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传销它本质是什么

到底什么是传销它本质是什么,第1张

物联网( IoT ,Internet of things )即“万物相连的互联网”,是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人、机、物的互联互通。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IT行业又叫:泛互联,意指物物相连,万物万联。由此,“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因此,物联网的定义是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是多层次直销中的一种,主要区别是传销收取高额入会费,而多层次直销一般不收入或少收入入会费。(从这里可以看出,传销收取高额入会费,是一种赤裸裸的诈骗,其危害人们已广为认识。

我是一名生活在珠海的普通家庭主妇,过着平淡无奇的日子,万万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被三个男人深度洗脑控制,现在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你或许认为我很傻,但我只能告诉你,有些事只有经历了才明白有多么恐怖。而且,这种恐怖离我们并不遥远,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

我做梦都没想过会遇到这种事

2021年4月21日,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跟平日里一样,我午睡醒来后,正准备打扫收拾。突然,一串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平静,是一个陌生的座机电话。

我拿起手机接听,“喂,哪位?”

对方是一名男子,自称银行的工作人员,他说出了我的姓名,问我是不是某月某日在上海办了一个存折,里面存了好多钱,有近一百万元。

当时我第一反应是对方肯定搞错了,一来我没去过上海,二来我也没攒那么多钱。

正当我想把电话挂断时,对方告诉我,这个银行账号涉嫌了一宗洗黑钱犯罪案件。

洗黑钱?犯罪?听到这两个词,我感觉大脑一懵,整个人顿时紧张起来,跟对方辩解,这绝对不关我事啊。

电话另一头的他便不慌不忙地和我确认了身份z号和银行账号,我说身份z号没错,但存折的确是没办过啊。

或许是对方听出来我有些着急,他建议我赶紧去一趟上海公安局报案,跟警察说明情况,否则会有大麻烦。

上海?这么远?来回得花上好几天时间,我这上有老下有小的都要照顾,实在是走不开啊。

对方听出我有些为难,便说可以帮我转接到上海市公安局专门负责这个案件的警官。于是电话在嘟嘟声后进入了通话转接。

这个男人让我深信不疑

电话转接过去后,是另一个男子,他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的陈警官。

原以为一句话就能搞定的事,结果他告诉我,警方在侦办一起洗钱案中,发现了用我名字开户的存折,现在要对我进行逮捕。

当时的我感到很诧异,原本是主动来说明情况的,现在竟然说要抓我,关键是我压根儿没做过违法犯罪的事啊。

起初,我并不相信他,正准备提出质疑时,他训斥我说,你也可以直接去派出所,但我告诉你,这个案件是公安部高度机密的,我不保证派出所的民警都有权限知道,保不准你前脚刚进去,后脚直接就把你关起来,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

被他这么一说,我吓得有点发抖,着急地想要为自己辩解。于是他提出加QQ,线上给我做笔录。

为了防止窃听,陈警官让我先在手机上输入一串数字和符号,还让我找一家宾馆开房住下来,越偏僻越好。

我在手机上 *** 作完后赶紧背了包就出门。陈警官一直跟我保持通话。走进宾馆准备登记入住时,陈警官说这家不行,要换一家。

我又去找别的宾馆,也是要登记时,他又说不行。找了好几家他都说不行。

最后我去了一个朋友家,她长期在澳门,半年才回来一次,平时把钥匙留给我有空去打扫卫生通通风。陈警官说可以。

进屋后,陈警官开始给我做笔录。他先发一张警官证,然后还跟我视频。

我看见他穿着警服戴着口罩,但画面不是很清晰,没过多久他就挂断了,说信号不稳定,改为语音通话。然后发来一个网址,让我点击下载一个安全软件,还让我进入一个“案件查询”系统。

输入姓名、身份z号后,屏幕上立马跳出一张通缉令,上面就是我的名字、照片和身份z号。

这一刻,我感觉天都要塌了,之前所有的怀疑都变成了恐惧笼罩着我,头皮发麻,心跳飞快。这回我彻底相信了。

另一个男人疯狂找我

几近崩溃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转眼已经晚上八九点,手机上接连收到好几条微信,我想肯定是家里人找不到我着急了。

我想把情况告诉老公和爸妈,但陈警官呵斥我,说在调查清楚前谁也不能联系,否则会连累家人,他说会帮我通知家人报平安的。

可我还是想给他们回个微信。我偷偷打开微信,结果陈警官立马知道了。

他还留意到我的微信有几条好友申请,他让我点开看,都是“我是斗门分局的警察,您现在可能遭遇诈骗,请立马通过申请。”

