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股权结构是什么?

台积电股权结构是什么?,第1张

台积电创立初期台湾“国家开发基金”占股48.3%,是第一大股东,荷兰飞利浦占股27.5%,台塑等7家台湾企业占股24.2%。台积电上市后,台湾“国家开发基金”逐步退出,到2001年持股12.1%,成为第二大股东。目前台积电共计有280.5亿股股份,其中包括259.3亿股已上市股份,和21.2亿股未发行股份。

在台积电年报中公布的主要股东名单中,排在第一位的花旗托管台积电存托凭证专户,持股比例为20.54%。其次是台湾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管理会,持股6.38%;花旗台湾商业银行受托保管新加坡政府投资专户,持股2.93%;大通托管先进星光先进综合国际股票指数,持股1.50%;花旗台湾商业银行受托保管挪威中央银行投资专户,持股1.41%;新制劳工退休基金,持股0.92%;美商摩根大通银行台北分行受托保管梵加德新兴市场股票指数基金投资专户,持股0.88%;渣打托管ishares新兴市场ETF,持股0.84%;美商摩根大通银行台北分行受托保管欧洲太平洋成长基金-受托人大卫费雪等十四人投资专户,持股0.83%;美商摩根大通银行台北分行受托保管景顺欧本汉玛开发中市场基金投资专户,持股0.80%。

主要股东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台湾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和新制劳工退休基金,都是台湾的政府基金,持股数量总和为7.3%。其他都是托管在这其中。

第二类是新加坡政府投资,持股2.93%,和挪威中央银行投资,持股1.41%。

第三类是托管在台湾各外资银行花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渣打银行、大通银行的投资基金账户,投资基金基本都是财务投资者。最后一类后面会专门分析,也就是托管在花旗银行的花旗托管台积电存托凭证专户。

是。

同股不同权又称双层股权结构,是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同股不同权为AB股结构,B类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而管理层普遍为始创股东及其团队,A类股一般为外围股东持有,此类股东看好公司前景,因此甘愿牺牲一定的表决权作为入股筹码。

由于市场造成的,港股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买卖,而且八成投资者为机构,很理性,A股散户多,制度不完善,执法不严,导致投机气氛重,所以同股不同价,同股同权的权是指权力,一样的知情权,一样的分红权,一样的投票权等,这要靠完善制度,严格依法束达到。

扩展资料:

双层股权结构在美国很普遍,可以使公司创始人及其他大股东在公司上市后仍能保留足够的表决权来控制公司。

2018年4月24日,港交所发布IPO新规,在港交所官网披露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中表示,港交所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新上市规则将于4月30日生效,正式接纳相关上市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层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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