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宣布取消建设、经营电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这意味着,我国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强,外资若在华建设、经营电网,将不再需要中方控股。这是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
国家能源咨询委员会委员李俊峰分析称,取消对外资投资电网的股比限制后,近期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打破电网等基础设施投资过度单一;二是引入竞争;三是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而从远期来看,则可以取得盘活国有资产的效果。
李俊峰称,外资进入之后,首先是扩大了电网建设的投融资渠道,其次是增加了电网企业投资回报或者投资成本的透明度,再就是将有利于形成合理的输配电价,减少电力体制改革的阻力。
对于外资会采用哪种方式参与中国电网市场,李俊峰认为最有可能的方式有三种:外资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大型民营企业联手参与地方增量配网的改革与建设;外资企业参股电网企业跨区域输电通道的建设;独立投资分布式微网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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