陈警官告诉我,这些都是黑警,赶紧拒绝拉黑,否则一旦找到我就要把我关起来。

现在只有陈警官能救得了我,如果不好好配合他的工作,他就立马通知派出所的民警把我抓走。我吓得赶紧照做不误。

后来我又收到有人给我支付宝转钱,还是刚刚那个斗门的警察留言,接连转了好几笔。我还没说什么,陈警官也知道了,让我千万不要理会。

无论我手机收到什么信息, *** 作了什么,人走到哪里,全都在陈警官的掌控中。我吓得什么都不敢做。

整整一晚,我独自承受着无尽的恐慌,彻夜未眠。第二天,陈警官又跟我联系,说现在情况很危急,要马上进行资产清查,否则今天下午就要把这个案件移交给检察院,要对我进行强制措施。

后来我加了一个叫王局长QQ,他问我实际存款有多少,分别存在哪几张yhk,卡号多少等等,我都一一告知。

随后,王局长告诉我,卡里的钱很危险,搞不好随时会被当成赃款处理。我被吓坏了,哭着说这都是我辛苦打工攒下来的钱,清清白白,没有半分赃款啊。

王局长安慰我,说为了保住我的钱不被没收,当务之急是要转移到公安机关的安全账户。

王局长让我登录手机银行转账。我不会啊,他就让我到银行柜员机转账,还嘱咐我一路上不要跟人打招呼,千万不能让亲朋好友见到我,一切还在保密阶段。

一想到攒了17万的血汗钱会被没收,我脑子一片空白,赶紧出门。一路上我感觉浑身都在抖,全程低着头,不敢四处张望,生怕别人认出我。

走到银行门口时,突然一个男的冲过来,一把拉住我。我吓得差点倒在地上。是我老公!他怎么在这里?

我突然想起王局长说,那些黑警会给亲朋好友洗脑,发动他们到处找我。我用力想挣脱逃跑,但我老公紧紧拽着我,一个劲儿地说我被骗了。

不久,有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也来了。他们拉着我说了好久,我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当时的我以为这些就是王局长说的黑警,要把我关起来。

还好他们没有放弃我

或许是因为我一夜没吃没睡,在银行哭闹了半小时后,我筋疲力尽。老公把我拉到一旁,问我到底怎么了。

我觉得他才是那个被洗脑的人,既然已经被他发现,我觉得就没有再隐瞒的必要。我把事情从头到尾跟他说了。

他当时问了我两个直击灵魂的问题:昨晚也有警察发动我们一起找你,但电话打不通,发微信也不回。

你说那个警察会给我们报平安,我们一家人都没收到通知,如果他真是警察,为什么没有通知我们,即便是保密不能说去哪里,至少报个平安是可以的吧?

另外,他说钱在你的卡里不安全,那转到你老公我的卡里不就安全了吗?转到你爸妈卡里也不行吗?非要转到他说的安全账户,钱转出去了还能保证转回来吗?

老公这么一分析,我脑子好像被猛地拍了一下,突然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

后来,在老公的陪伴下,我们一起去了派出所。那位斗门分局刑警大队的王警官跟我耐心地解说了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手法,真的跟我遭遇的一模一样。王警官还跟我说那些警官证和通缉令都是假的,其中错漏百出。

公安部下发的通缉令,都是以编号文件形式发布给全国警方协查,一般不会对外公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也会选取不涉密的。

而骗子在诈骗过程中多次提及这是秘密文件,但却将这则消息告诉了当事人,那不就是打草惊蛇了嘛。

我想想确实有道理,当时怎么就没有怀疑呢。王警官说是因为被人深度洗脑了,所以我没有办法冷静下来思考。

他说,昨晚,民警们一直换不同地手机给我打电话、发短信,就是想提醒我。我说我没收到电话和短信啊。

后来一查,原来骗子让我输入的一串数字,是设置呼叫转移,所有电话都打不进来,而下载的安全控件,其实是木马软件,不仅把短信拦截,还能看到我在手机上的一举一动!

