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2020)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决定(2020),第1张

一、增加一款,作为第七条第一款:
本市鼓励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鼓励消防救援机构和社会消防组织运用先进科技成果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二、增加一款,作为第九条第二款: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三、将第十条第四项修改为:
(四)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保障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
(五)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或者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推动整改。四、将第十一条修改为: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指导、督促本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指导、支持、帮助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依托城市网格化等综合管理平台,对公共消防设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置;组织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相关工作。五、将第十二条第四款修改为:
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商务、教育、民族宗教、民政、司法行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育、交通、民防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根据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六、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单位实行清单式分类管理,监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将第二项修改为:
(二)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七、将第十四条第二款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对辖区内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和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二)依职责对监督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进行核查,并监督整改;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四)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事故原因,依法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公安机关应当与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在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核查、火灾事故调查、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协作;公安派出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协助消防救援机构查处违法行为。八、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七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
(五)自行或者委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并自评估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九、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管理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承接物业管理时,查验共用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做好查验、交接记录,并告知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及时告知全体业主;
(二)制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作规程,建立消防档案,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记载消防档案内容;
(三)按照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进行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管理;
(四)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业主、使用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损坏,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按照国家和本市住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四条:
本市推动智慧消防建设,将其纳入“一网统管”城市运行管理体系,依托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为火灾防控、区域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管理、公安、交通、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经济信息化、民政、市场监管、民防、气象、教育、卫生健康、商务、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业应当共享与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的监管和服务信息。
本市推动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建设,加强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将监控信息实时传输至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
鼓励其他单位设置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

智慧消防建设目的:

消防物联网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理念,围绕消防安全相关的人、车、事、物、数,打通与视频监控系统,整合房屋、地理等基础数据,构建全域覆盖、全时可用、全局可视的火灾防控体系,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智慧消防系统内容:

智慧消防系统具备火灾初期自动报警功能,并在消防中心的报警器上附设有直接通往消防部门的电话、自动灭火控制柜、火警广播系统等。一旦发生火灾,智慧消防系统能立即本区域火灾报警器上发出报警信号,同时在消防中心的报警设备上发出报警信号,并显示发生火灾的位置或区域代号,管理人员接到警情立即启动火警广播,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启动消防电梯;报警联动信号驱动自动灭火控制柜工作,关闭防火门以封闭火灾区域,并在火灾区域自动喷洒水或灭火剂灭火;开动消防泵和自动排烟装置。

中国小微场所数量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三小场所有5000万个,涉及面广、流动性强,经营业主安全意思薄弱,导致隐患极大,一直以来是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痛点。中消云智慧消防可以发现警情早、告警流程简单、自动通知火警场所及周边人员撤离,把损失降到最低。

智慧消防系统文物古建筑、古村落场景应用,通过建立起消防物联网体系,实现网格化管理,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移动APP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在线培训等方式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人防+技防,不断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1、智慧消防系统建设,从细节入手

用电安全、烟雾监测、值班人员在离岗、消防水源监控、消防设备设施分布情况,日常巡检完成情况,消防设备设施的损坏、维修、更换情况,报警信息的处置情况,各个单位的消防工作是否到位,通过智慧消防系统建设,借助智慧烟感、传感器,RFID等软硬件产品,我们在系统上就能过直观的看到各项数据,进而了解各个地区、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实现火灾隐患防控,消防管理运维的常态化,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早消除。

为做好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提供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方案,基于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借助智慧消防体系建设落地生效;文物单位通过智慧消防云平台、移动APP就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评估,及时更换提升老旧、破损设施设备,确保使用效能。

2、强化管控措施,加强应急体系现代化建设。

智慧消防为部门监管、上级监管,日常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信息化、数字化的展现形式,消防工作内容更加明确,建立起消防工作、监管闭环,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联防联动、自纠自查等工作机制,形成定期检查、整改隐患、验收核查、隐患归零的闭环管理机制。建立消防应急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智慧消防系统实现从消防队到微型消防站再到基层网格的力量配置和协同配合,在线学习、培训,定期开展演练,提升安保人员隐患自查自纠和应急处置技能,提升自救能力,提高到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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