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工程专业考研方向主要集中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等,以下是各专业介绍:
物联网工程专业考研方向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是国家一级学科,下设信息安全、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专业。
主修大数据技术导论、数据采集与处理实践(Python)、Web前/后端开发、统计与数据分析、机器学习、高级数据库系统、数据可视化、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媒体大数据案例分析、网络空间安全。
计算机网络、数据结构、软件工程、 *** 作系统等课程,以及大数据方向系列实验,并完成程序设计、数据分析、机器学习、数据可视化、大数据综合应用实践、专业实训和毕业设计等多种实践环节。
物联网工程专业考研方向2: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是一门研究用工程化方法构建和维护有效的、实用的和高质量的软件的学科。它涉及程序设计语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系统平台、标准、设计模式等方面。
在现代社会中,软件应用于多个方面。典型的软件有电子邮件、嵌入式系统、人机界面、办公套件、 *** 作系统、编译器、数据库、游戏等。同时,各个行业几乎都有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如工业、农业、银行、航空、政府部门等。这些应用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生活效率 。
物联网工程专业考研方向3: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子通信工程英文名为Electronics and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是电子科学与技术和信息技术相结合,构建现代信息社会的工程领域,利用电子科学与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基本理论解决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电子控制、仪器仪表、计算机设计与制造及与电子和通信工程相关领域的技术问题,研究电子信息的检测、传输、交换、处理和显示的理论和技术。
前景
物联网的应用仍然存在成本、技术、政策、用户壁垒等瓶颈,从目前情况来看,环保、安防、智能交通、农业、医疗推广的可能性最大,而企业和个人的物联网应用的普及仍然需要较长时间。虽然未来物联网将拓展到智能家居、智能交通、智能医疗等各个领域,但现在还没到广泛应用的时候,估计在中国还得需要几年的时间。
物联网产业的兴起,不能跟风无序地发展。当前,我国还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各个产业链还缺少一定的行业标准,RFID应用产业市场密钥体系独自为政,国内也缺少统一的行业标准,每家企业生产的产品绝大多数是不通用的。
包括刚刚兴起的手机一卡通,电信、移动、联通三家采用的是不同的技术标准,即使同一家运营商采购的标准也不尽完全相同;因此物联网产业的兴起,更多的需要政府部门引导整个产业链出台更多行业技术标准,以规范各个产业的生产、研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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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重庆 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 校招 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科技学院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科技学院
院校代码:11551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创建于1951年,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为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校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硕士、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 学校现占地1986亩,图 书 馆藏书196万余册,并拥有大批数字化信息资源。学校现有全日制 研究生 、本科生、 留学 生等在校学生2万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70个,其中26个普通本科专业按10个大类进行招生,学生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所包含专业名称如下。
1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2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3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包含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
4工商管理类(包含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5材料类(包含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功能材料、焊接技术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
6 计算机 类(包含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专业)
7化学类(包含应用化学、化学专业)
8化工与制药类(包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专业)
9地质类(包含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
10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艺术 与科技专业)
第十二条 学校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 就业 状况、历年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不超过普通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生源省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在 高考 改革省份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1普通类本科专业每学年 学费 4625—6250元/人;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学费11500元/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每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人。
2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 学习 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分专业收费标准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并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批准、 新生 入学须知中通知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芬兰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Haaga-Helia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双学位模式,招生规模为60人/年。学生本科 毕业 且达到授位条件,颁发重庆科技学院本科毕业 证书 ,同时颁发重庆科技学院与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学位证书。该项目引进的专业核心课程由哈格-赫利尔应用科技大学派专业教师在重庆科技学院校内或线上(疫情期间)进行全英文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条件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教育部规定制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投档规则,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3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05%以内;实施 平行志愿 模式设置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4对普通类别进档考生( 内蒙古 自治区除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规则录取。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 志愿 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同分排序规则(特殊类型除外)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使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比较。
(2)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7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类),对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8艺术美术学和设计学类
(1)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
(2)在实施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招生计划数100%设定调档比例录取,并按投档分数公布相关录取信息。
(3)在考生的高考文化课、专业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份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比较专业成绩,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9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按《重庆科技学院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六章 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均到大学城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就读。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奖贷助措施
1设置了十余项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
2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学生进校后转专业按《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重庆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当年发布的有关工作通知为准。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z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颁发重庆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招生监督及联络
第二十一条 监督申诉
重庆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022134
邮箱:jjsb@cqusteducn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
1通讯地址: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20号
邮编:401331
2联系电话:023-65026868,65022363
3邮箱:zsb@cqusteducn
4学校网址:>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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