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类别么分类如下: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抗震设防类别简介:
抗震设防分类,对各类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划分。中国国家标准将建筑分为特殊设防、重点设防、标准设防和适度设防四类,并制定相应抗震设防标准。
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分为标准,重点,特殊,适度设防类四大标准。1、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2、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3、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4、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施工、鉴定、加固、维护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设防、突出重点的原则。《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抗震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有关专业建设工程抗震的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规定 第一条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抗震的勘察、设计、施工、鉴定、加固、维护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三条 建设工程抗震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设防、突出重点的原则。《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抗震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有关专业建设工程抗震的监督管理。
抗震设计中,建筑根据其在地震时产生的后果及在抗震救灾中所起的作用分为四类。
甲类建筑:特别重要的建筑。如遇地震破坏会导致严重后果的建筑等,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
乙类建筑:重要的建筑。如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建筑和地震时救灾需要的建筑,应按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确定或经有关部门批准。
丙类建筑: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等。
丁类建筑:次要的建筑。如遇地震破坏不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建筑等。
探讨建筑物于地震中受损倒塌的原因,并加以防范,从工程上建造经得起强震的抗震建筑是减少地震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提高建筑物抗震性能,是提高城市综合防御能力的主要措施之一,同时也是防震减灾工作中一项“抗”的主要任务。
扩展资料
设防标准
1、甲类建筑
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乙类建筑
地震作用应符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丙类建筑
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丁类建筑
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但仍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震建筑类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震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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