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并发布了《灌云永贯98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公告,合同由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与灌云永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签订了位于灌云县南岗镇的灌云永贯98MW光伏发电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0,474万元,全容量并网日期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
林洋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耀”,即“出让方”)持有灌云永贯100%股权。灌云永贯经连云港灌云县发改委备案同意建设灌云永贯98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50,000万元。
2020年3月11日,南京华耀与申能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能源”,即“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00.00万元向其出售灌云永贯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办理完成后,灌云永贯将不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灌云永贯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办理完成后,林洋能源及子公司与灌云永贯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告指出,本次合同的履行为公司带来的收入为40,474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08%。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产业发展方向,能带动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产业链的完善。合同的顺利履行能够进一步拓展公司EPC项目的开发建设,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后续EPC项目的合作与开拓提供更多经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责任编辑: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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