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中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在“弃风弃电”愈演愈烈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消纳面临更大压力。
去年9月13日,在《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十周年研讨会会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与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对记者谈及如何解决“弃风弃电”的问题。
李俊峰表示,应回归“依法治能”的角度,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法》,若有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全国人大应启动追责程序。
中国新能源补贴资金缺口550亿
《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处以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李俊峰向记者表示,“执行过程中,并没有一个发电企业去主张这样的诉求,也没有任何一个电网企业被处罚。”
李俊峰说,目前全国出现了大面积弃风限电问题,全国人大却没有启动追责程序,“《可再生能源饭》实施十年,更要突出‘依法治能’,我们向全国人大建议,应考虑一些追责问题。特别是那些不用通过执法检查就可以发现的问题,全国人大可以立即对相关部门进行追责。”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处长支玉强在研讨会上透露,目前中国新能源补贴资金缺口达550亿。
在李俊峰看来,这是全民责任、费用分摊制度没有落实的体现。
“比如,补贴不到位,人大可以对财政部、发改委进行问责,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李俊峰说,“违法不究,法律写得再好也没有用。”
“如果一个发电企业不去主张(应有的补贴),是企业的错误;如果整个行业都不去主张,那就是法律的问题。”李俊峰说道。
日前结束的杭州G20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了中美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批准文书。
《巴黎协定》指出,各方将加强对气候变化威胁的全球应对,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1.5℃之内而努力。
李俊峰介绍,“十三五”时期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巴黎协定》的一个转折期,中国政府已对外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15%,到2030年达到20%。
李俊峰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关系到我国能源转型战略实施以及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目标的实现。
完善《可再生能源法》迫在眉睫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在上述研讨会发言时指出,地方各级政府,以及电网发电和用能企业在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的责任义务仍不明确。
“发展化石能源毕竟涉及到本地的经济发展,包括煤矿企业的生存,非化石能源和化石能源都是地方政府需要考虑的问题。”朱明说道。
朱明说,各地方应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另外,全国人大应对《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为修订做好充分的准备。
为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法》目前已确立总量目标、可再生能源强制上网、上网电价、费用分摊和专项资金五项制度,但制度落实并不乐观。
国电集团副总经理谢长军建议学习德国的立法经验,细化法律条文,提高可 *** 作性,促进利益相关方按照详细可循的具体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谢长军还建议完善定期追踪评估机制,提升法律对产业的监督指导能力。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要求环保等部门每年向德国中央政府提交有关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的监测报告,并不断根据新形势修订完善法律。建议我国学习和借鉴德国经验,建立定期的追踪和评估机制,让政府部门、立法机构以及公众及时了解‘可再生能源法’在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对立法形成规范的闭环管理。”谢长军说。
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下一步,全国人大将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推动法律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适时修订完善法案内容,将《可再生能源法》真正建设成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根本大法,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上半年弃风弃光量已与去年全年相当风机在大风中停摆,光伏电站在烈日下“晒太阳”,成为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部分发展可再生能源地区的真实写照。
一个“肩负”减排使命的朝阳行业,从寂寂无名,到风光无限,再到“弃风弃电”,仅仅只用了十年。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中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迅速壮大。
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截至2015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8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2%。全国电源结构持续优化,火电装机比重已从2005年的75%下降到目前的70%以下。
另外,中国也拥有世界第一的新能源产品制造能力。
在李俊峰看来,“可再生能源发展从小到大,甚至从无到有,成为中国少数在国际上具有很强竞争力的,并且是值得夸耀的行业。”
但随着装机容量的上升,近两年,“弃风弃光”问题却愈演愈烈,成为阻碍中国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顽疾”。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平均弃风率高达21%,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甘肃、新疆等弃风“重灾区”弃风率甚至接近50%;上半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917小时,同比下降85小时;风电弃风电量3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8亿千瓦时。
光伏发电也未能幸免。国家电网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累计弃光电量为33.0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91%;弃光比例为12.1%,同比上升2.05个百分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王仲颖认为,这样的“双弃”数据,意味着“2016年上半年全国弃风弃光量已经相当于去年全年的弃风弃光量,超过了2015年全年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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