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雷接任雷士照明董事长兼CEO之后,雷士照明依然余波不断。该公司表示,最近收到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法律诉讼作出的判决,判令(其中包括)雷士中国须就向某银行支付人民币
6000万元加上利息、开支以及为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所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雷士照明称,雷士中国正就判决的影响寻求法律意见。
是否要为“担保”埋单?此前,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与雷士照明董事长王冬雷陷入公司控制权之争,王冬雷指责吴长江在雷士照明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违规担保,可能使雷士照明遭受1.73亿元巨额损失。
现如今,王冬雷接任雷士照明董事长兼CEO,股权之争暂告一段落。但长达三年多的“内耗”给雷士照明带来的余波或许才刚刚开始发酵。
据雷士照明近日在港交所发布的公告显示,该公司曾在2014年11月以及2015年4月的公告中,均有提及吴长江“声称代表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与某中国境内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一份担保协议之详情,以及已被该银行冻结的若干雷士中国所持资金。据该公司表示,所谓担保协议即为由该银行授予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的一笔贷款提供担保。上述银行亦于去年4月份就该担保协议在中国境内针对雷士中国以及其他被告提起法律诉讼。
查阅雷士照明2014年期间相关公告显示,该公司曾在2014年11月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在现任董事会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吴长江代表雷士照明分别与三家中国的银行重庆分行订立了数份质押协议。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在2014年8月底前,吴长江与首家银行签订了3份质押协议,为重庆雷立捷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和重庆江特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提取约2.3亿元人民币。
而在与第二家银行签订的5份质押协议中,吴长江为重庆华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提取约1.65亿元人民币。在与中国银行重庆大渡口支行订立的担保协议中,吴长江于10月从中银大渡口开立的单独银行账户中提取约1.54亿元人民币。
公告还称,公司目前在调查吴长江或公司主要股东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系。而在公告中所提及的公司中,重庆恩纬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雷立捷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前均被雷士照明董事会认定是吴长江的关联公司。
雷士六大改革雷士长达三年的股权风波,在在德豪润达成为雷士照明单一大股东、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接任雷士照明董事长兼CEO之后,暂告一段落。而去年8月正式接受公司具体管理的王冬雷,在接受媒体提问关于“股权风波”之际,他表示雷士照明的问题已成过去,现在雷士照明已经回到正轨,专注于转型发展。
王冬雷在今年年初就透露,2016年雷士照明将围绕六方面做出深度变革。具体而言包括,一是积极的进行海外并购,加强产业的互补性以及海外市场的拓展速度;二是品牌再造,重新塑造并传播雷士的价值主张,实现从产品驱动到品牌驱动;三是调整产品结构,合理配比商业照明与家具照明的产品市场组合,艺术化和智能化将为雷士重新定义消费需求;四是继续推进渠道的深层优化以适应产品特性和新的消费形态;五是供应链和管理流程再造,以加强企业的整体响应性;六是系统化的精益生产,控制成本,提高效率。
“雷士作为传统照明企业,在引入上游LED产业核心资源,进一步解决传统产能之后,企业将定位从传统照明领军者向LED照明产品行业领导者进一步转型。”王冬雷指出,在经营模式方面,雷士业务模式将从“以单一业务类型为主”向多种业务方向结合的方向转型,从“线下经营”向“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向转型。团队向全面生产、科研经营管理复合型团队转变,人员薪酬向激励型薪酬结构转变,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等转型,企业文化由传统草莽文化、江湖文化向开放型、市场导向型的现代企业文化转变。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雷士照明还对外公布,向Guoyuan Investment Fund Series
SPC发行5亿元可换股债券,为期2年,所得款项拟用于一般公司用途、业务拓展及营运资金需求。据了解,相关初始转换价每股0.925元,较前收市价0.87元溢价约6.32%;若获悉数行使,可转换为最多5.41亿股,占扩大后股本约14.73%。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