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是怎样点名“电子签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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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北京市要“推行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全程办理”,并多次提及区块链、电子化、大数据、信息共享等关键词,点明了其降本提效、规范便利、有助于信息化共享的价值。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特别强调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作为首都,此举示范意义不言而喻。

第十七条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以区块链为基础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减少企业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推动建立健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的规则、流程、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一表申请、一证通用、一网通办服务。

推广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第二十八条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一政务服务标准,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 本市推行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全程办理。

市政务服务部门建设全市统一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和互联互通。

第三十五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大数据管理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共享。

市场主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区块链技术应用中产生的电子数据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和归档材料。

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有利于大数据管理及信息共享,同理,企业使用电子签名类应用,同样有助于沉淀数字资产,对内有利于数据分析,对外有利于便捷共享。

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电子合同平台,我平台电子合同及“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均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据裁判文书网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法大大电子合同效力已获得全国近70家法院认可。

印章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举足轻重,一经盖章的文书、合同、协议等,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确保印章安全使用,都会设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以防止员工偷盖、乱盖等行为发生。但是却很少重视与别人合作签署合同的一些问题,如:签署合同时没有认真鉴定对方公司印章的真伪;事后发现他人签合同时使用的是伪造的公司印章又该如何维权等。像“逗鹅冤”事件,就是很明显的案例。

一般来说,在签署合同时,一方是很难直接判断印章真伪的。除非有预留印鉴可供比对,但预留印鉴,一般在银行办理业务时才会常见。在一般商业活动领域,是比较少见的。其实就是相信盖章之人,相信盖章之人是具有代表权限的。但签署合同时应加以谨慎和审查。比如,在签署合同时,可要求对方出具为妥代理人即公章鉴定的书面证明,确认对方身份是否真实为对方公司员工;签约的方式和地点也最好选择在该公司等。

其次,如果签了合同以后发现系假章,此时有可能为时已晚了。为了妥善解决,到印章主体公司确认盖章人身份,并且与印章主体公司之间进行沟通,了解真实情况,以及收集好相关证据,在需要的时候进行刑事报案。通常情况下,刑事报案并不影响主张合同生效并要求该公司承担责任。

当然,最关键还是在于一线业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良好工作习惯,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公司要完善印章管理制度,印章一旦被人私刻滥用,很有可能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结合物联网、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对传统公章进行智能化远程监督管理,系统可实现人章分离,同时实现远程申请、远程审批、印章全程监控,用印全程记录、盖章记录可溯可查。有效杜绝员工偷盖、乱盖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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