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怎么垮了?

苏联怎么垮了?,第1张

与其说苏联解体,不如说是俄罗斯等加盟共和国、苏联人民主动抛弃了苏联。

从古至今,世界大国都很难被外在力量打倒,如果它被打倒了,大概率是内部出了问题,而问题日积月累,最终从内部击垮了大国。

苏联,一个曾经伟大的国家,毕竟,昔日的沙俄积贫积弱,被称为帝国主义链条上薄弱的一环,虽然军力强大号称欧洲宪兵(也是人口体量优势堆积出来的),但是民众生活困苦,经济薄弱,苏联建立后,短短用了十几年时间,就发展成为欧洲数一数二的工业大国(民众生活依旧困苦),但好歹成了欧洲强国,这为后来抵抗德国入侵、和美国冷战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战,苏联人和德国人死磕4年,付出了二战参战国里最大的牺牲,为自己在战后成为世界一霸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把中东欧一票国家收入自己的麾下,组成华约集团,自成一体,对峙西方。

如果说20世纪上半叶,苏联还算走的正路,那二战后的40多年,苏联完全走上了歪路。

它选了一条最不该选的道路——冷战,面对西方的压力,苏联积极回应,甚至主动出击,从此陷入40多年的军备竞赛之中。

西方敌视苏联集团,要消灭苏联的威胁,苏联要推行世界革命,实现人类大同。

姑且不论双方的矛盾,苏联要正面硬抗西方和美国,这不是喊几句口号就有用的,你得花钱,不断的花钱,甚至超出你的能力极限。

当然,这对苏联统治集团来说不是什么难题,穷兵黩武之下,苏东集团的军事装备水平始终保持着对北约集团的有效威慑,苏联的500多万军队、十几万辆坦克、数万枚核d、几十艘核潜艇、数个航母战斗群、火箭卫星导d样样世界第一梯队,苏联的鼎盛军力实现了对西方的绝对威慑。

那时的苏联,西方国家是需要谨小慎微对待的。

当然,成为世界一霸,光鲜是很光鲜,但光鲜的背后,是苏联止不住地向外流血以及始终尖锐的民生问题。

苏联集团内的生态圈,大致就是众小弟吃大户的样子,至少俄罗斯是这么认为的(其实东欧一帮国家大致付出多回报少,得利的主要是苏联需要拉拢的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

苏联要维持与北约相抗衡的军备竞赛,又要维持对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革命输出援助”,结果,到了1970年代之后,诸多亚非拉国家,都成了苏联躯体上的吞金兽,而苏联再大,总体实力也是有限的。

戈尔巴乔夫掌管苏联后,苏联的军费高达GDP的2成,财政收入的4成多都给了军工和对外援助,在如此恐怖的财政比例下,苏联民众的生活水平也就只能常年维持在小康之下的水平。

对苏联民众乃至众多精英来说,虽然好像自己是世界超级大国的民众,享受着无上的荣光和尊严,但是只要他们稍微实际接触一下发达国家甚至一些第三世界国家,那他们的信念就会临近崩溃,因为苏联要拯救全世界,但是世界上比他们日子过得好的国家一抓一大把,这些国家的民众吃得好住得好,这些国家的人们,需要苏联来拯救吗?

其实,即使从1980年代勃总时代之后开始改革,苏联也是很有机会重新焕发青春的,毕竟苏联的家底还是很深厚的,再不济,把军备裁减一半,把对外军援砍掉一半(也不会撼动苏联的威慑力),结余下来的财政支出完全可以大幅提升和丰富民众的物质生活,这样也能为苏联的改革提供足够长的时间缓冲期,在渐进中改革,苏联始终是可以维持下去的。

但是,1980年代的继任者们,除了一堆短命的,剩下的都成了苏联体制的催命人。

到了1980年代末,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们,已经对苏联这条船彻底丧失了信心,1990年6月,俄罗斯宣布独立之后,苏联已经仅剩下象征意义。

