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应当及时报警处理,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制造虚假事实欺骗他人财物的,则有可能构成诈骗。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将国家财产据为己有的,则有可能构成贪污(如果主体适格的话)。其它的还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用于违法事项就可能犯罪,还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偷盖公司公章是什么罪要分情况。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制造虚假事实欺骗他人财物的,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偷盖公章是为了将国家财产据为己有的,则有可能构成贪污罪;其它的还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z、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z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z、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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