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流氓”盯上大肥羊 华为中兴展开反击战

“专利流氓”盯上大肥羊 华为中兴展开反击战,第1张

  全球前10大手机厂商中,已经有5家是中国企业。

  根据Gartner的统计,2013年三季度,中兴、华为、联想、TCL通讯、宇龙酷派分别以3.0%、3.0%、2.9%、2.7%、1.9%的市场份额,分列全球市场第5、6、7、8、10名。

  这些有着很好成本控制力且进取心十足的中国厂商,正觊觎在全球各个市场取得更大的突破。然而,对于专业的“专利流氓”来说,他们正是送上门来的绝佳中国“大肥羊”。

  专利流氓(Patent Troll),又称专利蟑螂、专利鲨鱼,是指那些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由于没有实体业务,国际上又称其为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执业实体)。Intellectual Ventures(高智发明)、Interdigital、Acacai等都是其中的赫赫有名者。

  根据Patent Freedom的统计,每年NPE在全球发动的专利诉讼呈不断上升之势,2004年为588件,到2011年已经上升到4602件。苹果、惠普、三星、AT&T、戴尔、索尼、HTC等名声在外的大公司都是NPE诉讼攻势中的最频繁被告,例如苹果公司仅2012年就遭遇44起这类诉讼。

  “一部智能手机中,各种专利费用已占到出厂价的约8%-10%。”宇龙酷派常务副总裁李斌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TCL通讯CEO郭爱平则表示,为了把自己的专利利益最大化,有些厂商除了自己收费外,还把专利卖一部分给别人,以获得超额、不公平的专利费,“尤其一些厂商自己不做手机后,你跟他交叉授权也没有用”。

  “我们一直在关注微软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的事态进展。”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场交易并不会让诺基亚离开手机市场,它只是换了另一种运营模式介入,“对于诺基亚庞大专利资产的运营,及对手机产业的影响,需要更加积极、谨慎的观察”。

  专利流氓的血盆大口

  2013年9月,微软斥资37.9亿欧元收购了诺基亚手机业务,同时花费16.5亿欧元购买了诺基亚专利为期10年的授权。“我们可以获得诺基亚专利的使用权,但不会得到专利本身的所有权。”微软总法律顾问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当时对外表示。

  诺基亚为什么没有同时把专利也卖给微软?业界普遍猜测:拥有移动通信行业不少核心、优质专利的诺基亚,今后很可能将继续通过其持有的专利组合,收取不菲的专利费。诺基亚法律发言人马克·达兰特亦在该收购交易披露后表示:“直到现在,诺基亚并没有大量地对外许可自己的专利,但是当手机业务剥离后,我们将会尝试进行技术对外许可。”

  欧盟竞争专员杰奎因·阿尔穆尼亚(Joaquin Almunia)在2013年年底就严词警告诺基亚,不要成为“专利流氓”,称诺基亚如果试图以流氓的方式利用其专利,会毫不犹豫地提起反垄断诉讼。

  目前,微软收购诺基亚的交易正处于中国商务部的审查程序之中。不少中国手机企业担心,剥离了手机业务的诺基亚,可能提出巨额专利授权费,这将限制市场的公平竞争,削弱中国手机企业的竞争力。

  从相关手机厂商处获悉,除了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也加入到对这一交易的审查中。

  诺基亚会否成为“专利流氓”尚无定论,但这家公司于2012年8月出售的部分专利已经成为射向中国厂商的专利之箭。将中兴通讯、华硕推上德国被告席的Vringo即为诺基亚所售专利的收购者之一。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Vringo都极具“专利流氓”的特征。Vringo自称运营着一个移动社交应用的发布平台,但这部分实体业务已经几乎不产生收入。该公司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三季度财报显示,其营收仅为5万美元,总运营费用却达1122.6万美元,净亏损1056万美元。

  Vringo的最主要商业模式就是通过收购等方式获得专利,然后在全球市场针对所谓的“大肥羊”公司发起专利诉讼,并寻求获得专利授权费。

  2012年7月19日,Vringo公司经历了一次控制权变更,随后的8月份,便宣布从诺基亚购买包括通信管理、数据和信号传输、移动管理、频率资源管理与服务等在内的约500项专利,涉资2200万美元。

  微软就是Vringo相中的“大肥羊”之一。2013年5月30日,微软在经过一番法庭较量后与Vringo达成和解协议,微软向Vringo赔偿100万美元,并在今后就相关专利支付一定比例的授权费。与此同时,微软还向Vringo转让6项专利。

  从诺基亚获得专利转让前后,Vringo开始对中兴通讯展开全球诉讼行动。目前,双方在这一组合诉讼中互有攻守,胜败难料。

  中兴通讯全球知识产权总监沈剑锋表示,目前专利运营公司从量级来区分,主要包括两类:超大型专利运营公司,以及中小型专利运营公司。前者比如InterDigital、IV、Acacai等,一般由实体公司转型或通过规模并购,拥有巨量的专利资产;后者一般通过自身研发或并购,拥有少量的专利资产。

  但这两类公司在最终诉求方面相差无几,主要就是通过对其拥有的专利资产包进行战略合作、资产运营、资本化,比如常见的专利出售、专利许可和专利诉讼,以获取收益。其中,专利诉讼是他们最核心打击武器,通过发起大规模诉讼,迫使部分被告获取早期和解,然后用这些资金继续跟其目标对象诉讼,赚取最大收益。这类公司通过专利运营收益再吸引投资者或促进股价上涨,获得新的资金用于进一步研发创造专利或收购专利,再继续进行专利包运营行为,形成循环。

  “随着中国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并以更大的力度走向海外市场,就越有可能成为暴露于‘专利流氓’狙击q之下的‘大肥羊’。”沈剑锋说。

  根据Patent Freedom的统计,华为和联想在2012年均遭遇了13起由“专利流氓”公司发起的诉讼,而仅2013年上半年,华为所遭遇的这类诉讼案件又上升到15件。

  “大肥羊”的反击战

  沈剑锋强调,中兴通讯非常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尊重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目前中兴已在全球布局5万余件专利、1.4万件已授权专利,尤其在LTE领域已声明基本专利800多件,全球占比达10%,但“中兴反对无序的知识产权滥用及滥诉行为”。

  而实体企业如果一旦被“专利流氓”盯上,首先一定要确保在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制定策略,其次,综合运用常规手段,比如积极应诉,主张不侵权或对方专利无效,启动反诉,等,及非常规手段来应对。

  事实上,中兴通讯和华为就在不久前的一场应对InterDigital的专利侵权诉讼取得了初步胜利。

  作为一家大型NPE,InterDigital拥有近20000件专利(或专利申请),并宣称在无线通讯领域拥有多项2G、3G和4G标准专利。2011年7月,InterDigital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及联邦地区法院指控中兴通讯等企业侵犯其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禁止被诉公司在美国销售3G移动设备。

  2013年12月20日,美国就InterDigital诉中兴通讯等专利侵权一案,ITC行政法官做出最终裁定,中兴通讯没有违反337条款,不侵犯原告起诉七项中的六项专利权,其余一项也被认定为专利无效。中兴通讯与InterDigital在联邦地区法院的诉讼还在较量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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