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专升本可以报考的大学:
福建商学院、三明学院、福州理工学院、莆田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阳光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华厦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江夏学院、仰恩大学、泉州职业技术大学、闽南理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武夷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龙岩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厦门工学院、宁德师范学院、闽江学院、福州工商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三明学院学校简介
三明学院坐落于宋朝大理学家朱熹故里、原中央苏区核心区、新中国建设的新兴工业城市、“中国绿都”、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源地、改革创新之城、包容开放之城——福建省三明市。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3年12月12日正式开学的全闽师范学堂。1992年,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叶飞为学校前身之一的三明师范学校题词“闽师之源”。1999年9月至2000年10月由三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明职业大学、三明师范学校、三明市教师进修学院合并成立三明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三明学院。
莆田学院学校简介
莆田学院位于福建东南沿海、海上“和平女神”妈祖故乡、著名侨乡——莆田市,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顺利接受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获评中国侨联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福建省花园式单位。
闽南理工学院学校简介
闽南理工学院创办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1月,我校被福建省教育厅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福建省泉州市,坐落在台湾海峡西岸、滨海城市石狮宝盖山风景区。
学校以“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特色化”为办学定位和“融入泉州、立足闽南、面向福建、辐射全国”为办学面向,学科专业定位为:以工为主,以理为基,经管文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学校现有光电与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教学单位;设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经济学、商务英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资产评估、电子商务、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休闲体育、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阿拉伯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艺术教育等46个专业,形成理工、经管、服装艺术三大学科群和专业群。学校秉持创办人许景期董事长提出的“为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提供保障并创造价值”的办学理念,培养面向基层的“能说、会做、好就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和管理服务型人才。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校简介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集美大学与福建集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独立学院。
学院地处著名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的故乡——福建厦门集美。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嘉庚精神,秉承“诚毅”校训,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特长明显,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应用型高等学校。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校简介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地处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泉州市市区,与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泉州博物馆、西湖公园相隔咫尺。学校建设园林式校园,四季飘香,开窗即景,古树名木随处可见,校园绿化率70%以上,是泉州市最美庭院绿化单位。
龙岩学院学校简介
龙岩学院位于全国著名革命老区、客家祖地、全国文明城市——福建省龙岩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龙岩师专;2001年,原福建资源工业学校并入龙岩师专,2004年5月,正式升格更名为龙岩学院。
学校是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福建省文明校园。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照《龙岩学院章程》,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依法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学校秉承“厚于德、敏于学”的校训,坚持“根植红土、致力应用、彰显特色、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培养“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福建中医药大学学校简介
福建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两次入选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13个学院(部),2个研究院;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等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中医、中药学、药学、护理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市场营销、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医学影像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康复治疗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健康服务与管理、听力与言语康复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等20个本科专业。
厦门工学院学校简介
厦门工学院是200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2019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座落在中国著名的海上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人文环境优美,四季气候宜人。海、陆、空交通便捷,是最适合人的居住、读书、研究、就业、创业的好地方。
厦门工学院被评选为“全国最美校园”,实至名归。学校建成了公园式的校园,繁花芬芳、鸟语花香,文化气息浓厚,校园规划建筑古朴厚重、大气经典,园林景观优雅新颖、休闲空间十分精致、美轮美奂,让人叹为观止。
厦门工学院的教学、图书、实训、实践、体育、艺术等场馆以及学生社区生活设施设备都先进齐全,处处体现了人文关怀,是老师和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的理想殿堂。
宁德师范学院学校简介
宁德师范学院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学校前身是建于1958年的福安师范专科学校,1978年复办时更名为宁德师范专科学校,1994年3月更名为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3月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高校,2014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设立二级医学院、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20年确定宁德市医院为直属附属医院。
福州工商学院学校简介
鲲鹏展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脚踏实地。福州工商学院坐落于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荣获“中国天然氧吧”称号的福州市永泰葛岭,毗邻福州大学城和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通十分便利,距离福州城区只需20分钟车程。学校创办于2002年,现设有工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城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创造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公共基础教学部等二级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是一所经、管、工、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创办伊始以本科为起点,其前身为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由部省共建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福建农林大学申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实施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并正式更名为福州工商学院。
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好。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学校的整体环境优美,学风良好,拥有福州大学Q最高的建筑飞翔的雅典娜图书馆。师资力量雄厚,老师认真负责。我的专业就业前景好,就业范围广泛,涉及面积广泛,参考价值高。学校设备齐全,设施完善,教学各方面都很好,而且还在不断的进步发展。福建江夏学院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7年,由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于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
第二条 学校地址
1、学校本部: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2、金山校区:福州市洪山桥上下店路63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
第五条 学历证书种类: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z书,并按规定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福建江夏学院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23531350。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八条 我校拟面向福建、山西、山东、内蒙古、辽宁、安徽、江西、河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甘肃、新疆、西藏、湖南、四川等17个省(自治区)招生,最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九条 学费标准
1、本科专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投资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法学、社会工作、文化产业管理为52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4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48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150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407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258号。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土木工程专业收费标准待批。国际课程教育项目:28000元/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3〕186号。专科专业:6000元/学年, 批准收费文号:闽价〔2000〕费字245号。
2、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退费。
第四章 考生要求
第十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我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五条 我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 艺术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和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预录取(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福建省规定的控制线上)。
2、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5%。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成绩(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如果文考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奖、贷、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基本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各类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上级文件精神,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特困生临时补助,学费减、缓、免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申请资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网址:>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