从苏联开始参与和美国的冷战开始,苏联就注定了崩溃的命运。

税务筹划又称纳税筹划,一般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纳税节约。税务筹划的显著特点是筹划性,即事先谋划、设计、安排。而税务筹划与会计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受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非常明显。可以说,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的过程,也是一个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案例
除特殊委托加工和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外均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这样,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具体而言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利用销项税额避税的关键在于:
第一,销售额避税;
第二,税率避税。一般来说,后者余地不大,利用销售额避税可能性较大。就销售额而言存在下列避税筹划策略:
(一)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二)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三)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四)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
(五)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
(六)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低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
(七)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
(八)以物换物;
(九)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
(十)为公关将合格品降低为残次品,降价销售给对方或送给对方;
(十一)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者在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利用当期进项税额避税
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纳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增值税税款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购进负税农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因此进项税额避税策略包括:
(一)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
(二)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不仅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而且向销方取得增值税款专用发票上说明的增值税额;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不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要努力争取使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尽可能地大;
(四)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额;
(五)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据上注明的价格,依照10%的扣除税率,获得10%的抵扣;
(六)为了顺利获得抵扣,避税者应当特别注意下列情况,并防止它发生:第一,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扣税凭证的;第二,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未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第三,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所注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七)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将部分固定资产附属件作为原材料购进,并获得进项税额抵扣;
(八)将非应税和免税项目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与应税项目购进的货物与劳务混同购进,并获得增值税发票;
(九)采用兼营手段,缩小不得抵扣部分的比例。
以上两大类策略,是从可供避税筹划的实际 *** 作的角度着眼而提出的。从本质上说可归纳为:一是争取缩小销项税额;二是争取扩大进项税额,其效果是从两个方向压缩应缴税额。
分立农副业生产部门提高进项税额的案例分析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根据市场需求,该食品厂开发种植猕猴桃,并将猕猴桃加工成果脯、饮料等(以下简称“加工品”)对外销售。2005年猕猴桃开始产生经济效益。2006年5月该食品厂共销售猕猴桃加工品100万元(不含增值税价格),产生17万元的销项税额。但经核算,发现与该项业务有关的进项税额数量很少,只有化肥等项目产生了1万元的进项税额。这样,该食品厂需要就该项业务缴纳16万元的增值税。为了降低增值税负担,该企业在购进可抵扣项目时,十分注重取得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收效不大。
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讲,该食品厂可以采取企业分立的方法降低增值税负担。即:食品厂将猕猴桃的种植业务分立为一个独立的企业,并使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也就是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人。原因在于,我国增值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购买价格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这样,食品厂就可以按照“购买价格×13%”计算出进项税额,而种植企业也不必缴纳增值税,因为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当然,相应的进项税额也不能再抵扣。结果是,种植企业没有因为分立而多承担任何税收,而食品厂却在原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变的前提下,因为有了“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而可以增加大量的进项税额。
在上述方案中,食品厂分立后的税收负担及有关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立后的食品厂,销项税额不变,仍为17万元;
2.分立后的食品厂增加了进项税额。假设按照市场正常的交易价格,该食品厂2006年5月用于生产猕猴桃加工品的原料价值60万元,那么分立后的食品厂就可以按照60万元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78万元(如果企业进行转移定价 *** 作,还可以计算更多的进项税额);
3.种植企业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但同时,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也不能够再抵扣。根据前文介绍,这部分增值税进项税为1万元;
4.种植企业可以享受农业特产税的免税政策。
所以,分立后食品厂的这项业务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
应纳增值税=17-78=92(万元)
与筹划前相比,增值税负担降低了68万元,相当于新增加的进项税额与企业原有的进项税额之差。
这一税收筹划方案的效果,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新增加的进项税额的数量,即根据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这一数额越大,这项税收筹划的方案就越好。实际上这一数量直接取决于种植企业和加工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越高,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就越多。
2.原有的进项税额的数量。这一数额会直接增加这项税收筹划方案的机会成本。
以上我们分析了该企业筹划前后增值税负担的变化,在实际 *** 作中,企业所得税的负担也是必须同时考虑的因素。本案例中,种植企业增加的销售收入就是食品厂增加的成本,因此种植企业增加的利润就是食品厂减少的利润。所以,两者之间的猕猴桃销售价格最终不会影响两者总的所得税负担。
二 分立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提高进项税额的案例分析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0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第078号),自2001年5月1日起,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根据以上规定,使用废旧物资进行生产的企业可以将原来属于企业内部的收购部门进行独立,以适用以上的抵扣规定。
例如,某造纸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的主要业务是将废纸经脱墨等程序加工成日用纸制品。长期以来,企业有大量原材料来源于民间收购者。由于对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的抵扣票据,企业长期有大量原材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前述的抵扣规定,该企业为了抵扣进项税额,也曾改为从当地正规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收购废纸,并由其开具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但由于收购价格较高,企业虽然增值税负担有所下降,但利润总额并未有明显提高。
笔者的建议是,该造纸厂应采取企业分立的方式,将原来的收购部门分立为一个废纸收购企业,并使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这样,新企业属于专门经营废旧物资的企业,可以为造纸厂开具合格的发票,造纸厂就可以按照买价和10%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同时,根据前述的税收法规,废旧物资经营企业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即:
