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浪潮从半导体席卷到分销商 大联大1.5亿收购中电港15%股权

并购浪潮从半导体席卷到分销商 大联大1.5亿收购中电港15%股权,第1张

  并购浪潮在的2016年半导体行业可谓热闹非凡,大大小小的购并事件频发,或为了技术;或为了扩大自身影响力;或者抢占市场;或为了吞掉竞争对手。有消息称,大联大将以1.5亿人民币收购中电港15%的股权。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总部)与台湾大联大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战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由中电国际总部旗下全资子公司--- 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与大联大控股100%转投资子公司---大联大商贸有限公司担任战略合作人,并与其他受邀参加出资人(包括政府及产业专项基金等), 共同投资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电港),合力扩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并打造元器件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互利共赢,以期实现成为元器件供应链领跑者的战略构想。

  中电国际总部成立于2013年8月,总部位于深圳,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实施三大工程战略,推进以信息服务为核心内容的三号工程,通过整合重组商贸板块内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信息服务核心竞争力而构建的集团信息服务板块的承载平台。中电国际总部依托于中国电子庞大的产业基础、自身政策优势及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多年来元器件分销业务积累,全力打造的中电港是一个可以提供全程设计链,供应链支持,同时满足客户产品、技术、服务、知识等专业需求,服务于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产业、为生产、科研等服务的国家级元器件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大联大控股自2005年11月成立后,合并整合综效陆续展现:在计算机、通信、手机、消费性电子等3C领域,包括中国大陆等新兴市场持续扩张;带来营收与获 利的大幅成长及营运资产运作效率的增加,随着各集团的加入更加强了集团在市场的领先地位及业务领域的大幅扩张。目前大联大控股为亚洲区市场第一大,并稳踞 全球第三大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连年获得专业媒体评选为「亚洲最佳IC分销商」。

  周继国表示:“本次合作将结合双方优秀经营团队资源, 致力于提升整体产业竞争力,发挥双方产品线及客户群的互补效应,未来通过双方完整且具竞争力的亚太营销、后勤、运筹支持平台,能进一步满足客户端一次购足 (One Stop Shopping)的需求并发挥规模经济及范畴经济等综效。”中电国际总部与大联大控股携手合作后,将继续扩大与亚洲地区同业的领先距离。在平台整合、电子商务及双方战略合作效益的持续发挥下,将对业务的成长带来巨大的贡献,并推动中国乃至全球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发展。

  大联大-代子公司-大联大商贸有限公司公告参与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1.证券名称: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日期:105/7/26~105/7/26

  3.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单位数量:15%股权

  每单位价格:每一元注册资本人民币3.29元

  交易总金额:人民币150,000,000元

  4.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不适用

  5.与交易标的公司之关系:无关系

  6.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数量及持股比例:15%股权

  金额:人民币150,000,000元

  权利受限情形:无

  7.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

  占总资产比率:1.25%;

  占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比率:1.52%

  营运资产:新台币-3,160,970仟元

  取得有价证券之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取得有价证券之具体原因:共同扩展大陆电子零组件分销业务及打造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8.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共同扩展大陆电子零组件分销业务及打造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9.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无

  10.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1.董事会通过日期:不适用

  12.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不适用

  13.其他叙明事项:

  1.实际交易金额以市场竞价而定,本交易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决定相关事宜并全权处理

  2.上述交易日为董事会决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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