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1998年4月21日,中国 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鉴别传销重要依据是其奖金制度是否具备金字塔分配。
危害性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 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 ,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阿尔巴尼亚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就是因为 支援传销,导致垮台和社会动荡,甚至差点发生内战。
特性
传销的特性:主要体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专案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群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本质
传销销售物件则以自己为主,自己购买公司的产品,并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下线其实就主要以自己亲朋好友为发展物件,这种销售模式是损害销售员利益的,它不会给下线销售员带来任何报酬,相反还造成了损失,并且在销售给自己的过程中是学不到任何销售技术经验的,只有把产品推销给他人才需要技巧。所以这种方式根本不是一种正常的工作,而是一种害人害己、为少数顶级上线牟取暴利的骗术。
传销的内部管理是准军事化的管理,已经实现高度组织化、暴力化,传销人员暴力抗法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山西、北京等地相继发生了传销人员冲击公安机关。
传销与直销的实质区别是:直销是属于商业活动,属于营业范畴;而传销是金融活动,是诈骗。
看新闻,央行现在在发展数字货币,可以看出,数字货币也是未来的趋势
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可以说是吧,因为有很多共通之处,别人非要说不是也能扯出理由来。
同时具有以下行为的,是传销:
一、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可能性非常高。关键这个赚钱方案是怎样的,传销是要赚下线加入的钱的,每加入一个所投入的钱,上家是不是有一份。关于数字货币也就是一个道具,和真正的数字 货币是两码事。
请问加中国物联网和数字货币是传销吗
是,前几天新闻不是刚报道吗,比特币为首,很多以前搞得不错的,都是传销,尤其是MBI还牵扯到很多明星呢
什么才是真正的物联网 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传销新骗局 是否是传销不难发现,符合下列条件者,即为传销。
以发展人员为目的,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就是传销。
物联网是一个行业的统称 比如说汽车 水稻行业一样
如果有人说这个是原始股货币什么的 基本可以确认是传销
所谓的数字货币 ,就是你看到不是是我们人民币这样实物的钱,你看到的就是几个数字可以买东要不的数字,所以叫数字货币
问题一:物联网加数字货币是什么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其英文名称是:“Internet of things(IoT)”。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的“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比特币、DCT)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问题二:什么是数字货币与物联网的, 所谓的数字货币 ,就是你看到不是是我们人民币这样实物的钱,你看到的就是几个数字可以买东要不的数字,所以叫数字货币
问题三:物联网数字货币是什么 ,就是你看到不是是我们人民币这样实物的钱,你看到的就是几个数字可以买东要不的数字,所以叫数字货币
问题四:物联网数字货币是什么 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
数字货币一般是指比特币、莱特币、狗狗币、DECENT等加密货币。
问题五:物联网数字货币是什么 你这个问题不是很方便在这里回答,你自己看下吧。
tiebabaidu/756765
问题六:物联网数字货币是什么 物联网他说要交钱不
问题七: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是怎么回事 无论是你现在是观望还是已经被“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推广中心”洗脑都要认真阅读,他将会帮助你走出骗局,以免陷入传销骗局、骗光你多年攒下的积蓄和多年的声望。如果你还是确认不了“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推广中心”是否是骗局,你一定要去咨询一下好朋友、律师、公安、 、新闻媒体、记者、网络咨询(网络律师)等,你一定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极其邪恶的“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推广中心”诈骗组织,现在正在以超惊人的速度发展,每天都有大量你的亲人、朋友等,被拉进“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推广中心”组织,他们主要诱骗对象是对互联网和物联网不太懂的、家庭妇女、中年男子等,年轻人懂得多,这样的骗局一看就明白。通过“国家”的旗号,拉人头配岗位等诱惑无知人员加入组织并不停的发展下线来换得所谓的积分。进群以后通过文字、讲课、语音分享等轮换不停的进行洗脑,最后会迷惑正常人的思维,然后进行诈骗。他们招聘了一些不懂物联网的人帮他们打造市场大数据,搭建中国物联网基本框架?不管是不是年轻人,有没有现代化的思想,至少我们始终知道中国有句古话叫“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不劳而获、不用投资却坐拿高回报的好事其实都是陷阱。不止“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推广中心”项目”,各种类似“庞氏诈骗”的手段层出不穷,了解骗局的共性,保持理智,不要被高回报蒙蔽了双眼才是正道。“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推广中心” 符合传销定义:通过人传人互相拉的方式来达至销售或者投资的市场模式。
现在好多诈骗打着国家新政策,慈善,高额收益,返利,他们这种诈骗的网站是自己弄得,服务器都不敢放在国内。没听过的网站。
提出几个问题,大家思考一下。1天天讲课关于物联网种种新闻有几个人听懂了,是不是感觉都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家出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用的都未必多,数字货币会轮到普通人手里么。2真正的物联网是要有技术有资金去支撑研发的,你们有什么,天天讲课都是别人的东西,光靠自己传播拉人注册就能得到钱,当国家是慈善组织么。3人民币都是国家央行发行的,也是要人有正规的劳动所得才能获取的,你们这些数字货币横空出世就能靠你们分享凭空获得么?更别提什么原始股。4看看那个三网大循环,和物联网没有任何联系,一个违背了正常企业或公司运转达到盈利的模式,就靠所谓的网循环就能赚钱。那么大家考虑下你是通过什么赚钱,谁给你钱,钱从哪来,最后赚钱的人可能是你吗?