废纸=A元 废纸=A元
个人————→废纸收购企业——————————→造纸厂
进项税额=A元×10%
三 分立运输部门提高进项税额的案例分析
我国增值税有关法规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除固定资产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内部设置的运输部门分立成独立的运输企业,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税收筹划。
例如,企业A对外销售一批商品,原售价117万元(含增值税)。将运输部门B分立后,对外销售价格不变,但由于运输企业B已经独立,A企业需要向B企业支付有关运费,比如20万元。按照前述规定,A企业取得了合格的运费发票,可以扣除有关的进项税额:
可扣除进项税额=200000×7%=14000(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当运输企业独立后,其业务已经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B企业应按照营业收入和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额=200000×3%=6000(元)
所以分立运输部门给企业的该项业务带来的税收筹划收益是8000(即14000-6000)元。从企业长期经营的眼光看,其效果必将更加显著。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出于分析的方便,本文中的分析并没有考虑企业由于增值税、营业税的变化,而导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的相应变化。由于这两项支出的数额是随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数额,按固定的比例同方向增长的,所以当考虑这些因素时,以上税收筹划的效果将更加明显。
目前房地产行业被炒的沸沸扬扬,税收筹划这个应运而生的新生事物也因此而越来越受到这个行业的重视。税收筹划其实是一门边缘学科,涉及财务管理理论、现行税收法规以及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因此这要求税收筹划人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税收筹划方案要和筹划对象实际情况相一致,不能将一个筹划方案放在它不适合的环境中,否则会造成纳税筹划的失败。如果税收筹划方案和它的环境相一致,就会达到纳税筹划的效果。近日一位朋友给我一个房地产行业的案例,让我帮忙分析一下,在这里我说说我的思路。
某房地产公司于2000年以500万元的价格取得一块土地,但一直未对土地进行开发。2006年8月,该土地的公允价值已经增值到2000万元。因此公司决定于2006年11月开始在该土地上开发商品房(普通住房)。经测算,预计商品房销售收入约为5500万元,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约为3000万元(500万元的地价和2500万元的其它扣除项目),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税费约为3350万元(500万元的地价和2500万元的增值税扣项和350万元的期间费用列支项目,不含土地增值税)。当地契税税率为3%。
公司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测算如下:
增值额:5500-3000=2500万元;
增值率:2500÷3000×100%=83%;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2500×40%-3000×5%=850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500-3350-850)×33%=429万元。
公司应纳税合计为850+429=1279万元
筹划方案一:
在开发土地之前,公司可将该土地作价2000万元投资成立甲公司(非房地产企业),然后再由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最后再开发商品房对外销售。
投资环节、合并环节以及商品房销售环节应负担的相关税费测算如下:
1投资环节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因此,公司以土地投资成立甲公司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所以,公司以土地对外投资应负担的企业所得税为:(2000-500)×33%=495万元。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公司以土地对外投资免征土地增值税。
4)甲公司接受土地投资应缴纳契税为:2000×3%=6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当按照土地的公允价值和契税确认其入账价值为:2000+60=2060万元。2合并环节
1)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时,因为甲公司资产未发生增值,所以无论采取应税合并还是免税合并,均不会产生企业所得税负担。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后,该土地的入账价值仍为2060万元。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规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2005年12月31日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补充规定:财税〔2003〕184号文件执行时间已于2005年底到期。为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继续按照财税〔2003〕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期限为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因此,公司吸收合并甲公司可免征契税。
3商品房销售环节
1)土地增值税方面:
①计税成本确定。
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根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计算与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执行。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故扣除项目金额只能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具体规定确定,不能按照会计的入账价值2060万元确定,也不能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成本2060万元确定。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成本(即扣除项目金额)等于会计的入账价值,也不等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成本。无论是兼并或投资还是整体资产转让的方式,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实际发生的支出均只有500万元,支付的地价款的合法有效凭证只有当时支出这500万元时取得的相关原始凭证。故扣除项目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500万元。
②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扣除项目金额:3000+60×(1+20%)=3072(万元);
增值额:5500-3072=2428(万元);
增值率:2428÷3072×100%=79%;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2428×40%-3072×5%=818(万元);
2)企业所得税方面: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500-(3350-500)-2000-818-60]×33%=0万元。
筹划方案税负合计:495+60+818=1373万元
因筹划方案税收负担增加1373-1279=94万元,结论:该方案不可行。
筹划方案二:分段实现土地增值税法
根据文中条件:我们可作三步走方案
1、将公司进行开发,假设公司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为2000万元(不含土地价款500万元),期间费用为150万元是时进行转让给同一控制的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售价3000万元。
1)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2500(万元);
增值额:3000-2500=500(万元);
增值率:500÷2500×100%=2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500×30%=150(万元)
2)企业所得税:(3000-2500-150)×33%=116(万元)
3)契税:3000×3%=90万元。
税款合计:150+116+90=356万元
2、甲房地产公司再增加500万元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期间费用为150万元。后再转让给乙销售公司。售价为5000万元。
1)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3000+90+500)×(1+20%)=4308(万元);
增值额:5000-4308=692(万元);
增值率:692÷4308×100%=16%;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0(万元)
2)企业所得税(5000-3000-500-150-90)×33%=416(万元)
3、乙销售公司发生期间费用为50万元,售价为5500万元。为减少契税负担,由甲房地产公司直接过户到客户处。
企业所得税为(5500-5000-50)×33%=149(万元)
总税负为356+416+149=921万元
方案二节税金额为:1279-921=358(万元);
筹划方案三:变出售为代建,节税效果佳,手续简便
如果公司将土地投资于拟购地的某保险公司,修建办公楼。投资时应纳税为495万元,后按2000万元转让股权免税。再收取代建手续费金额为650万元。650万元为建房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15万元。共缴纳企业所得税为710万元。
方案三节税1279-710=569(万元)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第三个方案是最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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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例子:

