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问题二:易物点骗局总的说来,易物点是骗人的吗?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你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问题三:易物点是传销吗? 需从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运作模判断是否属于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
利益的。
传销的明显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问题四:易物点是传销么? 很简单 看合作伙伴 不说国内外那么多星级酒店对接 就说京东会和我们合作就可以看出实力 呵呵 流通就有价值
问题五:“易物点”被公安部定为是传销行为吗? 需律规定及具体运作模判断否属于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列行属于传销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发展员要求发展员发展其员加入发展员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发展员数量依据计算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其经济利益同)牟取非利益;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发展员要求发展员交纳费用或者认购商品等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加入或者发展其员加入资格牟取非利益;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发展员要求发展员发展其员加入形线关系并线销售业绩依据计算给付线报酬牟取非利益 传销明显特征: 1、传销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实际价值传销商品根本没任何使用价值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员所获收益并非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合理利润加入所交纳费
问题六:易物点是什么,有谁做过呢! 易物点是一种虚拟货币 通过和其公司的捆绑使其流通 有价值 像我字节的衣服啊 手机啊 都是通过易物点搞定的 这个有四年了 公司的话有七年了
问题七:易物点合法吗 如果不是从事非法的事情 是合法的
问题八:有没有接触过mbi(易物点)的,有没有金融方面的朋友,这个是传销么,可不可投 30分 虚拟资产最好是能受全球最少全国认可的资产,少部分人之间流通的虚拟资产最好谨慎投资
问题九:易物点是什么 你好 易物点是一种可以升值 可以流通 可以取现的一种积分 每年静态有个两到三倍的收益 四年来呢 已经复利倍增到了一千多倍了
问题十:中水股份中国消费易物物联网是传销吗 不了解它的内含,但是看着像。因为和物联网完全没有关系,感觉就是借个名头炒个概念。来自区视网分享
区块链到底如何盈利:
1、打造区块链生态圈
初创企业为什么纷纷投身于区块链公链项目?因为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任何企业都有机会借助自己的理念、运营打造一个颠覆现有格局的生态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将以生态圈所有者指定的货币进行流通。
由于初创企业自身持有一定货币,预留一部分货币供企业挖掘而货币总量一定,生态圈流动速度越快,对货币的需求量也就越大,较多的交易追逐较少的货币,货币必然会升值,但这样的想法建立在该货币是不可替代品的情况下。
现在不少研究小组正在开发跨链技术,将不同领域的区块链连接在一起,最终达到货币流和数据流的自由流通,最终去交易所。
在这种情况下,某一链条货币不足对生态圈造成的影响,可能并非古典货币理论介绍的那么简单,货币价格很有可能不会遵循简单的供需关系。设计者需要从宏观经济角度考虑这个问题。
这也是区块链项目最吸引人的地方:每个人都有可能在这一新的领域中建立新的规则,成为qu中心化系统的管理者。届时,区块链的拥有者将拥有控制整个领域经济的能力——抛售或吸入数字货币都将对行业造成巨大影响。
2、为企业提供服务
为企业提供服务是区块链项目现阶段主要的盈利模式,云储存安全怀疑者很有可能转向可追溯、不可篡改的区块链服务提供商,以寻求数据最大程度的安全。
例如,一家运营数据共享平台的区块链初创公司,它的主要业务就包括为客户提供数据储存和数据交易服务,从而收取服务费和手续费。
