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收购公司的条件是什么,第1张

收购企业是扩大企业规模的一项有效方式,首先收购方的本身的实力应过硬,适合进行做收购的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有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企业要以自己的发展策略为出发点,考虑该收购机会是否适合将来的发展,如果与自己的发展并未有关系,即使收购了,将来整合运作也会存在许多棘手问题。

2.企业应该处于发展或者成熟时期,一来成长期的企业收购可以有助于突破瓶颈,二来成熟期的企业本身实力强大,整合后可以实现更多的盈利。

3.有强大的融资能力,企业需要有强大的支付能力,避免因资金不足而错失收购机会。

4.有强大的管理团队,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可以将收购进行的有条不紊,并且顺利整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收购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收购方和被收购方都是符合《公司法》依法设立,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的公司。

2、收购公司与被收购公司协商一致,取得收购一致意愿。

3、收购的方式方法和过程合法合规,双方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便利台企在闽投资

政策:按照公司法规定,台、港、澳投资者申办企业时,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z明需经其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意见》在我省把这一要求放宽,规定“台湾地区投资者来福建投资,可凭其所在地真实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z明及相关材料办理登记,无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解读:省工商局外资分局负责人称,按照这一规定,台湾地区投资者只要凭其返乡证、入境手续等有关身份z明或投资主体资格开业证明等有效材料就可在福建办理外资企业注册登记。

政策:据介绍,不少台湾投资者为回避台湾当局的阻挠,往往采取在中国大陆境外第三地设立公司再转投资的做法。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台、港、澳以外的外国公司来华投资,其主体资格应先经属地公证机关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意见》对台湾地区投资者把这些手续从三个环节减少为一个环节,规定“台湾地区投资者在中国大陆境外第三地投资设立公司并以其名义来福建投资的,凭中国大陆境外第三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公司属台商投资的证明,其在福建投资项目可免予提交投资主体资格的公证和认证”。

解读:省工商局外资分局负责人举例解释,“如台湾地区投资者在澳大利亚投资设立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来闽投资,只要凭澳大利亚公司所在地公司登记注册部门出具的该公司属台商投资的证明就可以,不必提交该公司主体资格的公证和认证手续。”

政策: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被授权局条件要求比较高。目前全国还没有县一级工商部门被授予这一权限,一些地级市也还没有被授权。为提高我省经济的外向型程度,《意见》规定“放宽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授权条件,加大对台资企业相对集中的福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工作力度”。

解读:省工商局外资分局负责人称,国家工商总局在这方面条件放宽的幅度很大,如规定在台资企业相对集中地区,把已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达150户以上的要求降低到100户以上等,按照目前的进度,我省有信心在年内使基本符合条件的县级工商局获得授权,争取全省被授权工商局达到30个左右,将大大增强被授权县(市)招商引资的吸引力。

政策:《意见》指出,“支持福建全面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试点网上‘电子签章’,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dianzi/737932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05
下一篇 2023-04-0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