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折旧期限,不是按价值,而是按类别。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设备折旧一般有四种计算方式:
1、年限平均法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12
2、工作量法月折旧额=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3、双倍余额递减法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月折旧率月折旧率=2/预计便用寿命/12固定资产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月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可使用寿命年数总和/12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影响其不同时期内的折旧费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购买二手设备时,如果达到固定资产的使用标准,企业将该二手设备当做固定资产核算的,一般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期限的剩余期限,或者企业自行预计的使用期限来折旧。比如某企业购买的二手设备,在购买时,上家已经使用了3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最低5年,则可以按2年折旧。答: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能享受的优惠及企业认定:进口优惠: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路专用设备与仪器,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速折旧:生产性设备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再投资优惠:2010年底之前,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税后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境内取得的税后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如果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还能享受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的优惠。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如果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五免五减半”的优惠。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条件有4项:1.依法成立的从事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封装、测试以及6英寸(含)以上硅单晶材料生产的法人单位;
2.具有与集成电路产品生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和人员等基本条件,其生产过程符合集成电路产品生产的基本流程、管理规范,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与能力;
3.自产(含代工)集成电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新建企业除外);
4.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企业无恶意欠税或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应提交的材料包括:《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z明复印件;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其他有效财务报表;企业自产或接受委托加工集成电路产品销售收入的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发票等);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无恶意欠税或偷税骗税的证明。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提供虚假材料及内容,中止认定申请;已认定的也要撤销其认定资格,并追回已减免税收款项,3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负责受理认定申请,提出认定意见及相关资料,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联合发文予以确定或否定。国家对认定的集成电路企业实行年度审查制度。企业要按规定的时限向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提交年度审查报告,逾期未报即视为自动放弃认定资格;年审不合格的集成电路企业,其认定资格自下一年度起取消。企业发生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等变更情况时,须在30日内办理变更认定或重新申报手续。未经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批准同意变更认定的,取消企业的认定资格,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合法经营是享受优惠的前提。企业若有偷税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认定资格,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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