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华:围绕结构调整主线推动电信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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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华:围绕结构调整主线推动电信产业振兴

2009年电子信息行业重点工作进展

  (一)会同国家发改委制定《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配合推进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引导和推动产业复苏

  一是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2010年)》,提出电子信息产业的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委落实规划的细则、方案和财税等政策。

  二是制订《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投资方向》,组织主要企业申报技改项目,及时了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并进行筛选把关,同时择优纳入项目库。共落实电子信息产业技改项目548项,总投资1049亿元,中央预算投资33.6亿元,占全部技改资金15%。

  三是完成“十一五”电子信息产业4个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总结分析产业近3年发展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评估各项规划指标完成情况,提出后两年发展思路。启动“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预研,为编制下一个五年规划做好前期准备。

  (二)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部署对核心关键技术领域的集中攻关

  完成“核高基”重大专项2008年启动课题的经费(3.61亿元已拨付,9.23亿元正在拨付,6.68亿元明年拨付)下达以及年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 2009年课题申报、评审、实施计划的编制及上报;落实以科技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要求,在实施计划中重点部署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课题和资金安排。目前2009年度实施计划已通过三部委综合平衡,正在组织进行课题可行性报告和预算书的编制(中央财政63.53亿元)。组织做好2009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参与“二专项”2009年立项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和审议。

  (三)推动完善“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和流程,抓好政策的落实

  一是完善相关政策,先后会同相关部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家电下乡 *** 作细则》、《关于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和完善实施流程。

  二是配合商务部、财政部等部委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出台了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并在北京、山东等9个省市进行试点。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专家对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现场检查,牵头组织对云南、贵州家电下乡工作督查。

  四是提高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水平,支持引导彩电生产相关企业发起“提高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推动家电下乡政策顺利实施”的倡议,组织出版了家电下乡产品售后维修服务丛书、面向农村的信息技术系列科普丛书,实施“2009计算机技术与应用讲师培训计划”,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计算机技术普及和信息内容下乡。

  五是加强宣传调研,组织部属高校13345名大学生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活动,发放宣传手册5万份和调研问卷25万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23.5万份。召开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家电下乡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家电下乡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四)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一是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引导移动通信、数字音视频、计算机及网络、节能降耗等重点领域的集成电路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集中支持半导体照明器件研发及产业化,按照芯片开发、器件封装、荧光粉、检测仪器开发等产业链次序安排项目,加强上下游互动。支持西安华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并购。

  二是会同国家发改委编制《2010—2012年平板显示产业发展规划》,加强规划引导。支持TFT-LCD、PDP玻璃基板、关键材料、专用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完善从原材料、装备到整机的产业链。多次召开OLED、PDP产业链座谈会,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合作。

  三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抑制重复建设的总体部署,会同国家发改委对全国光伏产业开展总体调查和实地调研,向国务院上报多晶硅产业发展专题报告。正在研究制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筹建光伏产业联盟。通过支持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促进关键专用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推动彩电转型和自主光盘产业发展。引导彩电骨干企业向液晶电视整机一体化设计制造发展;组建海峡两岸平板显示产业促进工作组,大陆彩电企业与台湾面板生产企业 2009年落实采购合同总计33.6亿美元;引导芯片厂商、内容提供商和音像发行公司支持CBHD(中国蓝光高清光盘),积极推动制定我国自主高清光盘格式的标准,支持建立中国蓝光高清节目编著中心,推动高清光盘产业发展。

  五是引导和支持TD—SCDMA(以下简称“TD”)和无线宽带接入产业发展。支持TD增强型智能终端及核心芯片开发及产业化和TD测试工具、特色业务应用开发及产业化;组织开发基于TD网络的视频监控系统及终端,已在厦门、北京等地的城管、交通、公共事务服务等领域开展试点应用;支持研发基站设备、直放站、核心网设备、终端及关键配套元器件。重点推动无线宽带接入系统在能源、交通及公共事务等领域的行业应用。

  六是提升笔记本计算机、高性能计算机和工业控制计算机的自主研制和应用水平。调研提出《关于推动我国计算机产业发展的报告》,推动支持国内企业建立笔记本计算机设计研发实验室以及ODM研发中心。举办“昆山杯”首届中国笔记本电脑设计大赛,共收到参赛作品2119件,集中展示了国内计算机设计界的整体实力。指导成立高性能计算与服务专业工作组,推进高性能计算机标准制定。

  (五)建立和完善了电子信息标准和质量工作体系,完成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复审和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调研报告

  一是积极与科技司、相关专业司局沟通,建立和完善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工作体系。组织对10年以上标龄的4272项标准进行复审,其中,拟废止标准1898项,拟修订标准966项,继续有效标准1408项。围绕落实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重点内容,第一批提出394项标准立项计划(其中国标357项),列入部行标计划25项;第二批提出167项计划(其中国标4项),目前正在审批。完成85项标准的送审稿审查,有41项标准进入报批。