近日租住在北京丰台区的郑先生通过手机中国农业银行转账转错账户,想追回错转的3万元款项,却不知对方是谁无法联系。求助于银行,银行称涉及个人隐私无法提供,让其找警方;而涉事警方称,该情况不构成诈骗等立案标准无法介入。其实,银行和警方都有义务帮助郑先生弄清楚对方是谁。

客户通过银行交易平台,将自己的款项错误地转给了其他人,两个客户之间形成了“不当得利之债”,受损人行使这种债权请求权,必须知道获利人是谁才能主张。根据合同关系,银行应当履行向受损客户告知获利客户个人信息之附随义务。

2、无因管理之债是根据法律规定,因发生无因管理事实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的债的关系。其中管理人负有将管理事实和情况告知本人,并将管理事务所得利益交付本人的债务,而本人则负有偿付管理人支出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管理人损失的债务。

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其构成不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为要件,其内容须由法律具体规定。大陆法各国的民法理论多认为:本人在无因管理之债中所负的债务范围以其所得利益为限,其赔偿债务范围只限于管理人从事无因管理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其管理费用给付债务中不包括管理人的报酬。

例子:

妻姐垫付妹妹治疗丧葬费,妹夫以不知情为由拒还被诉。

王莹与妹妹王玉是一对亲姐妹。王玉之前和陆某曾有过一段婚姻,离婚后儿子小陆与生父生活。1998年1月,王玉与陈某再婚。

2009年以后,陈某多次中风住院治疗。2011年6月30日晚10时,王玉突然晕倒在家,被120救护车送至医院抢救,后被诊断为恶性肿瘤晚期,并于当年8月17日在医院病逝。

由于陈某自身患有疾病,长期在乡下由其父母照料,王玉住院期间均由姐姐王莹照顾。王玉去世后,王莹为其料理了后事,先后垫付医疗费、丧葬费共计14万余元。事后,王莹多次要求陈某支付垫付的费用未果,遂一纸诉状将陈某及姨侄小陆一起告上了崇川区法院。

本案中,王莹出于姐妹之情和道义,代为垫付了妹妹的治疗及丧葬费,已与两受益人即本案被告陈某、小陆之间形成了无因管理之债,依照法律规定,王莹有权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她代为垫付的必要费用。

扩展资料:


不当得利之债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

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

无因管理之债构成条件:

一、客观要件

第一、管理他人事务

二、无法律上的义务

管理人依法定或约定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是有法律上义务管理他人事务,不成立无因管理。

第一、依法律直接规定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私法上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财产,遗嘱执行人对于遗产等均有法定的管理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公法上如警察的救助行为,消防队员的救火行为,为其公法上的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

第二、依合同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例如因委托、雇佣、承揽等合同,管理人为本人管理事务乃基于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成立无因管理。

管理人虽负有法律上的义务,如超过其义务范围而处理事务时,就其超过部分,仍属于无义务,构成无因管理例如共有人中之一人,超过自己之负担部分,为他共有人支付费用时,就超过其义务范围之限度,为无因管理。

三、管理人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即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妻姐垫付妹妹治疗丧葬费 妹夫以不知情为由拒还被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京报:储户转错账,警方银行有责任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当得利之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因管理之债

是全球名表联保服务机构
全国联保,通常意义上是指可以在国内任何地区的就近售后维修网点享受维修或升级服务,与此类似的还有全球联保,但是全球联保是没有行货、水货区别的,只要确定是正品,即可享受维修或升级服务。家电全国联合保修网(简称全国联保)是一种新的社会化家电维修制度,行业领导者“神州联保”各方面制度已经非常成熟。它是经电子部授权,由全国家电维修行业主管部门——电子部全国家电维修网点牵头,把家电生产企业和全国骨干维修网点联合组织起来,在全国范围内为消费者提供周到、便捷的产品保修和维修服务。
可实现"一地购机,全国保修",从而解决了用户"有地方维修和就近方便维修"问题。过去,消费者购机必须遵循哪里买,就要在哪里保修的原则,这使消费者感到极为不便,而且根本无法保证机器的正常保修。然而,实行联保之后,消费者不管在哪购买的机子,都可以就近选择一个定点维修站保修。
● 消费者购买了全国联保产品后如何办理投保手续?
用户购买了包装箱上打有"全国联保标志"的产品,应该尽量在1个月之内持联保卡、购机发票,从随机所附的保修点或者从遍布全国城乡的3044个定点维修站(有全国统一铜牌标志)中,就地就近选择一个维修站免费办理机器投保登记手续。这样,在"三包"规定的1年的整机保修期内或主要部件3年之内,均可得到免费保修。当然,如果超过上述"三包"期之后机器出现故障时,上述维修站也有责任为用户进行维修服务,只是修理费应由用户自己承担。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在购买全国联保的电视机、VCD机等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检查机器包装箱上是否打有电子部全国家用电子产品维修管理中心统一设计的"全国联保标志"。②检查包装箱内是否有全国联保卡(即印有联保标志的三联单)。无此卡时可向商家索取,否则定点站拒修。③向商家询问当地定点站的分布及位置情况。④检查随机联保卡上所标的产品名称、牌号、是否与机器相符。

