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互联网模式创新:必要or无需

能源互联网模式创新:必要or无需,第1张

  如果说,2015年9月26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发展峰会讲话中明确“中国倡议探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标志着这一宏大构想在国内凝聚共识的过程基本完成,那么,上周四(1月21日)全球能源互联网投融资高层研讨会在全球三大金融中心之一的香港召开,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全球能源互联网已经开启了“实战”模式。

  宏大命题:真的不是说说而已

  正如《全球能源互联网》一书作者、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刘振亚上月在德国柏林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言,这是“改变人类命运的大棋局” 。

  他是在12月10日至11日“全球能源互联网中欧技术装备研讨会”期间作如上表述的。之前一个月在芝加哥,类似的中美技术装备研讨会亦曾举办。把如此宏大命题具体到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层面来研讨,给人一个强烈信号:全球能源互联网,真的不是说说而已。

  而一旦进入 *** 作层面,对这样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天文数量级的资金投入、可以想见的地缘政治经济阻隔、难以想象的技术挑战,都将是史无前例的。

  巨大商业价值:投资将超50万亿美元,形成若干万亿级板块

  相比之下,投融资领域的渠道拓展、方案设计、模式创新,“实战”的意味更浓。

  刘振亚表示,国网公司正在研究推进东北亚、东南亚、南亚、中亚和亚洲-欧洲、非洲-欧洲等一批跨国跨洲联网示范项目,愿与各金融机构通过绿地投资、跨国并购、合作开发等方式开展投融资合作,推动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取得新突破。

  国网公司副总会计师李荣华则对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商业价值、商业模式、投融资模式等作了迄今最为了深入系统地阐述。

  他指出,全球能源互联网蕴含巨大商业价值,具有广阔投资机会:预计到2050年初步建成时,累计投资将超过50万亿美元,形成若干个万亿级的投资板块,催生众多新兴产业,为全球投资者带来丰厚回报。他还建议,从全球基础设施投资经验来看,PPP(公私合作模式)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项目投资模式,需从三个层面推动其创新应用,即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培育具有主导力的投资实体,综合运用多种投资方式。

  金融模式创新:必要还是无需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总监郑旭东、亚洲开发银行东亚局高级能源专家大井央久均表示,国开行、亚行愿意创新金融模式和机制来支持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发展;郑旭东更表态:如电网需要,国开行将继续提供大额长期融资,并在期限上、利率上都给予倾斜政策。

  汇丰银行董事总经理大卫?加德纳则认为,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确实需要大量资金,但无需新的融资途径,靠现有资金来源,如银行、资本市场、发展机构、信用机构等类融资就足够。

  桑坦德银行拉丁美洲首席能源/公用事业经济学家卡罗丽娜?费雷拉强调,可再生能源互联互通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首先是得到灵活的政府政策支持,同时还需要有定价机制的保障。

  德意志银行可持续投资和实体资产董事总经理陆美珩建议,全球能源互联网可以发展成一个新能源同业联盟,好处就是有一个统一的全球定价,进而可以知道投资回报率。目前,只有中国有能力组织这样的同业联盟。

  摩根大通拉美电信、媒体与技术及公用事业主管安德烈?马西埃尔和毕马威中国主席陶匡淳都强调了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尽快建立相应国际框架准则和标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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