  二是推动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自主音视频标准、闪联标准产品的应用。北京、深圳、上海、香港、澳门等42个城市开通了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上海、杭州、陕西、青岛等地开播了采用AVS的地面数字电视系统。支持国内企业及科研单位组团参与古巴、委内瑞拉、秘鲁等国的数字电视标准测试,为应用做准备。支持预装闪联标准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三是开展全国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调研,向215家企业、23家电子信息产品检测机构发放调研问卷,对15家行业协会发出通知,实地走访广东、四川、辽宁、山东、北京等5省市与近百家企业集中座谈,完成较全面的《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调研报告》。

  (六)加快推动产业政策和产业立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落实《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积极推动《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尽快出台。目前已完成了新政策的部委间征求意见工作,将尽快形成上报稿报送国务院。

  二是编制《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已征求部政策法规司意见,目前正在修改。研究提出国家资金支持的重大工程配套协调保障机制方案,支持国内电子信息技术、产品、系统及相关服务的发展。

  三是配合财务司和运行监测协调局,做好电子信息产品关税政策和WTO相关事务,提出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退税调整目录建议名单,定期向WTO组织通报我电子信息领域承诺落实情况,按要求组织提出与哥斯达黎加、挪威等国自贸区谈判电子信息领域的对价方案。

  (七)严格行政许可实施,加强重点电子信息产品监管

  一是修订完成《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完善税控收款机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系统安全检查。受理6家企业资质申请,为5家企业颁发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受理24家企业换证申请,为18家企业换发资质证书。目前具备税控收款机生产资质的企业共75家,有效资质证书146份。2009年共为16家企业申请核发了26批产品序列号。开展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自查,要求存在问题的6家企业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对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质审批管理,会同商务部门,2009年共取消7家企业的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加工贸易生产资质,批准7家企业取得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加工贸易生产资质;初步筹建定点生产企业网上月报平台。

  三是加强对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资质认定管理,批复3家定点生产企业变更产品门类、l家定点生产企业更名,批准1家企业取得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资质,组织对已取得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资质的企业开展督查。

  四是加强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管理,组织完成第7批41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264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审;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完成2009年度138家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及年审。

  (八)继续推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

  一是开展两化融合调研,提出以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为切入点和核心内容,全面推进两化融合的思路和措施建议。调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现状和重点方向,提出汽车电子产业发展报告。开展三期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培训,为成熟的系统解决方案大规模推广应用提供人才支撑。

  二是加快推进直播卫星村村通建设。配合国家广电总局修订直播卫星机顶盒标准,协调做好生产许可的相关测试。2009年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采购,由上年 366万套增加到865万套,招标金额由14亿元提升到30亿元,招标的关键解调芯片以及整机都将由我国企业生产。

  三是继续推进“中国芯”工程的实施,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开发及其推广应用。组织好二代证专用芯片模块的供应和优化,并根据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估工作,与公安部探讨电子护照芯片的研发和试点应用。

  四是配合国家空管委开展全国低空域飞行情况统计工作,提出部空管系统工程办公室调整方案。支持和推动基于射频识别的电子支付技术应用,中国移动已在广东、湖南、重庆、上海、北京等地建立移动支付应用试点。组织协调国内手机厂商开发适于盲人使用的移动终端产品,协调中国残联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与海信公司签订了定制开发特殊移动终端产品的合作意向。

  (九)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导推动企业“走出去”

  一是与欧盟开展物联网RFID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就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和应用等进行沟通。

  二是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通信与信息技术分委会IT工作组第8次会议在俄罗斯召开,会上我方积极督促俄方信息技术产业及园区主管部门参与IT工作组的会谈及落实工作,同时中俄双方商定建立两国信息技术领域企业具体的合作机制。协助企业参加在中国和俄罗斯举办的国际展览会。

  三是赴日参加第5次中日信息技术与产业政策交流会,向日方介绍了我国TD—SCDMA产业及宽带无线接入专网的发展情况。与日本Willcom公司会谈,积极推动中日企业在TD—SCDMA领域合作。

  2010年电子信息行业重点工作任务

  (一)注重规划、政策的引导、支持,做好经济运行的预测分析

  1.在“十二五”规划预研基础上,组织编制“十二五”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及集成电路、元器件、专用设备、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项规划。

  2.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落实《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协调相关部委按照细则的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推动《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尽快出台。继续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配合落实装备政策的电子信息专用设备目录。

  4.提高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经济运行分析水平,深入研究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宏观经济发展面临的诸多不确定因素,提出应对措施,做好对产业发展的引导。

  (二)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集中力量突破核心技术

  5. 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完成“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与成套工艺”等重大专项的2010年项目立项及2011年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按计划进度启动项目并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2008年、2009年项目的检查。

  (三)继续落实好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积极开发内需市场

  6.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组织、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工作。继续组织编印家电下乡重点产品维修系列丛书,积极推动建立农村家电公共售后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家电下乡产品售后服务第三方体系建设。