来自历史故事的成语,要人物

曹植称象 曹植 草船借箭 诸葛亮 纸上谈兵 赵拓。。。。。。

来自历史故事的成语(含人物)

退避三舍
春秋时候,晋献公听信谗言,杀了太子申生,又派人捉拿申生的弟弟重耳。重耳闻讯,逃出了晋国,在外流忘十几年。
经过千幸万苦,重耳来到楚国。楚成王认为重耳日后必有大作为,就以国群之礼相迎,待他如上宾。
一天,楚王设宴招待重耳,两人饮洒叙话,气氛十分融洽。忽然楚王问重耳:“你若有一天回晋国当上国君,该怎么报答我呢?”重耳略一思索说:“美女待从、珍宝丝绸,大王您有的是,珍禽羽毛,象牙兽皮,更是楚地的盛产,晋国哪有什么珍奇物品献给大王呢?”楚王说:“公子过谦了。话虽然这么说,可总该对我有所表示吧?”重耳笑笑回答道:“要是托您的福。果真能回国当政的话,我愿与贵国友好。假如有一天,晋楚国之间发生战争,我一定命令军队先退避三舍(一舍等于三十里),如果还不能得到您的原谅,我再与您交战。”
四年后,重耳真的回到晋国当了国君,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晋文公。晋国在他的治理下日益强大。
公元前633年,楚国和晋国的军队在作战时相遇。晋文公为了实现他许下的诺言,下令军队后退九十里,驻扎在城濮。楚军见晋军后退,以为对方害怕了,马上追击。晋军利用楚军骄傲轻敌的弱点,集中兵力,大破楚军,取得了城濮之战的胜利。
故事出自《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成语“退避三舍”比喻不与人相争或主动让步。
望梅止渴
有一年夏天,曹 *** 率领部队去讨伐张绣,天气热得出奇,骄阳似火,天上一丝云彩也没有,部队在弯弯曲曲的山道上行走,两边密密的树木和被阳光晒得滚烫的山石,让人透不过气来。到了中午时分,士兵的衣服都溼透了,行军的速度也慢下来,有几个体弱的士兵竟晕倒在路边。
曹 *** 看行军的速度越来越慢,担心贻误战机,心里很是着急。可是,眼下几万人马连水都喝不上,又怎么能加快速度呢?他立刻叫来向导,悄悄问他:“这附近可有水源?”向导摇摇头说:“泉水在山谷的那一边,要绕道过去还有很远的路程。”曹 *** 想了一下说,“不行,时间来不及。”他看了看前边的树林,沉思了一会儿,对向导说:“你什么也别说,我来想办法。”他知道此刻即使下命令要求部队加快速度也无济于事。脑筋一转,办法来了,他一夹马肚子,快速赶到队伍前面,用马鞭指著前方说:“士兵们,我知道前面有一大片梅林,那里的梅子又大又好吃,我们快点赶路,绕过这个山丘就到梅林了!”士兵们一听,仿佛已经吃到嘴里,精神大振,步伐不由得加快了许多。
故事出自《世说新语·假谲》。成语“望梅止渴”,比喻用空想安慰自己或他人。
抱薪救火
战国末期,秦国向魏国接连发动大规模的进攻,魏国无力抵抗,大片土地都被秦军占领了。到公元前273年,秦国又一次向魏国出兵,势头空前猛烈。
魏王把大臣们召来,愁眉苦脸地问大家有没有使秦国退兵的办法。大臣们由于经过多年的战乱,提起打仗就吓得哆嗦,谁也不敢谈“抵抗”二字。在这大兵压境的危急时刻,多数大臣都劝魏王,用黄河以北和太行山以南的大片土地为代价,向秦王求和。
谋士苏代听了这些话,很不以为然,忙上前对魏王说:“大王,他们是因为自己胆小怕死,才让您去卖国求和,根本不为国家着想。您想,把大片土地割让给秦国虽然暂时满足了秦王的野心,但秦国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只要魏国的土地没割完,秦军就不会停止进攻我们。”
说到这里,苏代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人,他的房子起火了,别人劝他快用水去浇灭大火,但他不听,偏抱起一捆柴草去救火,是因为他不懂得柴草不但不能灭火反而能助长火势的道理。大王若同意拿着魏国土地去求和,不就等于抱着柴草救火吗?”
尽管苏代讲得头头是道,但是胆小的魏王只顾眼前的太平,还是依大臣们的意见把魏国大片土地割让给秦国。到公元225年,果然秦军又向魏国大举进攻,包围了国都大梁,掘开黄河大堤让洪水淹没了大梁城,魏国终于被秦国灭掉了。
故事出自《史记·魏世家》。成语“抱薪救火”比喻用错误的方法去消灭祸害,结果反而使祸害扩大。

黄袍加身(赵匡胤)