王警官变着法子地联系我,微信加好友、支付宝转账,都成了骗子口中的“黑警”。

民警们到处找我,一宿未眠。而我却被骗子控制着到处换宾馆,为的就是不让警察找到我,因为一旦我用身份z登记入住,很快就会被发现,骗局就没法儿进行下去了。

还好王警官没有放弃我,想到我最终会被骗子控制去转账,于是到银行门口蹲点等我。

终于在即将把钱转出去的前一秒,救了我。好险,好险,这17万差点就没了。

写在最后

电信网络诈骗虽然时有听说,但我一直觉得距离我很遥远。

我以为我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至少是警惕性较强、头脑清醒的人,我觉得我能免疫各类诈骗,所以当民警在宣传反诈骗手法的时候,我只是匆匆瞥一眼,都没有认真看认真听。

于是便有了这一次让我差点追悔莫及的经历。

王警官跟我说,冒充公检法诈骗是老掉牙的套路,但如今仍有很强的杀伤力,就是利用大家的恐慌、怕摊上事儿的心理。

特别是对于那些不了解、没听说过这种手法的市民,一听到是公安局来电,立马就慌了神,很容易被骗子牵着鼻子走。

我当时虽然也心存怀疑,但骗子在电话里恐吓我,吓得我根本不能思考。

王警官还跟我说了,很多像我一样的受害者,一旦被洗脑,就很难从骗局中清醒过来。

而骗子为了让受害者跟外界隔绝,不让真警察找到他们,在这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让受害者不断跟真警察躲猫猫。

