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联网的定义:
物联网是一个基于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的信息承载体,它让所有能够被独立寻址的普通物理对象形成互联互通的网络。
2、物联网的组成:
物联网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层面,即:感知层、网络层、平台层以及应用层。具体如下:
(1)、感知识别层。
感知层是物联网整体架构的基础,是物理世界和信息世界融合的重要一环。在感知层,我们可以通过传感器感知物体本身以及周围的信息,让物体也具备了“开口说话,发布信息”的能力,比如声音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光强传感器等。感知层负责为物联网采集和获取信息。
(2)、网络构建层。
网络层在整个物联网架构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它负责向上层传输感知信息和向下层传输命令。网络层把感知层采集而来的信息传输给物联云平台,也负责把物联云平台下达的指令传输给应用层,具有纽带作用。网络层主要是通过物联网、互联网以及移动通信网络等传输海量信息。
(3)、平台管理层。
平台层是物联网整体架构的核心,它主要解决数据如何存储、如何检索、如何使用以及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问题。平台管理层负责把感知层收集到的信息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进行有效地整合和利用,为人们应用到具体领域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
(4)、综合应用层。
物联网最终是要应用到各个行业中去,物体传输的信息在物联云平台处理后,挖掘出来的有价值的信息会被应用到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比如智慧物流、智慧医疗、食品安全、智慧园区等。
扩展资料:
物联网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
1、获取信息的功能。
信息的感知、识别,信息的感知是指对事物属性状态及其变化方式的知觉和敏感;信息的识别指能把所感受到的事物状态用一定方式表示出来。
2、传送信息的功能。
传送信息指的是信息发送、传输、接收等环节,最后把获取的事物状态信息及其变化的方式从时间(或空间)上的一点传送到另一点的任务,这就是常说的通信过程。
3、处理信息的功能。
处理信息指的是信息的加工过程,利用已有的信息或感知的信息产生新的信息,实际是制定决策的过程。
4、施效信息的功能。
施效信息指的是信息最终发挥效用的过程,有很多的表现形式,比较重要的是通过调节对象事物的状态及其变换方式,始终使对象处于预先设计的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联网
凯文·阿什顿。
英文名Kevin Ashton,他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执行理事和麻省理工学院自动识别中心的创始人。
因为提出了物联网的概念,所以也被称为“物联网之父”。凯文·阿什顿曾说过:互联网时代美国第一,物联网时代中国第一。
提出过程:
“物联网”概念最早是他于1998年春在宝洁公司的一次演讲中首次提出。
90年代中期,艾什顿加入宝洁公司做品牌管理,负责发布玉兰油彩妆系列。当他走入零售店铺巡视时,发现了一种棕色的唇膏总是处于售罄的状态,而库存里却还有不少。
一开始,艾什顿被告知这只是偶然的现象,但经过调查,他发现至少在十家店铺中,有四家存在同样的问题,没有在货架上有针对性的摆放正确的产品。
当时,零售商利用条形码管理库存,但是这并不能帮助他们选择应该在货架上摆放何种商品,因为条形码无法跟踪物品的位置信息。而零售商推出的会员卡中,会内置一种应用了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无线通信芯片。
这让艾什顿产生了灵感,如果在口红的包装中内置这种芯片,并且有一个无线网络能随时接收芯片传来的数据,零售商们就可以获知货架上有哪些商品,及时知道何时需要补货了。
于是,艾什顿开始在宝洁公司的内部讲座中使用“物联网”的概念,认为移动互联技术可以使得万物相连,帮助人们更好地做出决策,这引起了广泛关注。
当时作为麻省理工学院(MIT)赞助商的宝洁公司遂派艾什顿与MIT合作进行研究,成立了自动识别(Auto-ID)中心,将物联网的概念变成了现实,专注研究RFID技术以及智能包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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