来自历史故事的成语

纸上谈兵:据《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 战国 时 赵国 名将 赵奢 之子 赵括 ,少时学兵法,善于谈兵,以为天下无敌。尝与其父言兵事,父虽不能难倒他,但不以为然。后 赵括 代 廉颇 为将,在 长平 之战中为 秦 将 白起 所败, 赵 卒被坑者数十万人。 赵国 名臣 蔺相如 曾说“ 括 徒能读其父书传,不知合变也。”后因谓空谈理论不切实际为“纸上谈兵”。
完璧归赵(完璧归赵):战国 时, 赵惠文王 得 楚 和氏 璧。 秦昭王 遗 赵王 书,愿以十五城换璧。 蔺相如 自愿奉璧出使 秦国 ,并表示:“城入 赵 而璧留 秦 ;城不入,臣请完璧归 赵 。” 相如 入 秦 献璧后,见 秦王 无意偿 赵 城,乃设法复取璧,派从者送回 赵国 。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后遂用“完璧归赵”比喻将原物完好无损地归还原主。
破釜沉舟:《史记·项羽本纪》:“ 项羽 乃悉引兵渡 河 ,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后遂以“破釜沉舟”表示下定必死决心。有进无退干到底。 明 史可法 《请出师讨贼疏》:“聚才智之精神,枕戈待旦;合方州之物力,破釜沉舟。”亦作“ 破釜沉舟 ”。 王逋 《蚓庵琐语》引 清 摄政王谕:“我今居此,为尔朝雪君父之仇,破釜沉舟,一贼不灭,誓不返辙。” 曹禺 《日出》第二幕:“你按部就班地干,做到老也是穷死。只有大胆地破釜沉舟地跟他们拼,还许有翻身的那一天!”亦省作“ 破釜 ”。 明 张煌言 《北回示将吏》诗:“同仇计左矣,遗老思深哉!破釜烝徒义,持筹参佐才。” 清 吴伟业 《下相怀古》诗:“太息取 祖龙 ,大言竟非妄。破釜救 邯郸 ,功居入 关 上。”
围魏救赵:战国 时(公元前353年) 魏国 围攻 赵国 都城 邯郸 。 赵国 求救于 齐国 。 齐 将 田忌 、 孙膑 率军救 赵 ,趁 魏国 都城兵力空虚,引兵直攻 魏国 。 魏 军回救, 齐 军乘其疲惫,于中途大败 魏 军,遂解 赵 围。事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此种战略后来常为兵家所采用,称为“围魏救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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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避三舍
故事出自《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比喻不与人相争或主动让步。

如火如荼
故事出自《国语·吴语》。形容某种人群或事物阵容之大,气势之盛。

请君入瓮
故事见于《资治通鉴·唐则天皇后天授二年》。比喻用某人整治他自己。

洛阳纸贵
故事出自《晋书·文苑·左思传》。称颂杰出的作品风行一进。

望梅止渴
故事出自《世说新语·假谲》。比喻用空想安慰自己或他人。

高山流水
故事出自《列子·汤问》。比喻知己或知音,也比喻音乐优美。
鸡呜狗盗
故事出自《史记·孟尝君列传》。比喻卑下的技能或具有这种技能的人。
草木皆兵
故事出自《晋书·苻坚·载记》。形容神经过敏、疑神疑鬼的惊恐心理。

探骊得珠
故事见于《庄子列御寇》。比喻写文章能紧扣主题,抓住要点。

胸有成竹
故事出自北宋苏轼《文与可谷偃竹记》比喻做事之前已作好充分准备,对事情的成功已有了十分的把握;又比喻遇事不慌,十分沉着。
势如破竹
故事出自《晋书·杜预传》。形容战斗节节胜利,毫无阻挡。

按图索骥
故事出自明朝杨慎的《艺林伐山》。比喻机械地照老办法办事,不知变通;也比喻按照某种线索去寻找事物。

望洋兴叹
故事见于《庄子·秋水》。比喻要做某事而力量不够,感到无可奈何。

唇亡齿寒
故事出自《左传·僖公五年》。比喻双方关系密切,相互依存。

枕戈待旦
故事出自《晋书祖逖传》。出自刘琨《与亲故书》,形象地写出了刘琨随时准备杀敌报国的决心。后来用作成语,形容时刻警惕敌人,准备作战。
后来居上
故事出自《史记·汲郑列传》。往往指后起的可以胜过先前的。和汲黯说这话的原意,大不相同。
掩耳盗铃
故事出自《吕氏春秋·自知》比喻愚蠢自欺的掩饰行为。
闻鸡起舞
故事出自《晋书·祖逖传》。形容发奋有为,也比喻有志之士,及时振作。
抱薪救火
故事出自《史记·魏世家》。比喻用错误的方法去消灭祸害,结果反而使祸害扩大。
邯郸学步
故事出自《庄子·秋水》。比喻生搬硬套,机械地模仿别人,不但学不到别人的长处,反而会把自己的优点和本领也丢掉。
指鹿为马
故事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比喻故意颠倒是非,混淆黑白。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这则成语出自《史记·李将军列传》,比喻为人真诚,严于律已,自然会感动别人,自然会受到人们的敬仰