所以民警想要找到受害者,很难,找到了也要花很大功夫才能把受害者劝醒悟过来。

什么是传销?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独立的传销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相应的差额。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以为传销是骗子的把戏, 至少从媒体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但当你对一件事情下结论之前, 可以再问自己一个问题吗? "为什么听不见相反的意见?" 当只有一种声音的时候,我们还能相信自己的判断吗? 而且这本身就是我们所不熟悉的行业。 我几乎看了所有关于传销的报道 当我们从CCTV里看见偷拍的录象时 我们亲眼看见他们在骗,而且不用掩饰。 我们都"看清"了传销的实质 但我们真的"看清"了吗?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在修完经济管理学(我的第一个专业)时, 对刚刚登陆中国的传销发生了兴趣 从此开始了长达6年的跟踪,研究 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中 开始只是研究倍增学,比如,1变2,2变4这样的数学模型 后来被引用到市场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 其实在美国也摸索了很多年 名称也不统一,有叫直销,有叫传销。 直到1979年美国将传销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 而该法蓝本就是以全球最大传销公司 也是第一家传销公司安利的规则作的 美国确立了传销的合法地位 这样传销开始风行全球 但每一个国家新接触到传销都有一个反复过程 刚开始对此都没有经验,不知道如何规范管理 这实际上是考验一个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智商 我们国家也不例外,从90年代初期 可谓战战兢兢,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许多文件 但没有用,经国务院转发的文件也都是国家工商总局写的 此时,出现了几家争抢管理权的现象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管理部门都存在部门利益 都希望自己的手可以更长一些 因此,初步确立三家进行管理 1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主要管理) 2是国家经贸委(此时朱总理在搞大经委,小计委) 3是国内贸易部(现改为国内贸易局,划给国家经贸委管理) 而被踢出局的是商业部(本来商业部就要被撤消了,无所谓) 1996年元月,谋划很长时间的大陆第一本关于传销的杂志产生了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开办《传销研究》月刊 我很有幸地拥有该杂志的创刊号 刚刚登陆的传销公司都是国外的公司 比如美国的安利集团,仙妮雷德公司 台湾的爽安康国际机构, (原谅我把台湾归入国外, 但实际情况是我们把台湾看作国外公司来对待) 以上都是名气很大的传销公司 也都是世界传销联盟的成员 问题较多的出现在台湾公司上 但美国公司也有一些问题 比如仙妮雷德在1994年被卫生部查处 大概在1994年至1995年出现了查处的第一次高潮 比如小麦草公司,鸿泰公司等等 我仔细分析了原因 比如小麦草违反了食品法规 而鸿泰公司传销的产品是珠宝 无疑违反了银行法 其他大批被查处的公司基本也是如此 哪些产品不能传销,这是我要弄清楚的 比如药品,贵金属及其制品,这些限制类物 还有军火,毒品等国家控制物 一般而言传销产品都是保健物 正好在那时我国保健市场很火热, 而保健物定义在法律不够明确甚至没有说法 因此很多保健品厂家和商家便误导消费者 大肆宣传保健品的医疗功效 (当然这并非仅存于传销业) 传销业内人士常说: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用来杀人, 请问是否仅仅因为菜刀可能成为凶器而禁止卖菜刀? 这个命题的立足点首先是传销并不是一无是处 那么它的好处在哪里呢? 我们从新闻媒体无法真知, (我本人就曾在某电台任职,深知新闻真实性) 我陷入了思考 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反对传销的意见 我在CCTV-2里听海南省长汪啸风如是说: (相信代表了许多行政干部的看法) "传销就是类似"击鼓传花",鼓声一停,传到谁手里就倒霉。" 我研究传销是从数学模型研究起的 再从经济学角度来做图形分析 汪省长的比喻可谓毫无可取之处,但影响却很大 所谓"击鼓传花"没玩过大概也看过 这里的人是静态的人,并不随着传递而增加 所以,总有手上拿到花的人, 更糟糕的是,由于人数静态,每个人都有拿到的危险 (除了击鼓之人,他是最安全的) 而传销的人数是动态增长的,这是理论上可行的重要一点 从人口学来看,撇开战争,大规模疾病等灾难因素 2人结合生1人,再和另1人结合生1人 当这样继续到若干代时 规模图形就出来了,人口呈几何倍增了 这就是马尔萨斯人口论的核心部分 这给营销专家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传销理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了 当然如果还要更清楚地描绘传销的数学原理 是很复杂的一个话题,要知道在哈佛有博士学位 我将方向转向研究传销的营销流程和文化来源 为此我陆续花费了近3年的时间 接下来我将揭开传销的营销流程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传销到底在赚谁的钱?" 这是一个很难又很容易回答的问题 先来看传统营销(区别传销) 假设: 厂家为A 全国总代理为B 省级大批发为C 地极中批发为D 县级小批发为E 消费者为F 流程图: A(1)----》B(15)---》C(2)---》D(25)---》E(3)---》F 产品从A---》F完成了一个循环 其中B,C,D,E都是中间环节,术语称物流环节(或渠道) 说白了B,C,D,E就是商家,是A与F进行交换的环节 F通常是去E处买商品 (当然这里E还可以发展零售商,忽略,不影响理论成立) F一般不会去A处直接购买产品 OK,理解了 A出厂时价位一般很低,比如1元给B(其中成本07元) 而B给C时可能加价至15元 C给D为2元 D给E为25元 E给F为3元 从1元出厂到F手里变成了3元 那么请问还有2元在哪里? 当然是B,C,D,E拿了 那么合理吗? 我们会说这样很合理。 为什么? 因为物流环节应该赚钱 换句话说:没有创造物质财富的物流环节应该赚F的钱 好了,来看看传销吧 当初传销的理论设计是这样的 F就直接从A处拿货,或者最多增加一个B 这样减少甚至不要物流环节 但是,请注意~~~~~~~~ F拿时还是3元 呵呵,这就是传销理论设计时的妙处了。 妙在哪里呢? 如果F只给A1元那么还不如传统营销经济 看看F多出的2元去哪里了 基于传统营销中F多出的2元被B,C,D,E分配了 用来支付物流环节的基本维持费和利润 B,C,D,E都需要店铺储存货物,卫生费,工商税收,人员工资,运输费等等 这些全部从这2元里出 所以我们说F多出2元合理 而A作为厂家成本07扣去,还有03元利润我们说也应该得。 