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2、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坚持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
3、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
二、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
1、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2、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绿色农业。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推广适合精深加工、休闲采摘的作物新品种。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
3、延伸农业产业链。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品种范围,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发展,促进其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加快消化粮棉油库存。支持农村特色加工业发展。
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在各省(区、市)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辅助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产地营销体系,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城市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4、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家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有序发展新型乡村旅游休闲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
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农业部、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业局等负责)
5、大力发展农业新型业态。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6、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
扶持发展一乡(县)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研院校和“星创天地”,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企业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1、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
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开展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流向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2、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引导其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龙头企业要优化要素资源配置,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提高产品附加值。
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农垦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推进垦地合作共建,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3、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
推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健全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支持流通方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全国性和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由主要从事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4、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订、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质量检测、信用评估等领域,将适合行业协会承担的职能移交行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支持联盟成员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5、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资源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同等对待。
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
1、创新发展订单农业。
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2、鼓励发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
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探索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
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
4、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引导各地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五、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1、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其健康发展。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优化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推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鼓励发展政府支持的“三农”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动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
3、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农村创业,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
鼓励科研人员到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任职兼职,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农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创新,积极开发农产品加工贮藏、分级包装等新技术。
4、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加快完善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
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逐步健全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
5、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实施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关扶持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作,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
六、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
1、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
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投入,中央财政在现有资金渠道内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2、开展试点示范。
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
3、落实地方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
4、强化部门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加强农村地区末端网络建设
加快实现村村直接通邮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符合客观现实条件、具备经济合理性为原则,制定建制村直接通邮统一标准。建立建制村通邮情况台帐,确定各地区直接通邮的具体方式、标准和进度要求,明确各方责任,争取地方支持,逐步实现频次稳定、安全便捷、邮件投递到村的邮政服务。
补齐农村地区快递短板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在乡镇直接设立快递网点。支持快递企业开展员工返乡设点。引导快递企业与第三方合作,或多家快递企业之间合作,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建立合作网点。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快递服务众包众筹模式,规范引导农村淘宝等电商企业的农村线下服务点从事快递服务,完善农村末端快递服务网络。
