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阳光能源发布公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锦州阳光、其他投资者及目标公司(江苏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订立注资协议,锦州阳光以现金出资方式向目标公司注资人民币1800万元。
于本公告日期,锦州阳光拥有目标公司15%股本权益。注资完成后,锦州阳光将拥有目标公司28%股本权益。目标公司主要从事光伏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业务,以及太阳能储能材料及产品制造。紧接注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元。
注资完成后,集团将可更有效使用目标公司1.2GW的组件产能,加上集团现有组件产能,集团有效使用组件产能将达3.5GW;另外,借由下游光伏组件客户需求的强力带动,可进而强化公司垂直整合战略的成本竞争优势。董事认为,锦州阳光向目标公司进一步注资人民币1800万元以满足其扩充组件业务的营运资金需求,乃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对于2019年业绩表现,阳光能源日前发布公告称,2019年,虽销售单价较去年持续下降,但集团客户持续开发有成,客户总数及单一客户采购量平均皆继续成长,主要产品出货量为4134MW,较去年2797 MW,增长达48%。因而使得2019年收益为人民币44.25亿元,较2018年上升10%。
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为人民币3.55亿元(2018年:应占亏损人民币2.2亿元)。因销售单价快速下滑及光伏电价补贴政策出台较预期晚,业内人士普遍抱持观望态度,造成年内毛利下跌。毛利率由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9.9%下跌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7.7%。每股基本亏损为人民币11.07分。
责任编辑: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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