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云智慧消防怎样?

中消云智慧消防怎样?,第1张

中消云智慧消防在行业内一直处于领导地位,2012年至2019年,全国共发生在电气火灾702万起,占全国火灾总量的30%以上,因此加强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刻不容缓。中消云智慧消防物联网云服务平台可实现火灾隐患巡查、远程控制、精确定位等功能,针对工业企业、娱乐场所、商业街等电气设备多、用电量大场所实现用电安全事故早发现、早解决,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中消云提供专业物联网云服务解决方案,引领智慧消防应用时代潮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法律、法规对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依法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工作。
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的消防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规定协调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成员单位落实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工作考核等工作。第五条 有关行业组织应当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自律管理,推动会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捐赠款物按照规定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保养,消防车辆、器材配备,消防公益活动,以及对消防救援中受伤、致残人员和牺牲人员遗属的慰问。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预防、消防公益宣传、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技术,采取政府投资、委托运营等方式,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开展全时段、可视化的消防安全监测、评估和预警。
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行业管理、信用监管、保险服务等方面充分利用消防大数据成果。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各地区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加强消防科普基地、消防体验馆和消防主题公园等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场所建设。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加强以下消防工作:
(一)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具体机构和人员,落实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健全网格员消防培训、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
(二)加强对辖区内老旧建筑、小型场所、“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农家乐(民宿)、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加强对村级工业园等农村生产经营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和责任;
(四)协调处理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加强对辖区内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按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等原则,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督促监护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加强对孤儿、留守儿童、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等人员的用火用电安全监管。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岗位履职能力进行考核评价,并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场所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依法持证上岗。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参与消防工作。
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聘请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参与对本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第十二条 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粮食储备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督促指导相关物流、寄递、仓储场所经营者、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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