毛遂自荐
máo suì zì jiàn
[释义] 毛遂:战国时赵国平原君的门客;荐:推荐;荐举。毛遂自己推荐自己。形容自告奋勇去做某事。
[语出]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门下有毛遂者;前;自赞于平原君曰:‘遂闻君将合从于楚;约与食客门下二十人偕;不外索。合少一人;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矣。’”
[正音] 遂;不能读作“suí”。
[辨形] 遂;不能写作“逐”。
[近义] 自告奋勇
[反义] 自惭形秽
[用法] 作宾语时;一般用在“敢于”、“勇于”、“想”之类的动词后面。一般作谓语、宾语、定语。
[结构] 主谓式。
[辨析] ~与“自告奋勇”有别:~有自我推荐的意思;“自告奋勇”则含有自己主动承担某件事的意思。
[例句] 在竞选会上;小明~当班长。
[英译] volunteer for a task
[成语故事]
春秋时,秦军在长平一线,大胜赵军。秦军主将白起,领兵乘胜追击,包围了赵国都城邯郸。
大敌当前,赵国形势万分危急。平原君赵胜,奉赵王之命,去楚国求兵解围。平原君把门客召集起来,想挑选20个文武全才一起去。他挑了又挑,选了又选,最后还缺一个人。这时,门客毛遂自我推荐,说:“我算一个吧!”平原君见毛遂再三要求,才勉强同意了。
到了楚国,楚王只接见平原君一个人。两人坐在殿上,从早晨谈到中午,还没有结果。毛遂大步跨上台阶,远远地大声叫起来:“出兵的事,非利即害,非害即利,简单而又明白,为何议而不决?”楚王非常恼火,问平原君:“此人是谁?”平原君答道:“此人名叫毛遂,乃是我的门客!”楚王喝道:“赶快下!我和你主人说话,你来干吗?”毛遂见楚王发怒,不但不退下,反而又走上几个台阶。他手按宝剑,说:“如今十步之内,大王性命在我手中!”楚王见毛遂那么勇敢,没有再呵斥他,就听毛遂讲话。毛遂就把出捕援赵有利楚国的道理,作了非常精辟的分析。毛遂的一番话,说得楚王心悦诚服,答应马上出兵。不几天,楚、魏等国联合出兵援赵。秦军撤退了。平原君回赵后,待毛遂为上宾。他很感叹地说:“毛先生一至楚,楚王就不敢小看赵国。”

淝水之战:投鞭断流 草木皆兵 风声鹤唳 钜鹿之战:破釜沉舟 作壁上观 不识庐山真面目 柳暗花明又一村 醉翁之意不在酒 以五十步笑百步 置之死地而后生 彼一时,此一时 此地无银三百两 半部论语治天下 不见棺材不落泪 不见棺材不下泪 宰相肚里好撑船 此地无银三十两 画鬼容易画人难 挟天子以令诸侯 身在曹营心在汉 山雨欲来风满楼 识时务者为俊杰 人心不足蛇吞象 千里姻缘一线牵 画虎不成反类狗 黑云压城城欲摧 蜚鸟尽,良弓藏 貂不足,狗尾续 初生之犊不畏虎 解铃还是系铃人 解铃还须系铃人 解铃须用系铃人 皇天不负有心人 生子当如孙仲谋 听其言而观其行 英雄无用武之地 一夜夫妻百夜恩 上梁不正下梁歪 死诸葛走生仲达 无颜见江东父老 嫩草怕霜霜怕日 赔了夫人又折兵 不为五斗米折腰 别有天地非人间 车如流水马如龙 初生牛犊不怕虎 狡兔死,良狗烹 决胜于千里之外 拒人于千里之外 近水楼台先得月 冒天下之大不韪 今朝有酒今朝醉 言必信,行必果 丁是丁,卯是卯 名不正,言不顺 多行不义必自毙 老而不死是为贼 乌头白,马生角 歌于斯,哭于斯 一不做,二不休 不以一眚掩大德 不敢越雷池一步 不怕官,只怕管 一日夫妻百日恩 三过其门而不入 强龙不压地头蛇 四海之内皆兄弟 糟糠之妻不下堂 无面目见江东父老 是可忍,孰不可忍 死诸葛能走生仲达 死诸葛吓走生仲达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贪天之功以为己力 朝闻道,夕死可矣 道不同,不相为谋 不知人间有羞耻事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一人飞升,仙及鸡犬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天低吴楚,眼空无物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铜山西崩,洛钟东应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宁为鸡口,无为牛后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小杖则受,大杖则走 两虎相斗,必有一伤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同病相怜,同忧相救 翻手为云,复手为雨 鸿鹄高飞,一举千里 黄狸黑狸,得鼠者雄 桂林一枝,昆山片玉 生公说法,顽石点头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八仙过海,各显其能 八公山上,草木皆兵 星星之火,遂成燎原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豹死留皮,人死留名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不入虎穴,不得虎子 不探虎穴,安得虎子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春风风人,夏雨雨人 道不拾遗,夜不闭户 刻画无盐,唐突西施 好船者溺,好骑者堕 簸之扬之,糠秕在前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鹬蚌相持,渔翁得利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不痴不聋,不做家翁 弃之可惜,食之无味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三十六策,走是上计 韩信将兵,多多益善 家有敝帚,享之千金 磨而不磷,涅而不缁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皮之不存,毛将安傅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卧榻之侧,岂容鼾睡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十年生聚,十年教训 士别三日,刮目相待 矢在弦上,不得不发 不知有汉,何论魏晋 差以毫厘,谬以千里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避其锐气,击其惰归 百万买宅,千万买邻 鹬蚌相持,渔人得利 安于故俗,溺于旧闻 鞠躬尽力,死而后已 宁可玉碎,不能瓦全 宁为鸡口,毋为牛后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经师易遇,人师难遭 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鹬蚌相争,渔人获利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南山可移,判不可摇 南山有鸟,北山张罗 和氏之璧,隋侯之珠 浮图七级,重在合尖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兼听则明,偏信则闇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一人立志,万夫莫夺 一佛出世,二佛涅盘 一登龙门,身价十倍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塞翁失马,安知非福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三十六策,走为上策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三日打鱼,两日晒网 项庄之剑,志在沛公 项庄舞剑,志在沛公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为虺弗摧,为蛇若何 一言为重,百金为轻 一言兴邦,一言丧邦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 一年被蛇咬,三年怕草绳 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睡 千夫诺诺,不如一士谔谔 留得青山在,依旧有柴烧 此处不留人,会有留人处 人面逐高低,世情著冷暖 老龟煮不烂,移祸于枯桑 拼得工夫深,铁杵磨成针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内举不失其子,外举不失其仇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进人若将加诸膝,退人若将坠诸渊

