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继续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集成电路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
展,国务院于2000 年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
18 号),力争使我国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之一。
自 2004 年起,美国等WTO 成员就我集成电路产品内销增值税退税等政策提出一些问题。
经过反复磋商,我与美国等WTO 成员最终达成谅解,已决定于2004 年9 月1 日起停止执
行国内设计、国外流片加工的集成电路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
退政策,2005 年4 月1 日起停止执行境内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内销增值税超过一定税负部
分即征即退政策。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集成电路产业,将继续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一是除集成电路产品增值
税即征即退政策外,国发[2000]18 号文件及其补充规定的其他各项政策措施将继续执行;
二是国家将根据WTO 的有关规则、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从研究开发、培养和奖励人才等
方面,继续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同时实行集成电路产品出口全额退税,完善集成电路深
加工贸易结转税收政策,进一步创造有利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中国政治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场潜力巨大,产业体系较为完整,人力资源丰富,具
有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比较优势,是全球最适合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和发展的地区之一。中国
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鼓励国内外企业、机构和个人投资集成电路产业,并将为集成电路企业发
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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