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资料:
恒生指数的基本规则
(1)按股票市值大小选择,必须属于占联交所所有上市普通股份总市值
90%的排榜股票之列(市值指过去12个月的平均值)。 恒生指数的成份股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其总市值占香港联合交易所市场资本额总和的90%左右。为了进一步反映市场中各类股票的价格走势,恒生指数于1985年开始公布四个分类指数,把33种成份股分别纳入工商业、金融、地产和公共事业四个分类指数中。恒生指数成份股的选取原则如下。
(2)按成交额大小选择,必须属于占联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成交额90%的排榜股票之列(成交额乃指过去24个月的成交总额)。
(3)必须在联交所上市满24个月以上。
根据以上标准初选出合格股票后、再按以下准则最终选定样本股:
(1)公司市值及成交额之排名。
(2)四个分类指数在恒生指数内各占的比重需大体反映市场情况。
(3)公司在香港有庞大业务。
(4)公司的财政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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