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迎江区计划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计2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计划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在迎江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时间及网址
2021年7月16日在迎江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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