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虹俊几岁

李虹俊几岁,第1张

今年25岁的李红俊感觉进退两难

作为东北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道岭村村民,他和他媳妇在本村都没有地,偶尔在村里打短工,但毕竟不是长宜之计。他也犹豫是不是该出去打工。

“城里好像也不稳定,工作也不是很好找。”近日,面对本报记者,他说起当下农村新生代农民无地的问题时颇为无奈。

道岭村目前共有320户左右人家,总人口有1270人,全村800墒地(1墒地合计15亩,每亩666个平方),共约1.2万多亩,人均10亩多地。但是如果算有国家补贴的地,人均只有7.2亩地。

这个7.2亩地,只是拉平的数字,事实上,道岭村土地显示出严重的不平衡情况。即有的一家3口有七八个人的地,即50多亩;有的5口人,只有2个人的地,只有10多亩。

更具体而言,道岭全村约有100多人没有土地,其中包括1996年和之后出生的任何人口,和二胎人口和超生人口。

1995年《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强调,“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按此看,自1996年到2026年30年土地承包期不变期间,农村生育的新子女均无地。

由于1996年出生的人在2010年是14岁,普查显示 2010年0-14岁人口占16.60%, 2010年农村户籍人口8亿,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副研究员邵夏珍由此测算判断,1996年及以后之后出现农村人口应该不低于1.2亿(8亿乘以16.6%),这部分均无地。

“尽管按照每家的情况来看,其祖辈可能去世,地还在家人手中,但是从理论上说,这1亿多人以户籍人头来看,其实是无地的。” 她说。

到2026年,30岁以下的农民均无地,这部分比重还会增加。有专家认为,可能10年后无地农民占农村的比例可能在20%-22%,到2026年比例会更大,全国出现2亿农民无地的情况也有可能,但这些数据尚无官方预测信息支持。

邵夏珍一直在跟踪做无地农民的调研。她以贵州的湄潭调研结果说,最大的问题是,年轻人家里无地,也不会种地,这部分回不到农村,而在城市打工已经有了出路。问题是目前只是租房,工作也不稳定,还没融入城市。如果在农村和城市都立不住,就会“悬空飘起来”。

无地新生代农民工

邵夏珍判断,全国目前按户籍人头算的无地农民工应该有1.2亿以上,这是按照普查数据估算的。

道岭村近年来每年去世的老人有3-5人,从1990年开始分地之后迄今已经22年。

按此看,土地承包地新发配后,迄今有约80人左右去世,这部分人人均占有7亩多地,这部分地以及国家对耕地给的补贴,仍留在逝者家人手中。

道岭村书记李发告诉本报记者,1990年开始,全村出生人数和去世的人数基本持平,近些年出生人数多些,加上超生因素,实际新增加了可能有上百人,且这些新出生的人,都没有分到地。

原因是,1990年分地时,采取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方式,因此此后去世或者嫁人,以及考取大学等等方式离开本地的人,土地均被其家人持有。由于不断有新人出生,当时村有几墒机动地,开始分给新出生人或者新嫁来的人。

但是1996年后连机动地就没有了。于是,1996年以及之后出生的人,即现在16岁以下的均没有地。这不仅仅包括本村出生的,也包括嫁入本村的妇女。同时,1979年以及之后出生的属于二胎的人口,也没有地。

这就出现了很多家庭人少,但持有土地很多的情况。而有的家庭人多,地却非常少。

比如当地有一户人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爷爷奶奶去世,只剩下自己和老婆和独生子女,结果3个人占有了包括父母和爷爷奶奶过去分地的在内的7口人的地,共50多亩。

而大量的年轻劳力则没有土地。特别是16岁以下(1996年和以后出生的)的均没有地,这部分人口占到总人口的比例可能在10%以上,再加上很多超生的,这样实际无地人的比例更大。

如李红俊,因为属于超生,没有任何地。他告诉本报记者,感觉自己飘在空中。

而这种家人没地的情况非常普遍。比如村民李富的儿子27岁,媳妇25岁,均在家无地。李印河5口人,媳妇和儿子以及孙子均无地。李军家庭4口人,2子女不是超生也无地。

也有人认为无地人并不是很多。比如70年代曾担任道岭村书记的李树林高说,他们家4口人,即自己,儿子和儿媳妇,以及孙子,人均7亩多地。但是旁边的村民说,他的说法错误,因为他的老伴2002年去世,他的孙子其实没有地。只是家里人仍持有,以为是孙子有地而已,其实并未记在孙子头上。

邵夏珍判断,全国目前按户籍人头算的无地农民工应该有1.2亿以上,这是按照普查数据估算的。但是如果按照每拥有的土地来看,问题显得小一些,比如类似李树林,其孙子可以种其去世的老伴的地。最关键是,目前16岁以下农村孩子尽管无地,但是大部分还在上学,还没到要地的时候。

部分拉大贫富差距

“东北道岭村这些人均土地多的地方,仅仅国家补贴和租地收入就非常可观。这使得有地、无地带来的冲突可能要大些。”

