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
工程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
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
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注:1.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2.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3.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4.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最主要的区别还是在专业承包的范围。
1、电子工程包括:
(1)雷达、导航与测控系统工程;
(2)计算机及应用和信息网络工程;
(3)通信和综合信息网络工程;
(4)监控系统工程;
(5)电子自动化工程;
(6)电子声像工程;
(7)电磁兼容工程;
(8)电子机房工程;
(9)电子设备安装工程;
(10)洁净室工程(含空调净化,洁净装修,洁净室地板工程等)
(11)微电子工程;
(12)集成电路工程;
(13)半导体工程;
(14)光电子工程;
(15)液晶显示器工程。
2、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
(1)计算机管理系统工程;
(2)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
(3)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
(4)智能卡系统工程;
(5)通讯系统工程;
(6)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
(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
(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9)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10)广播系统工程;
(11)会议系统工程;
(12)视频点播系统工程;
(13)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工程;
(14)可视会议系统工程;
(15)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
(16)智能灯光、音响控制系统工程;
(17)火灾报警系统工程;
(18)计算机机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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