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我们对不同的议题进行整合、将不同的建设过程纳入同一个完整框架中,并就智慧城市的共同问题打破组织壁垒,在不同组织和部门间形成主动协调和密切合作的关系。依托信息通信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实现城市治理的智慧化,为城市里面的人、企业及城市自身运转提供便利。要围绕生活、工作、公共设施、开放数据等不同议题,开展城市建设;要将智慧城市建设的不同阶段,整合在统一框架中,如明确智慧城市的建设者、推动者和他们的需求,包括已经建立起的专家人才库,居民对新技术到来以及自身生活将被改变的准备和接纳,以及个体、企业和政府都可以实时接触到的定制和个性化的信息流;要评估智慧城市建设的环境,包括现有的基础设施、财政资源、治理政策和成效;要达成各个行动主体间的联合等。
智慧治理最大优势,是高效便捷地传递信息,解决社会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个性化服务无法得以满足的问题。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多元化、个性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提供符合居民个性化需求的服务,成为政府治理面临的新问题。在极低或零边际成本的条件下,智慧治理能够整合社会多个部门的信息、知识、资源与技术等,将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智慧对接,提供精准化服务。
智慧治理不仅有助于提高基层政府的效能,还能够推动政府之外的多元社会主体开展智慧合作。社会治理仅仅依靠政府的资源是不可能完全满足居民个性化、多元化社会服务的,由政府部门包办公共服务也不合时宜。而智慧治理,能将政府角色顺利地从“划桨”向“掌舵”转型。政府通过信息技术构建数据共享平台,整合社会多元服务主体,汇聚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多元服务主体的资源,推动跨界跨部门合作,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为居民随时随地提供在线服务、满足居民需求,是智慧城市的重要愿景之一。智慧城市建设的理想状态,应是居民能从单一的政府网站,得到他们所需的所有服务,不论这些服务来自于政府的多少个不同层级或单位——亦即协同治理所强调的无缝隙服务。以政府网站为例,作为政府服务社会公众、沟通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目前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网站的服务能力,还难以完全满足广大民众的需求,尤其是社会需求最为迫切的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等方面,覆盖率还比较低,服务资源的实用性也亟待提升。
智慧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与管理,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调动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进行合理分工。根据智慧城市的特点及发展规律,其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与居民等。
政府是智慧城市的倡导者、管理者及应用者;企业是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的直接参与者;居民是城市的主人,是智慧城市的参与者、体验者和维护者。目前我国智慧城市的研究与实践中,各个主体的角色尚不明确,且各主体间的协作性不足。就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来说,除各级政府外,还有三大电信运营商、广电、电力公司、相关企业等多个主体,这些分散的主体之间还难以形成合力。最重要的是,居民尚未被很好地纳入到智慧城市的规划、建设与评估中,其需求缺乏有效的表达渠道和回应机制。
智慧城市建设,要同时培育“智慧公务人员”和“智慧民众”。公务人员是智慧城市的发起者与管理者,民众则是智慧城市的重要参与者。从协同治理的视角出发,应将对行政人员与普通民众的知识型管理,融合进智慧城市的建设中。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在计划制订、预算编制、人员安置和其他传统的政府职责之外,还需要精通如激活、安排、稳定、集成和管理一个网络等任务。因此,与过去相比,智慧治理时代的公务人员,必须是更加复合型的人才。智慧城市管理人员,应拥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分析、信任建立和项目管理的能力,并且愿意跨越部门界限和资源限制进行工作,以战胜网络化治理所面临的各种难题。
另一方面,智慧民众需要有终身学习的热情、多元化精神、灵活性、创造性、全球视野、开放心态及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因此,要不断推进教育信息化,提高城市居民的信息素养,培育其积极参与的精神和接纳新事物的心态。
要实现智慧城市的共同愿景,不能仅仅设定单一的议题,也不能只着眼于任一阶段,更不能依赖相互隔离的组织。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我们对不同的议题进行整合、将不同的建设过程纳入同一个完整框架中,并就智慧城市的共同问题打破组织壁垒,在不同组织和部门间形成主动协调和密切合作的关系。要围绕生活、工作、公共设施、开放数据等不同议题,开展城市建设;要将智慧城市建设的不同阶段,整合在统一框架中,如明确智慧城市的建设者、推动者和他们的需求,包括已经建立起的专家人才库,居民对新技术到来以及自身生活将被改变的准备和接纳,以及个体、企业和政府都可以实时接触到的定制和个性化的信息流;要评估智慧城市建设的环境,包括现有的基础设施、财政资源、治理政策和成效;要达成各个行动主体间的联合等。地方政府要同时扮演好建设者、推动者、指导者、协调者等多种角色,一方面要推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要推动公共部门与企业和民众之间的合作,以创建更加开放智能、便利快捷的生产生活状态为目标,将公共部门、企业和民众联合在一起,共同打造创新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体系。