1、平安116系统不合法,属于网络传销。

这个是2017年演变出来的一个互联网传销项目,活动项目注册、送积分、积分兑换人民币,当然了这些只不过是虚假和虚构的,是创始人想出来的一个虚假项目,属于非法集资手段,简单理解就是我们俗称的互联网传销。

2、平安116系统不合法事实:

经查明,天津联家兴物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04月01日在天津注册成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发(身份z号:220403192331)。

当事人利用“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以投资680元购买项链为幌子,通过奖励制度,吸引会员再度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

平台会员投单的资金,主要以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转账形式,交给自己的推荐人,并填写“分享经济报单模板”上报至当事人的报单中心。

推荐人将下线会员投单的资金逐级汇入上线会员账户,由大区经理统一将本团队投单的资金汇入当事人平台拓展部部长许艳华账户。

之后平台拓展部部长许艳华将平台报单资金分别汇入当事人监事刘宏杰、员工南晓宁、戚婷账户;最后由南晓宁、戚婷将平台报单资金分别汇入当事人监事刘宏杰的女儿代丽颖和母亲黄玉玲的银行账户。

综上所述,平安116系统是不合法的。


扩展资料:

一、网络传销和传销差不多就是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后拉下线,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因为交的会费低,但是人数多,发展也会很快,利用人民爱财心理,其实就是个绑架敲诈团伙。

千方百计的让你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钱来交给他们,然后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对自己的朋友、亲人实行欺骗。在当今社会上已经有不少的毕业生陷入这个泥潭中。不少的家庭为这些事情而苦恼,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如工商部门的重视和管制。

二、网络传销的种类

1、实物推销

这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被逐渐抛弃。

2、广告点击

另一种是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在我国发现不多,但对维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免受垃圾邮件骚扰造成极大威胁。

3、mlm模式

也是我们目前发现最多、查处最多的,是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案例:昆山工商局经检大队查获的利用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网站传销一案中,当事人采取的传销手段就是典型的mlm模式。

传销载体是北京欧亚伟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站,该网站宣传提供九大平台,分别为: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纳人民币1300元后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

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

4、广告提成

近些时候,网上“云广告”盛行,由此非法组织利用云广告概念进行非法传销。因为网络传销隐蔽性和欺骗性,很难让广大网民区分,一般人只以为是“网赚”或者是“广告位”,加上近几年广告在网上的大量流行,广告位的租金越来越贵,所以非法组织利用这一背景,提出花钱买广告位,然后拉取下线买广告位从而获得“提成”的新模式。

而且,很多组织利用比较出名的公司或者纠费平台,例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进行宣传和蛊惑,利用网民相信合法网站的心理发展下线。

因为网络的传播速度快,所以这类组织往往很快获得大量利润,并很快逃之夭夭,网站IP一般使用国外大型代理,给网警的查处工作也造成很大困难。提醒广大网民关注,细心区分,并请教相关专业人士。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平安116系统是否合法

参考资料来源: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余)市监(公)罚决〔2018〕1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传销

不当得利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3、原告请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有不当得利的事实,还有被告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的理由都必须写明白;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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