于现有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以及只从事零售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在2005年底前,如果其新增岗位中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含30%)以上的,可以在3年内,每年享受减征30%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其中,对于免征教育费附加的企业同时也免征教育地方附加费。
4、国有大中型企业安置富余人员有优惠这类企业改制兴办的经济实体(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建筑、娱乐,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除外),符合以下4个条件,就可以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一是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二是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三是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含)以上;四是与安置的富余人员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5、企业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手续分两步:首先,准备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递交书面认定申请,合格的由劳动部门发放《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在拿到《认定证明》后,再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材料办理申请减免,经审批同意后即可享受到税收优惠待遇。
▲企业申请认定需报送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5.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证明)复印件;7.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复印件(企业盖章);8.《劳动保障部年检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9.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企业减免税申请要提供哪些资料1减免税申请表;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5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6《服务型企业营业收入明细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因为企业性质不同,需要其提供的资料在第4项和第6项方面也会不同。
6、个人如何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再就业优惠证》;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向其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即可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手续。
《再就业优惠证》是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继续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凭证,只有持有该卡的下岗失业人员才能申请办理本年度减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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