 7.继续做好农村信息技术培训和应用普及工作,推动“信息下乡”、“宽带下乡”与“家电下乡”相结合,发挥计算机、手机、彩电等电子信息产品的信息服务功能,帮助农民生产致富,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继续监督跟进试点省市以旧换新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掌握以旧换新的最新进展和企业的反馈信息,确保政策的顺利推进和完善推广。

  (四)进一步完善电子信息领域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体系,提高服务产业发展的水平

  9.组织制定《电子信息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规范电子信息行业标准制修订全过程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的管理,调整和规范相关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和工作组。

  10.做好电子信息领域国家标准的全面复审。围绕《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继续组织做好标准立项、制修订和报批工作。

  11.加强与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沟通和联系,完善电子信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配合编制“十二五”工业产品质量规划的电子信息产品部分。支持建设重点产品的检测平台,提高行业质量管理的基础能力。

  12.继续配合做好重点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抽查,定期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督促企业重视并加强产品质量管理。

  (五)加大创新力度,推动重大工程的实施,提升产业竞争力

  ———集成电路产业

  13.推动“909工程”升级改造等重点工程的实施,加强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器件与重点电子整机的衔接、互动,产用结合,为产业发展开拓新的市场空间。

  14.通过电子发展基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等手段,加大力度组织好优势特色集成电路、半导体照明、电力电子器件产品的技术创新工作,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15.继续支持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集成电路设计业的发展。今年以半导体照明知识产权研究及检测平台的建设为重点,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计算机产业

  16.继续推进笔记本计算机的自主研发,提升计算机工业设计水平,大力发展计算机节能技术,推动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引导、支持和推动国内计算机企业的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竞争力。

17.加强对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传感器网络技术的产品研发和应用研究,加快计算机产业转型升级和应用拓展。

  18.突破IPv6高端网络设备关键技术,实现IPv6高端网络设备的国产化,推动兼容IPv6的终端设备研发和产业化,为IPv4向IPv6转移做好产业准备。

  ———通信产业

  19.继续支持TD—SCDMA芯片、终端、测试仪器仪表开发及产业化,推动TD—SCDMA终端测试环境建设,拓展基于TD—SCDMA的业务开发及应用。

  20.重点支持针对行业专网的多媒体数字集群、宽带无线接入系统设备及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并推动在民航、电力、石油、城市轨道交通、政务和应急等行业领域的应用。

  21.大力支持10Gbit/s无源光网络(10GPON)局侧设备和光网络单元开发及产业化,进一步提高我国宽带光接入设备的产业实力。

  ———视听产业

  22.开展网络电视政策研究并推动相关产品的研发;制定并发布普及地面数字电视接收机的实施意见,加快地面数字电视推广普及。

  23.支持采用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DTMB)、数字音视频编码(AVS和DRA)等自主技术标准的数字电视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平板电视一体化模组以及LED平板电视的研发及产业化。

  24.密切跟踪下一代OLED显示技术发展以及激光电视、三维电视的技术发展动态,力争赢得竞争的主动。

  25.抓住高清光盘发展的新契机,坚持自主创新与联合合作相结合,推动高清视盘机标准制定与专利池建设,加快光盘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电子基础产品业

  26.落实《2010—2012年平板显示产业发展规划》,规范高世代平板建设项目的管理,引导合理扩大产业规模,加强生产线的数量限制,注重技术创新。

  27.按照国务院关于抑制多晶硅产业重复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多晶硅行业准入标准,加强新建、扩建、在建项目的管理,坚决遏制行业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的态势。

  28.推动骨干企业建立光伏、OLED产业联盟,加强行业联合,建立相关研发、标准、配套、应用体系,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

  29.支持AMOLED关键核心技术、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基于MEMS技术的传感器等的研发及产业化。

  30.推动支撑产业自主创新和配套,主要在平板显示、太阳能光伏、动力电池及为重点工程配套的关键原材料、工艺装备,支持支撑行业加强研发和应用,形成完整产业链。

  (六)深入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工作,促进两化融合

  31. 积极参与无锡市“感知中国中心”的规划,支持江苏省十大传感网示范工程和无锡市九大传感网示范工程的建设;组织国内企业突破传感网、物联网关键技术,自主研制传感网、物联网核心器件及设备,完善应用解决方案;结合行业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制定相关标准,引导和推动传感网产业发展,同时推进自主标准的国际化。

  32.加大对汽车电子关键技术和产品的支持力度,支持建立汽车电子设计平台和实验室。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电子设备,突破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控制系统的关键技术,实现新能源汽车电子装备的国产化。

  33.研究国内空管产业的发展情况,提出空管系统装备的国产化目标。加强与民航总局等单位沟通协调,推动国产空管系统装备的成套应用。

  (七)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提高产业的国际化水平

  34.继续推动和支持中俄企业合作,落实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IT工作组第8次会议中推荐中方优势企业和项目与俄方合作,推动中俄信息产业园与商务部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展开互动。

  35.积极参加国际传感器网络标准化工作组会议,了解全球传感器网络标准、产业、应用的进展情况,重点了解韩国、日本专网通信和物联网应用情况,提出与日韩开展交流合作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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