有的家庭人均占有地多,有的人家庭没有地,这导致以土地为基础的收入差距拉大。

比如上述提到的一户人家,结果3个人占有了包括父母和爷爷奶奶过去分地的在内的7口人的地,共50多亩。

这些地国家每亩补贴100多元,就有5000多元的收入。再加上50亩地全部用于出租,年租金就有1.5万元左右。这样国家补贴加上出租土地的收入就有2万。该户事实上就是这么做的,土地出租后,全家到镇上居住,从事别的工作。

但是很多家庭比较困难的,或者因为土地少,收益低,则感到不快。

赵岩今年35岁,得了尿毒症,目前每周要透析,尽管新农保报销75%医疗费用,但是其爱人和子女无地,自己一个人也只有5亩地左右。“如果媳妇和子女有地,还可以多一点收入,但是家里3口人就1个人有地。”

而这种一代地少导致贫困的情况,还会在目前世袭下去,这使得贫富差距继续扩大。因为1996年后出生的年轻人均没有地,这部分人到了2026年土地承包期结束时,即30岁时将没有任何土地。同时,这部分人生的子女也将无地。

邵夏珍在一直跟踪贵州湄潭县的土地调查时发现,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无地,这导致了土地流转加快。每人都有地的家庭,拥有出租土地的收益。1987至2010年,湄潭县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后,该期间新增人口12万,这些人口就没有再分到土地,到2010年,无地人口占总人口的25%。

调查500户发现,土地占有的差异促进了土地流转。

在500农户中,有64户发生过土地流转, 占被调查总户数的13%,高于全国8%的平均水平。在土地流转户中,52户为家里部分成员无地的人口户。家里成员都有地的人口户由于人均耕地较多,是主要的土地出租户,他们比有家里部分人无地的人口户多一笔租金收入,目前当地土地流转价格一般为每亩每年200-400元,家里成员都有地的人口户的土地租金收入,比有无地人口的农户人均高出27元。

道岭无地人

邵认为,贵州湄潭县人均地少,比如家里每人有地的人口户,人均耕地也仅仅为1.53亩,家里部分成员无地的人口户人均耕地为0.69亩,差距不是很大。加上种地收入不如打工,由土地持有不均导致的财富差距还不是很突出。

“东北道岭村这些人均土地多的地方,国家补贴和租地收入非常客观。这使得有无地带来的冲突可能要大些。”

而当地居民也希望土地进行再分配。比如湄潭县的调查发现,93%的被调查者同意按人口进行土地再分配,89%和90%的人认为嫁入村里的人口和新出生的孩子也应该分得土地,54%的人认为逝者的土地应交回村里重新分配,只有41%人同意可由家人继承。

无地农民工的出路

对不长驻农村持有土地的人口,可以像日本一样,征收土地保有税。至于户口已经迁到城市的农民,可以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要求他们将土地流转。

由于1996年实施土地承包制要到2026年才结束,这样随着新的人口不断出生,目前16岁以下16.6%左右无地人口的比例,可能会增加。

邵夏珍认为,未来随着新人口出生,加上过去无地人口步入婚龄阶段,其子女也将无地,这使得总的无地人口数和比例,有继续增加的可能。“但是到底到2026年会出现多少人无地的情况,还要模拟测算。”

她在湄潭县跟踪发现,23年后,该地无地人口和存在无地的户数在快速增加。如1987年该县农村人口基本都有地,2010年无地人口占总人口的25%。有些镇比例更大,湄潭县黄家坝镇2010年无地人口占33%、黄家坝镇的沙坝村无地人口占60%、无地劳动力占18%。

这些地方存在无家庭的数量也在增加。比如沙坝村存在无地人口的农户数在1988年是27%,1998年升到62%, 2011年时达到78%。

邵认为,无地农民的出路在于,能否转移到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因为调查显示,目前家里无地或者少地户外出打工的人数增加,比如湄潭县落花屯村和沙坝村的外出劳动力60%以上在20-40岁之间,且2000年以后出去打工的人明显增多,他们正好是1988年以后新出生而没有分地资格的一代人。

“解决好农村溢出人口在城镇的落地、落户,既是落实长久不变的关键,也是增加务农劳动者收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根本。”

但邵也认为,这些外出打工的无地的新一代年轻人,真正在城市落户的比较少,租房的比较多,同时1年换三四次工作的也很常见。这部分人没有在城市的买房能力。

所以尽管非农化、进城打工是无地农民的出路,但是他们并不一定有融入城市的能力。“这部分人回去是没有出路的,因为不仅仅无地,也不会种地、不愿种地。这部分人城市、农村都去不了,真的飘起来,就容易成为社会问题。”

道岭村书记李发则认为,可以实施国家有偿收回土地,比如按照每墒地年租金收入(洼地每墒年租金6000,旱地每墒年租金2000),把最后还没到期的几年(截至2026年,还有14年)收回来。“我可以说,如果国家愿意出钱,肯定有1半的地可以收回来。”

这不仅仅包括去世者的地,也包括很多在世者拥有的地。因为很多人愿意打工,或者居住在城里,而把地交出来。

目前国家并不允许土地大调整。1995年《国务院批转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提出,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即使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大多数农民同意“小调整”的,其间隔期最短也不得少于5年。《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要适当调整,并要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镇政府和县级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王小映认为,在2026年土地承包期结束前,土地承包不可能大改,但是对不长驻农村持有土地的人口,可以像日本一样,征收土地保有税。至于户口已经迁到城市的农民,可以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要求他们将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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