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在疏散走道增设的方向标志灯应安装在疏散走道的顶部,且标志灯的标志面应与疏散方向垂直、箭头应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
参见《应急照明设计与安装》图示 19D702-7 P33常见走道布灯示意
1、消防安全标志应设在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醒目的位置。标志的正面或其邻近不得有妨碍公共视读的障碍物。
2、除必须外,标志—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地方。
3、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
4、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并接通向目标的最短路线设置。
5、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
6、在所有有关照明下,标志的颜色应保持不变。
7、疏散通道中,“紧急出口”标志宜设置在通道两侧部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的上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m。也可以把标志直接设置在地面上,上面加盖不燃透明牢固的保护板,如图3所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的尽头离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10m。
8、疏散通道出口处,“紧急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框边缘或门的上部。
扩展资料:
安全疏散标识:
1、疏散指示标识应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并应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标明疏散方向。
2、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的自发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3、单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车道等处应设置 “禁止锁闭”、“禁止堵塞”等警示类标识。
4、消防电梯外墙面上要设置消防电梯的用途及注意事项的识别类标识。
5、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的房间内应当设置疏散标识图,标明楼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安全标志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米,其指示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的有关规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