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半导体公司国企还是私企

忻州半导体公司国企还是私企,第1张

私企。

忻州中科晶电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在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发展的大环境下,以山西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为契机,由中科晶电集团控股成员企业、忻州市开发区太行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及忻州市开发区通汇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一家高科技新型半导体材料企业,选址于忻州经济开发区核心园区,注册资本12000万元,2018年6月兴建,2018年11月产线通线。

主营业务:公司以研发、生产和销售砷化镓衬底材料为主营,砷化镓衬底材料是第二代III-V族化合物半导体,通过多晶合成、单晶生长和晶片加工等工艺制备而成,主要用于LD(激光器)、LED(发光二极管)、OEIC(光电子集成电路)、光伏器件、MESFET(金属半导体场效应管)、HEMT(高电子迁移率晶体管)、HBT(异质结双极晶体管)、IC、微波二极管、Hall器件等元器件的制作,广泛应用于光电子和微电子工业领域,是新型半导体材料行业最为重要的支撑材料之一。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忻州市规划编制中心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名)、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12名)、忻州市编制规划中心(4名)均为全额事业单位,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的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2月6日至198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1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忻州市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24:00。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z,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z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z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5:1,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12月 12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12月 21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z。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

2、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评。

面试时间10分钟。

3、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后发放)。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z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z、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八、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咨询电话: 0350—3336318 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350—2136258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0350—3335163 忻州市规划勘测局

监督电话:0350—3301931 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室

0350—8671200 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0350—3309059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0—3902823 忻州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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