智慧城市建设的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智慧治理最大优势,是高效便捷地传递信息,解决社会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个性化服务无法得以满足的问题。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多元化、个性化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提供符合居民个性化需求的服务,成为政府治理面临的新问题。在极低或零边际成本的条件下,智慧治理能够整合社会多个部门的信息、知识、资源与技术等,将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智慧对接,提供精准化服务。
智慧治理不仅有助于提高基层政府的效能,还能够推动政府之外的多元社会主体开展智慧合作。社会治理仅仅依靠政府的资源是不可能完全满足居民个性化、多元化社会服务的,由政府部门包办公共服务也不合时宜。而智慧治理,能将政府角色顺利地从“划桨”向“掌舵”转型。政府通过信息技术构建数据共享平台,整合社会多元服务主体,汇聚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多元服务主体的资源,推动跨界跨部门合作,有效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为居民随时随地提供在线服务、满足居民需求,是智慧城市的重要愿景之一。智慧城市建设的理想状态,应是居民能从单一的政府网站,得到他们所需的所有服务,不论这些服务来自于政府的多少个不同层级或单位——亦即协同治理所强调的无缝隙服务。以政府网站为例,作为政府服务社会公众、沟通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目前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网站的服务能力,还难以完全满足广大民众的需求,尤其是社会需求最为迫切的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等方面,覆盖率还比较低,服务资源的实用性也亟待提升。
智慧城市的规划、建设、运营与管理,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调动所有参与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进行合理分工。根据智慧城市的特点及发展规律,其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与居民等。
政府是智慧城市的倡导者、管理者及应用者;企业是智慧城市建设与运营的直接参与者;居民是城市的主人,是智慧城市的参与者、体验者和维护者。目前我国智慧城市的研究与实践中,各个主体的角色尚不明确,且各主体间的协作性不足。就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来说,除各级政府外,还有三大电信运营商、广电、电力公司、相关企业等多个主体,这些分散的主体之间还难以形成合力。最重要的是,居民尚未被很好地纳入到智慧城市的规划、建设与评估中,其需求缺乏有效的表达渠道和回应机制。
智慧城市建设,要同时培育“智慧公务人员”和“智慧民众”。公务人员是智慧城市的发起者与管理者,民众则是智慧城市的重要参与者。从协同治理的视角出发,应将对行政人员与普通民众的知识型管理,融合进智慧城市的建设中。一方面,智慧城市建设所需要的人才,在计划制订、预算编制、人员安置和其他传统的政府职责之外,还需要精通如激活、安排、稳定、集成和管理一个网络等任务。因此,与过去相比,智慧治理时代的公务人员,必须是更加复合型的人才。智慧城市管理人员,应拥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分析、信任建立和项目管理的能力,并且愿意跨越部门界限和资源限制进行工作,以战胜网络化治理所面临的各种难题。
另一方面,智慧民众需要有终身学习的热情、多元化精神、灵活性、创造性、全球视野、开放心态及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因此,要不断推进教育信息化,提高城市居民的信息素养,培育其积极参与的精神和接纳新事物的心态。
要实现智慧城市的共同愿景,不能仅仅设定单一的议题,也不能只着眼于任一阶段,更不能依赖相互隔离的组织。地方政府要同时扮演好建设者、推动者、指导者、协调者等多种角色,一方面要推动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另一方面要推动公共部门与企业和民众之间的合作,以创建更加开放智能、便利快捷的生产生活状态为目标,将公共部门、企业和民众联合在一起,共同打造创新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治理体系。
智慧城市建设,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同时培育“智慧公务人员”和“智慧民众”,并不断提升民众终身学习的热情、多元化精神、灵活性、创造性、全球视野、开放心态及参与公共生活的能力。智慧城市建设,依托信息通信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实现城市治理的智慧化,为城市里面的人、企业及城市自身运转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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