现在传销改变了分配规则 只有A和F了, F还是出3元,但A只拿1元,还有2元呢? 给F的上线(术语:推荐人) 一个基本立足点,既然F从E处拿是3元,为何不可以从A处拿3元呢? 而只是2元的分配对象变了。 中国人的心理受传统文化影响,小人言利,大人言义。 "你是我亲戚朋友,你怎么可以赚我的钱呢?" 很多人不能接受这种赚钱的方式,宁愿给不认识的E赚心里也舒服。 这是当初创造传销的数学家营销学家也预料不到的。 到这里应该清楚了,传销设计时其实和传统营销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传销是赚本该物流环节赚的钱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你把传销说得那么美妙, 国家为什么还要禁止传销呢? 问得好。 这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课题。 从1998年开始我就正式开始研究这个问题 让时间回到1996年吧 还记得《传销研究》这本杂志吧 从它的诞生开始似乎预示着传销从此步入正轨 刚刚结束1995年的整顿 (国务院曾经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关于暂停传销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1996年国家特批41家企业进入传销业 同年国内贸易部成立营销学会传销分会 传销业界迎来了第一个春天 但问题也接着出来了,全国12亿人口,只批41家 其他企业每天在国家工商总局传销办公室里搞申报 在巨大的压力下,国家局(简称)放水了 一下放了几百家,并且将权力下放到省 但国家局还是作了个限制,凡是省局批的只能在省内销,并且只能批单层次牌。 事情往往和出发点相去甚远 地方有地方利益,有地方保护主义 再则,限制省内销也是空话,比如我北京的到山东出差,我就不能在当地买?那市场经济成什么了? 于是犯规触电企业不断出现 春天永远是那么短暂! 传销进入坚冰时代 这段时期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企业也可以拿到省牌。 其中不乏皮包公司。而此时国家对传销业还是很陌生 很多法规根本跟不上, 于是李岚清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两位研究员下来调研 1997年我正好有机会得知此事,两位在广东中山某公司 我赶去中山,正好他们已经结束调研要赶飞机 我只拿到他们写给李岚清调研报告的初稿复印件 在仔细研究之后发现基本面还是正面的多些 "呼吁立法规范传销市场,大力打击非法传销" 这给冰冻已久的传销业带来一点曙光 我拜访了中山公司的老总,发现这是一家国有背景的传销公司 老总是北京人,该老总设想传销分内外,他打民族牌。 此时我的第二个专业(会计学)也毕业了 我作了个决定,到该公司上班,但不拿薪水 前提是我可以调阅所有文件,并且我将作为总部教育部专员 下派去某分公司协助工作。 我想真实接触一把公司的运作手法,结果我去了甘肃分公司 在兰州我一呆就是3个月 分公司老总是浙江人,我们相处很好 但我知道,他一直很提防我 分公司对总部下派的专员都很防备 我可以理解 即使如此我还是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这些以后专题写,现在还是谈传销) 传销从1998年到现在都处于被禁止状态 但还是有这么多公司和人员从事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魔力呢? 我产生了好奇。 我这个人就是一旦好奇就一定要弄清楚 因此我选择去北京,郑州,武汉,广州几个大城市搞调研 这时我接到某广播电台节目部的通知 我正式进入新闻业 进入新闻业后,我才发现大多数新闻从业人员和老百姓一样 对传销没有自己的认识,只是按照上面宣传口径来理解它 我又问为什么上面新闻部门这么卖力打击传销呢? 除了执行宣传任务,有没有别的原因呢? 我在传销理论里找到了 传销从一出生就注定不受媒体欢迎 现在媒体非常强调拉广告 广告费几乎成了某些媒体的唯一额外收入 (说实话我在作主持人时也被要求完成若干广告任务,简直影响本职工作嘛,专门有广告部, 但现实是全体人员都要拉广告。) 传销就是省去了广告费,靠口碑对抗广告 媒体对此非常不满 媒体没完没了地报道传销的负面影响 无疑是促成传销灭亡的一个原因 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来自传销本身 且不谈诸多打传销旗号的公司的"圈钱运动" 看看正当公司的表现吧 首先传销公司的产品价位由于管理漏洞一直居高不下 虽然有的传销公司将价位降下来意图打价格战占领市场 但可惜现实是偏高价位很受欢迎 在价格上,很多投资者承受不了压力 加上投资心态的不成熟 情绪很容易激动,由于传销人员具有双重身份 所以当投资心态扭曲时,消费心态也不可能正常 于是投诉案件日益增多 这些仍然不是政府下决心全面禁止传销的主要原因 其时大陆政治气候有了一些变化 政府面临政权建设瓶颈 朝野诸多势力兴起 中央急切需要实施一系列强硬手腕来加强集中制 传销公司突然出现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文化理念 "观念的改变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拿破仑的这句名言主导着几乎所有传销精英们 变相传销(即"老鼠会")之所以不合法,关键在于它不能够创造社会财富,它不是通过销售产品或 服务来赚钱。即使销售产品,其产品价格也远远高于市场价格且偷逃税款,入门费都比较高,少则上 千元,足以使不发达地区的部分人群倾家荡产,因此,对于这种社会危害性极高,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 中国没有拒绝传销 只是加以限制 因为中国人太单纯 传销所以在中国展不开,跟中国的文化有许多关系。大众喜欢一轰而上,盲目跟随有关。传销的宣传 人和被宣传人都有问题,宣传人放弃了传销真正的好处,片面夸大了利的方面,受者被误导,没有考 虑到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好传销,脑袋一热,忘记了自我的素质。 传销本身并没有错,错的在于实施它的人,在中国那些推荐人们坐传销的,一说起来就是某某成了富翁,而从来不说这个的风险和艰难。这样一旦有人失败就会马上造成一种传销是不切合实际的东西的 印象。人多了国家也就不得不禁止了。 另外,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很多事情都靠人情来做,许多人做传销都从身边的人做起,一旦出现问题 ,很容易其连锁反应。这些都造成传销无法在中国开花结果。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z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传销组织正逐步摒弃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模式,更加注重精神控制,让受害者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传销组织者通过洗脑的的方法对参与者进行洗脑,其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二八定律”稳控情绪

