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工信部就《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民资转售企业可经营移动转售业务,试点时间为两年。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民资进入电信业有了实质性进展,一批开展转售业务的民资运营商将借助基础电信网络包装运营自有品牌而受益。
转售企业须建立客服系统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三大运营商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比如从运营商那里购买手机通话卡(SIM卡)、租用带宽,再卖给用户。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必须建立客服系统,可依需建立业务管理平台,计费、营账等业务支撑系统。
业内预计,参与移动转售业务的虚拟运营商可租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发行自己品牌的手机通话卡。尽管基础网络仍在三大运营商手里,一旦这种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放,预计对三大电信运营商来说会形成很大冲击。
电信业专家项立刚介绍,转售企业从运营商手里批发SIM卡业务之前就存在,但以前这些转售企业并没有自有品牌,卖的还是三大运营商的品牌,未来转售企业可以卖自己品牌的SIM卡。
试点时间初定为两年
根据《方案》,申请者为依法设立、具备相关资质的中资民营公司,试点时间初定为两年。《方案》还规定,试点期间运营商应保障至少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合作,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应低于其当地公众市场上同类业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且不得与转售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去年6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鼓励民资进入宽带入网、增值电信业务等电信业八个重点领域。去年12月,工信部电信管理局透露,相关部门已初步拟定完成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和接入网业务的试点方案,待完善后尽快出台实施。
此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期截至2013年2月6日,工信部将根据试点开展情况和结果再行研究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正式商用事宜。有分析认为,这意味着正式方案将很快发布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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