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建筑物移动通信(5G)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下称《标准》)正式发布,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标准》的发布标志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将与水、电、气、暖等市政基础设施一样成为建筑物的必备配套。
《标准》主要从四个方面对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要求并进行具体规范,一是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用地红线内)应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所需的移动通信机房、屋面和中间层设施、通信电源、通信管线和防雷与接地等配套基础设施;二是要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保障无线通信覆盖质量,满足多家基础电信企业平等接入的需求,遵循共建共享原则,统筹考虑建设方案;三是要求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绿地、路灯杆及监控杆等公共设施,应根据需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设置;四是要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与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去年,山西省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5G 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的通知》。预计到2020年底,设区市中心城区5G 网络基本实现连续覆盖和商用,全省5G基站累计达1.5万座,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5个, 5G在垂直行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到2022年底,全省主要城市(含县城)城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全省5G基站累计达5万座,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30个, 5G与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基本成熟,垂直行业新动能接续涌现,5G 对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赋能作用明显增强,对壮大全省数字经济的贡献成为新亮点。
《通知》中还指出,2020年10月底前,省住建厅要组织制定《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和规范新建住宅与商业楼宇预留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等设施建设。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特别是5G网络建设)纳入建筑物的必备配套。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 支持5G基站建设与维护。
责任编辑: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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