促进农村邮政快递合作完善农村地区邮政快递合作模式,支持邮政企业为快递企业代理投递农村地区快件,鼓励邮政企业将农村邮政网点建设成平台开放的“快递超市”。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合作承接农村电商的物流项目。鼓励寄递企业在农村电商业务量较大的地区互相开放自提网点。
优化农村网络组织运行体系
提升仓储分拣能力支持寄递企业对地市和县级仓储配送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形成市县运营节点,促进城乡有效联动。引导寄递企业参与物流园区建设,加强与大型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的有效对接。支持寄递企业利用农村客运站、货运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立仓储分拨中心。完善乡镇邮政网点的服务功能,打造上接县、下联村的中转节点,支撑农村电商的仓储配送。
完善运输配送体系健全寄递企业县级节点与上下游的运输组织网络,实现农村寄递网络与干线运输网络的有效衔接。鼓励寄递企业在业务流量稳定、流向集中的农村地区,加快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邮件快件班线模式,开展市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运输配送服务,提高农村邮件快件寄递时效。鼓励寄递企业之间整合资源,合作开发运输线路或委托第三方运输。鼓励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
提高末端服务质量鼓励寄递企业加大对农村运输和投递环节的投入,缩短农村地区邮件快件寄递时限,提高邮件末端投递水平。完善村邮站运行机制,加强村邮站的业务培训、技术支撑和质量监督。鼓励村邮站丰富功能,发展综合便民服务的同时,叠加邮件快件的接转投递及自提服务功能。鼓励快递企业提高农村收派件补贴,提高农村快递网点运营水平。
创建服务农村电商的知名品牌
搭建农民脱贫创业平台推动寄递企业发挥“邮政在乡”“快递下乡”优势,采取精准手段和连带方式,降低贫困地区创业成本,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增收。鼓励寄递企业聚焦农产品进城,服务农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和农村散户,提供平台销售与寄递服务;联系地方商务部门、农业部门,自主开发地方特色农产品。支持寄递企业开展农村公益性活动。鼓励邮政企业开展关爱贫困地区小学生的“爱心包裹”项目,开展帮助贫困母亲的“母亲邮包”项目等活动。
发展“互联网+”农村寄递鼓励寄递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服务模式变革。引导寄递企业与涉农电商平台对接,在电商、金融、运输、寄递等领域开展合作,协力推动农村电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寄递企业与电商企业的农村服务站点开展业务合作与设施共建,逐步形成包容开放、融合共享的“互联网+”农村寄递体系。
打造农村电商自有品牌鼓励寄递企业设置自有农村电商平台,开设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频道。推动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统一开发、统一建设,将农产品品牌由地域品牌向企业品牌转化。支持邮政企业依托邮乐网、邮掌柜、便民服务站和分销渠道资源,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邮政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引导寄递企业重视品牌效应,拓展品牌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竞争能力,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差异竞争的农村电商自有品牌。
完善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模式
发挥区域优势开展“农产品+大同城寄递”支持寄递企业结合自身区域优势,完善“农产品+大同城寄递”模式,采取就近原则,立足便民惠农,通过网点广告、电商网站、公众号等形式销售寄递本地农产品,培育区域消费市场,服务当地农业发展。引导寄递企业与当地农村合作社、供销社等专业机构合作,提供定制化服务,支持当地农产品输出。对于集中生产的农产品,批量进城。对于散户生产的农产品,整合进城。
发挥渠道优势拓展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支持寄递企业与大型农业生产企业合作,试点开展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入驻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物流商贸基地,参与推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完善“现代农业+快递”模式,推动形成“一市一品”、“一县一品”,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 *** 作性,提升快递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
利用速度优势开发特色农产品的原产地直供支持寄递企业以原产地特色农产品为主要切入点,形成“一头对接农户,一头对接用户”的直供模式。推动寄递企业逐步形成一套适合“原产地”特色的策划、采购、销售、寄递流程,采取差异化寄递服务模式,生鲜农产品区域内限时寄递,干货农产品全网寄递。引导寄递企业以项目运作模式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大力发展常温和冰鲜农产品的直达寄递服务。
利用金融业务优势开发农村普惠金融特色产品鼓励邮政企业在服务农村电商过程中为农民提供便民汇款、小额贷款、代收货款、便捷支付等邮政金融服务。支持邮政企业在补白网点开办代理金融业务,提高农村地区邮政金融服务覆盖率。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开发符合贫困地区发展特点的普惠金融特色产品,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优惠政策。支持邮政储蓄银行试点开发农村地区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利用网点优势开展农村电商代购批销鼓励寄递企业在农村网点开展便民代购服务,为农村用户创造网上购物的实惠与便利。鼓励寄递企业结合农村网点建设,建立批销商品体系,通过大数据引领,加快引入适合渠道批销的高频消费商品。鼓励邮政企业对“邮掌柜”系统的`批销功能进行优化,完善订单结算等功能模块,提高村邮站、“邮掌柜”加盟店等农村服务点的积极性。
强化科技和信息应用支撑
提高运输配送装备的专业化水平推广适合农村运输的经济适用车辆、标准化运载单元和专业化装卸设备,鼓励寄递企业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电动车辆以及清洁燃料车型,加快淘汰安全隐患大、能耗排放高的老旧车辆,提升农村运输和配送的安全性、经济性。引导寄递企业评估现有网络环节和节点的 *** 作能力,根据冷链物流发展需要增加多温层节能冷库、末端网点冷链设施和专业冷藏车辆。
推广应用绿色环保的农产品包装引导寄递企业改进农产品的运输包装,在材料选择、包装设计等方面充分考虑绿色环保需要、农副产品特性和销售市场特点,促进包装与农产品特性、营销、品牌的有机结合。推广可折叠式、嵌套式包装箱,降低回收成本,提升回收效率。督促寄递企业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采购符合相关等级的食品包装材料。
推动信息整合和升级改造鼓励寄递企业推进农村网点设备标准化,配备PDA手持终端,纳入信息化系统统一管理,实现基层网络节点的信息整合和升级改造,完善邮件快件信息跟踪。鼓励寄递企业与交通、农业、供销等行业电商信息系统实现对接,逐步建立农村电商供求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搭建农村物流信息平台。
加大政策保障支持力度
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加强与地方发改、财政、国土、商务、交通、农业、供销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争取地方在规划、财政、土地、项目、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推动将寄递服务纳入地方政府农村电商项目。支持寄递企业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网点改造为益农信息社。推进各方扶持政策对邮政业的细化和落实。
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农村电商寄递服务的财政投入,争取各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农村电商发展基金、“农产品进城”时效配送补贴等资金支持,争取地方政府对寄递企业的电商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农村寄递网点建设、设施装备改造、信息系统建设、组织模式创新等项目给予资金扶持。争取建立交通、农业、供销等对农村电商寄递的资金支持渠道。
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完善农村地区快递网点末端管理机制,探索对农村快递服务公众满意度、快递时限准时率开展调查。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管理,督促寄递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寄递渠道安全畅通。支持寄递企业根据业务发展实际,制定适合农产品寄递的包装、运输等企业标准,参与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搭建与相关行业交流平台,推动人才培训、市场营销、质量监控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根据本意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充分发挥企业主观能动性,主动对接邮政管理部门,形成政企合力,因地制宜选择服务农村电商的推进路径和发展模式。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发展和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相结合,切实履行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发展的工作责任,为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做出贡献。要加强宣传、营造环境,提升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的社会认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当地服务农村电商取得良好效果的典型企业、典型项目给予表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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