国内经营此类业务的创业公司非常多,如云巢智联、边界智能、魔链科技等。各个公司都拥有卓越的技术,但要盈利,也许还得在运营上下功夫。
如今,腾讯云的TBaas加入此领域,并能提供涵盖金融、供应链、物联网、医疗等多个领域服务,想必未来客户的争夺与拓展将变得更加艰难。
3、智能合约参与利润制作
智能合约好比一份可以自动执行的合同,由机器代替人来判断合同的有效性,并强制执行。它的实质还是一段代码,但区块链可追溯、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以保证这段代码在非信任机制下自动运行。区块链是智能合约运行的前提条件。
在实际情况下,通过智能合约进行利润制造的机会非常广泛,智能合约可以以非黑箱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
在程序的运行过程中,智能合约执行了审计、分类信息等 *** 作,排除了中间商的干扰,且记录不会人为损坏,也不会发生时间太长导致文件上的字体模糊不清的情况。
但从某种程度上说,智能合约的运营者自身成为了中间商,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收付审计费用。这种特殊的中介服务为客户节省了大量成本,其实质是通过提升效率实现的。
4、特殊服务驱动系统运行
不少企业在打造区块链社区时拥有自己的专属领域。以遗传学家Church领导的Nebula Genomics项目为例,消费者在享受Nebula提供的基因测序服务后,并不能以法币的形式付款,而必须将法币兑换成Nebula发行的Token。
随着更多的人将法币换成这种Token,Nebula便成功打造出一个以基因数据为核心的区块链平台,在那之后,它将更好的开展精准医疗服务。
总的来说,这种模式以实际技术为依托,在项目开端以线下服务盈利,并在盈利过程中将收入中的法币转化为Token。随着项目的进行,该平台能借助开端模式获得的数据,开展更多精准医疗服务,其盈利方式也变得多元化,但整个过程不会脱离实体。
在整个企业运营过程中,Token的作用以激励为主,代币升值并非遗传学家应该考虑的问题。
5、毁誉参半——项目1CO
1CO的原本目的是通过预售服务在市场上众筹。2013年,早期的1CO公司出现在金融领域,随后迅速引爆整个数字货币市场,投机潮由此兴起。
但这一风波来得快,去得也快,仅在2013年-2014年间就有众多项目死在了炒作中,或直接被判定为骗局。
根据Engadget数据现实,2017年,902个基于众筹的数字货币中,456%已经失败。
即便如此,依然有不少幸存者。这些企业(也包括打造生态圈的企业)非常重视Token的作用,代币升值将作为盈利的一部分计算估值。
这并非空手套白狼,实质上类似于一家企业同时运行金融资产(Token)和经营资产(服务),以管理经营资产来促使金融资产盈利。不过,若是“金融资产”占比过大,风险也就不请自来了。
6、巨头涌入
共享经济的基础是通过实时监控可用资源和相应需求并作出调整,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对于Airbnb这样的独角兽而言,他们已经有着成熟的管理模式,稳定的现金流。他们尝试区块链,是因为区块链技术可以带来更为透明,更为高效,更为公平的系统。
这类企业使用区块链一般采用私有链或联盟链的方式,他们并不需要Token参与流通,节点也不以匿名形式存在,他们看中的是区块链技术本身。
在区块链技术的加持下,人工输入政府签发的ID信息将转变为政府签发ID安全储存及验证。顾客和房东可以完全信赖评价内容。同时评论可追溯,避免了负面评价被删除、水军参与的可能性。
大家都知道,现在生活中,到处充斥的都是广告,不论做什么产品,做什么生意,都少不了广告宣传,共享广告这个概念的由来的其实是共享经济的一个产物罢了,让企业与企业之间能够有渠道进行广告资源共享,其实也就是客户资源共享。有人说,共享媒体讲颠覆性打破传统广告模式,可能不久就会实现。主要是将物联网技术,大数据,云计算服务器融合打造共享平台。
目前平台有很多,大家可以网上搜一下,他们主要是以红包形式展示的,通过LBS+红包+信息的方式,一公里范围红包,精准定位,并且让小微商家及个体也能做的起广告等等,项目还是不错的,但要选择平台很重要,因为现在每个平台的起飞点是不同的。共享水机模式体现在三赢。“自动”是这个模式的特色。“物联网技术”是这个模式的基础。
如果你是经销商,共享饮水机盈利点就在用户充值水费的提成。前提是有用户愿意安装你的水机。安装户越多,充值水费就越多,可以说辛苦一阵子,自动提成一辈子。
如果你是终端用户,则享受免费送机,免费安装,免费维修,免费换芯。一天只需一元服务费,5年免费换新机。用多少充多少,不浪费。不用担心产品折旧。
如果你是厂家,则掌控着经销商管理系统,定期给经销商发提成。
共享饮水机盈利模式对于那些有一定营销能力、和安装户资源的经销商来说,是再适合不过的。
沁_诺是共享饮水机盈利模式的开山鼻祖,给的点也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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