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员性质界定
本公告招聘的海曙区派遣制幼儿园教师由宁波乐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录、合同签订与解除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招录后定向服务于海曙区公办幼儿园,但不纳入海曙区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共招聘海曙区派遣制幼儿园教师40名。
学前教育①30名。其中,职位一15名,面向海曙区城区幼儿园教师职位二15名,面向海曙区镇(乡)、石碶街道幼儿园教师。
学前教育②10名。
四、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学前教育①:面向海曙区内幼儿园教师,该教师需取得所在幼儿园推荐资格证明,具体详见《关于做好海曙区派遣制幼儿园教师招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二)学前教育②:面向宁波大市内的幼儿园教师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宁波市户籍
4.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幼儿艺术教育
5.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6.2019学年和2020学年在宁波大市内(海曙区除外)幼儿园连续任教,学年特指当年的九月至次年八月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①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②获得县(市、区)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③获得县(市、区)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一等奖及以上。④获得县(市、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8.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26日9:00--2023年4月2日17:00.
应聘人员关注“乐荐人力”官方微信,点击左下角“海幼报名”,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4月6日(星期二)9:00--15:00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宁波市海曙区丰柏街21号),请从通途路边上1号门进入。
(1)应聘人员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3)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结束后,学前教育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学前教育①和学前教育②两类岗位进行。
第一类岗位:学前教育①
1.考试形式
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z,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特长展示。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z,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合格人员中,职位一和职位二分别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为拟聘用对象。
第二类岗位:学前教育②
1.考试形式
考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4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统一参加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学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第三类岗位笔试。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z,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包含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等内容。笔试卷面总分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特长展示。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专业技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后的总分(以下简称笔技折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技折算总分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技折算总分=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z,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z,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5.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技折算总分高的为拟聘用对象。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必须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乐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及其他影响聘用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不能按规定提供毕业z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z书上(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持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社会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四)报考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学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第三类岗位的人员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两者可兼报。在现场确认时,应先进行事业编制现场确认再进行派遣制现场确认。
(五)相关薪资、福利等待遇从优,具体可向宁波乐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六)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随时关注海曙区疫情防控政策以及微信“海曙教育发布”、“乐荐人力”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0574- 870513520574--8713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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