问题八:什么是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一般是指比特币、莱特币、普银、狗狗币、以太坊等数字加密货币。
但是早在2013年12月5日 中央五大部委联合发文,警惕防范数字货币 比特币类,不受法律保护,中国央行不承认其地位。
所以,没有中国物联网数字货币这种说法,只能说是有物联网数字货币在中国运作。
tiebabaidu/p/5107075631pid=106924832312
问题九:什么是数字货币与物联网的关系 没有任何关系……是不是又是哪个什么挖矿的?这年头挂着大家不懂的概念行骗的真多。。。
问题十:什么是数字货币与物联网的关系 物联网并没有数字货币这一概念;目前云MES利用到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解决方案帮助制造企业打造数字化工厂。企业最直观的收益在与数据实时,手机远程监控,大数据助推实现柔性生产。物联网是怎什赚钱的
物联网是一个行业的统称,比如说汽车、水稻、网际网路等行业一样。
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才有货币发行权,其他任何企业说发行货币的都是传销骗子。
发行原始股也不会随便这样来发的,需要专业的证券公司来 *** 作,其他个人说交钱可以给原始股的基本是传销骗子。
如果有人说这个是原始股货币送积分要个人资讯什么的,基本可以确认是传销。
看到请点赞让更多人看到,防止上当受骗。
中国的网际网路有几类一类是靠搜寻引擎来实现收益的如百度、360、搜狗等,这一类搜寻巨擘的收入来源有一下几种途径:1、由于现在人们上网都要通过浏览器,百度早期虽然没有浏览器但是10多年前网际网路在中国刚起步时中国规模比较大的只有2家:李彦巨集的百度和周巨集祎(现在的360老总)的3721,但是3721当时太流氓导致网民放弃了3721选择了百度,百度成为搜寻界的老大。当时ie是世界最大的浏览器,那个时候也没有太多的选择,只要网民上网ie也就只能跳转到百度的首页,使得百度成为了虽然没有浏览器且是中国最大的搜寻大佬,由于他的垄断地位,为了能找更多的钱,他采用了一些现实中的挣钱渠道;卖广告位,你只要到百度的好123去看看你就知道了只要是在百度首页的都是一些大企业,他们的广告少则几千万动辄过亿,一般的中、小企业你想都别想。你算一下一个广告位我给个列子:如“淘宝网”里这3个字连结一年在百度的广告费至少几千万。360公司也是这样,不过他的广告费没有百度高,毕竟他只有百度的1/3的规模。2、竞价排名。你要想在百度首页的位址列搜寻词语的话如:“云南旅游”,会出现不计其数的搜寻结果,排在前面的都是出价高的,特别是热词,像有的词点一下20多块钱就不在了,就是这么一群人养著百度。竞价排名使得百度声名狼藉从原来的80%份额,减到现在的60%。第2类网际网路企业是靠收起租金和手续费来挣钱的如淘宝、天猫、58同城等。现实中的商铺搬到虚拟世界中,这是阿里巴巴老马的一大创新,当他要搞网上商城时别人都认为他疯了,可是他先搞了阿里巴巴又搞了淘宝,短短几年间网上交易达到上万亿,原来到淘宝做生意的人不收钱等到淘宝做大了,比实体店都还要好,人人争相到淘宝来做生意,老马开始收那些店家的租金了,不进收租金还要收交易的手续费(支付宝)。后来老马也收广告费。第3类;京东、苏宁靠吃差价来找钱,低价拿来高价卖给顾客。总结起来网际网路靠:广告、竞价排名、收租子、吃差价挣钱
物联网怎么赚钱很好赚钱的,你可以做沃腾物联网络卡代理,或者是投资智慧穿戴、智慧家居等产品
物联网是个很大的范畴,你可以经营一个范围,例如智慧家居,智慧交通等。
网际网路是怎么赚钱的啊?可以有自己的产品,或者网站做好了,有了一定的使用者了就会吸引广告商或厂家跟经销商来投广告了
学习物联网赚钱靠谱吗? 360行,行行出壮元
只要你肯努力,在哪里都可以发展?
那你种菜也可以发展,为什么在网上玩手机也不能发展的?
靠不靠谱就要,看你的知识啦!