“传销”主要是“杀熟”,即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通常,传销人员会通过电话,用尽一切办法,把亲戚、朋友骗过去。不怕来了不参加,就怕受害者不来。受害者到达目的地后,会受到“朋友”异乎寻常的热情接待。此时,“朋友”不会提起传销的事情。他们是在遵循“二八定律”,即要求拉来人的“业务员”80%谈感情, 20%谈事业,绝对不能讲有关传销的事。这是整个精神控制过程的第一步,目的是稳住受害者的情绪,为正式洗脑铺平道路。

第二步 灌输“成功学”

等到受害人被安顿下来后,“朋友”会找借口带受害者去听课。虽然受害者尚未加入传销组织,但是正式洗脑已经开始。讲课人通常很有口才,讲演中充满了一种空洞的激情,会结合社会实际和个人经历,分析影响成功的因素——环境、观念以及人性的弱点:怕、靠、懒、拖、面子等,逐渐拉近与受害者的距离,降低其抵触情绪。接着,讲课人开始讲解转型期创业、炒股成功的一些典型案例,突出成功者抓住机会取得巨大成就的特征,向受害者灌输速成、暴富理论,旨在颠覆受害者对传统价值观的认知,就好比用橡皮擦去人的大脑中原有的概念。最后,强调成功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看准目标,其他不要考虑。于是,受害者的激情开始膨胀,准备干一番大事业。至此,“洗”的过程已经完成,随时准备灌入传销者的思维。

第三步 以“直销”之名掩盖“传销”之实

经过几次培训,等待时机合适,讲课人开始向受害者介绍“资本运作”的方式。“如果你加入资本运作,交了3800元,以后在销售时拿一套化妆品就不用再另外付费了。当你介绍70个人进来,你的月收入达到几十万元可以说就易如反掌了。”讲课人用一些新的营销理论、一些新的思维,让受害者陷入对企业文化的盲目崇拜。其实这些所谓原理,在合法的直销教材上确实存在。但传销者口中讲着合法的内容,行动中却做着违法的事情。产品在整个“营销”里面完全被概念化和抽象化,没有人能亲眼见到所谓的“产品”。“公司”里面“业务员”的工作,只是不停地拉人进入团队。

第四步 营造“磨砺意志”假象

受害者来到传销者的“家”后,每天都要参加“晨练”:5时30分起床,读书、背书,很多人大声读一些关于成功学、营销学方面的书,接着站5分钟的军姿,之后是开心一刻:每个人讲一个笑话,最后是即兴演讲,目的是锻炼口才。这些都是为了让参与者感觉自己是积极向上的,是在为一个崇高的事业而奋斗。为了制造“磨砺意志”的假象,大部分的传销者吃菜不用买,只捡别人扔在地上的。即使买也只买那种最次的菜叶,最陈的米。在住的方面,男女同住在租的房间里,女的睡床铺,男的睡地板。生活完全模式化,新人进入到传销组织后,很快就会被模式化的生活所同化。由于大家都同甘共苦过,受害者进而会对其他人说的话产生一种认同感。

第五步“ABC法则”进行诱导

精神控制,思想诱导自然不能少。不过传销者在对新人实施诱导时,通常按照“ABC法则”,即A带B来了之后,A不能做B的思想工作,而是让C来做B的思想工作。在大的场合下,传销组织还积极营造出一种感恩的心态,实施“三捧”法则,主动捧“公司”、捧“上线”、捧“公司的理念”,新人渐渐沦为思想上的奴隶。经过高密度全方位的洗脑,不出一个星期,不少起初甚至还抱着怀疑态度的受害者就会对此深信不疑,交钱“签单”。而受害者一旦交了钱,就从精神与物质上被双重控制住了,很难摆脱这个泥潭。“当一个新加入者被洗脑后,旋即去洗别人的脑,这样的流程在上线与下线中不断地重复。以致传销组织越做越大。”董建说,今后,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刑事打击作用,不断掀起严打整治高潮,以切实扭转传销在我省发展蔓延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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