你不懂网路,又想快速赚到钱,是不可能的
比如说你刚刚玩网路,就想赚到钱,你必定失败,投多少输多少
要是你要在网上发展 的话,那随便开个店涨人气。
现阶段这两块赚钱的机会很多 智慧硬体能提供的一体化是目前传统企业转型的关键服务 许多小的传统企业甚至大的厂商没有这方面的技术 而随着物联网的发展 企业如果不跟进产品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就被淘汰 因此解决方案是唯一的选择
再者是产品 目前C端使用者接受能力越来越强 面对各类协议的智慧家居产品已经不再惊讶 甚至他们都已经懂得wifi跟zigbee的优劣势 智慧家居作为物联网最为典型的案例 是最容易走进百姓家里的 伪需求也是一种需求表现
首先,物联网是一个行业,而且物联网的市场是非常巨大的,如果说个人怎么赚钱的话,那么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涉及到一定的专业技术类
例如,智慧家居的安装,这些需要搭建物联网平台,其实有点类似现在的网际网路的网管,需要搭建系统,所以需要对物联网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硬体销售
这种其实和传统的生意是差不多的,只是售卖的商品变成了物联网的硬体商品了而已。
打工
去一些物联网公司,硬体,方案,软体,打工也是能够赚钱的,而且现在行业发展阶段处于初步,如果随着技术和各个领域的成熟,物联网人才也会非常的受欢迎。
当然还有其他的行业赚钱的,不过适合个人的,可能以上比较合适。
发掘科技一家专业的物联网硬体方案公司:发掘科技
物联网是啥? 物联网是新一代资讯科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英文名称是:“The Inter of things”。由此,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网际网路。这有两层意思: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网际网路,是在网际网路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充套件的网路;第二,其使用者端延伸和扩充套件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资讯交换和通讯。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网际网路”。物联网通过智慧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泛在网路的融合应用,被称为继计算机、网际网路之后世界资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网际网路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路,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使用者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
中国物联网校企联盟将物联网的定义为当下几乎所有技术与计算机、网际网路技术的结合,实现物体与物体之间:环境以及状态资讯实时的实时共享以及智慧化的收集、传递、处理、执行。广义上说,当下涉及到资讯科技的应用,都可以纳入物联网的范畴。
根据国际电信联盟(ITU)的定义,物联网主要解决物品与物品(Thing to Thing,T2T),人与物品 (Human to Thing,H2T),人与人(Human to Human,H2H)之间的互连。但是与传统网际网路不同的是,H2T是指人利用通用装置与物品之间的连线,从而使得物品连线更加的简化,而H2H是指人之间不依赖于PC而进行的互连。因为网际网路并没有考虑到对于任何物品连线的问题,故我们使用物联网来解决这个传统意义上的问题。物联网顾名思义就是连线物品的网路,许多学者讨论物联网中,经常会引入一个M2M的概念,可以解释成为人到人(Man to Man)、人到机器(Man to Machine)、机器 到机器(Machine to Machine)。从本质上而言,在人与机器、机器与机器的互动,大部分是为了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资讯互动。
物联网是指通过各种资讯感测装置,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线、互动的物体或过程等各种需要的资讯,与网际网路结合形成的一个巨大网路。其目的是实现物与物、物与人,所有的物品与网路的连线,方便识别、管理和控制。其在2011年的产业规模超过2600亿元人民币。构成物联网产业五个层级的支撑层、感知层、传输层、平台层,以及应用层分别占物联网产业规模的27%、220%、331%、375%和47%。而物联网感知层、传输层参与厂商众多,成为产业中竞争最为激烈的领域。
在市场应用方面,2011年从整体来看,占据中国物联网市场主要份额的应用领域为智慧工业、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医疗、智慧农业和智慧环保。其中智慧工业占比最大,为200%。
产业分布上,国内物联网产业已初步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区等四大区域集聚发展的总体产业空间格局。其中,长三角地区产业规模位列四大区域之首。
于此同时物联网的提出为国家智慧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实现智慧城市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计算机学报》刊发的《物联网体系结构与实现方法的比较研究》一文对其体系结构、实现方法进行了分析介绍。
2012年我国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达到3650亿元,比2011年增长386%。从智慧安防到智慧电网,从二维码普及到智慧城市落地,作为被寄予厚望的新兴产业,物联网正四处开花,悄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随着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迅猛的态势和产业规模丛集的形成,我国物联网时代下的产业革命也初露端倪。从具体的情况来看,我国物联网技术已经融入到了纺织、冶金、机械、石化、制药等工业制造领域。在工业流程监控、生产链管理、物资供应链管理、产品质量监控、装备维修、检验检测、安全生产、用能管理等生产环节着重推进了物联网的应用和发展,建立了应用协调机制,提高了工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实现了工业的集约化生产、企业的智慧化管理和节能降耗。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和产业的发展,预计2013年中国物联网市场规模将达4896亿元,到2015年,这一规模将达到7500亿元,发展前景将超过计算机、网际网路、行动通讯等传统IT领域。作为资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革命,物联网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其理念也日趋成熟,可定址、可通讯、可控制、泛在化与开放模式正逐渐成为物联网发展的演进目标。而对于" 智慧城市"的建设而言,物联网将资讯交换延伸到物与物的范畴,价值资讯极大丰富和无处不在的智慧处理将成为城市管理者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
私有物联网(Private IoT):一般面向单一机构内部提供服务;
公有物联网(Public IoT):基于网际网路(Inter)向公众或大型使用者群体提供服务;
社群物联网(spaqiot):向一个关联的“社群”或机构群体(如一个城市 下属的各委办局:如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城管局等)提供服务;
混合物联网(Hybrid IoT):是上述的两种或以上的物联网的组合,但后台有统一运维实体。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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