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行业都有什么职位

IT行业都有什么职位,第1张

《IT基本法》确立发展电子政务的立法制策义务及中央主管部门

将发展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作为21世纪的主要发展战略之一的日本,于2001年1月6日施行了形成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的纲领性立法的《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以下称“IT基本法”)。该法第35条第五项规定,“就推进行政信息化及在公共领域的信息通信技术灵活运用,政府应当着重而迅速地制定相关规则”;第13条“法制上的措施等”规定,“政府为了实施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的形成而制订的规则,应当从立法、财政及其他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发展电子政府的立法制策义务;并通过第20条,确立了制定“行政信息化”政策的基本方针——“在谋求提高国民便利性的同时,为促进行政运营的简单化、效率化及透明化,为积极推进在国家与地方公共团体事务中广泛利用互联网及其他高度信息通信网络等行政信息化,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同时,IT基本法还设立专章第三章“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推进战略本部”10条的规定,明确规定了上述中央主管机构“迅速而有重点地推进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形成相关政策”的法定义务,作为立法制策的实施的保障。

《E-JAPAN战略》将“实现电子政府”作为国家战略重点政策领域

日本内阁下设的发展电子政务的中央主管部门的“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推进战略本部”(以下称“战略本部”)于2001年1月22日制定了国家战略政策文件——《E-JAPAN战略》。《E-JAPAN战略》将实现电子政府作为日本形成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的基本战略,并在第二章“重点政策领域”中专门规定了 “电子政府的实现”,与“超高速网络基础设备的完善及竞争政策”、“电子交易规则和新环境的完善”和“人才培养的强化”等共同构成了《E-JAPAN战略》的四大重点政策领域。

根据《E-JAPAN战略》对“电子政府的实现”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应当推行的各项政策:“行政(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内部的电子化”,“政府与公民接点的在线化”,“行政信息的网上公开和利用促进”,“地方政府部门的配合支援”,“规定、制度的改革”以及“通知方式的转变”;并确立了具体的行动目标——“基于重点推进通过文书电子化、无纸化以及信息网络实现的信息共享、共用的政府业务改革;在2003年度,实现电子信息与纸信息的同等对待、处理,进而促进广泛的国民、机构的IT化”。

以《IT基本法》为纲领,涉及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等诸多法律部门及众多法令的综合电子政府法律体系

经过近年大规模的立法制策活动,日本已基本构筑完成了以《IT基本法》为纲领性法律的,配合电子政府发展的,涉及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刑法、程序法等诸多法律部门及200多部法律的综合电子政府法律体系;该电子政府法律体系已经基本解决了制约电子政府发展的重要“瓶颈” 法律问题,包括涉及电子签章及认证、电子证据及电子文件的合法性、电子商事行为的合法性、网络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犯罪、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电子选举、反不正当竞争、电信技术及电信行业发展等各方面的诸多问题。具体说来阐述如下:

1999年中的重要立法活动包括:民法方面:为以居民号码为基础制作居民信息的全国网络,发行居民信息台帐卡,而修改了《居民基本登记台账法》。经济法方面:修改了《不正当竞争法防止法》、《关于儿童卖*、儿童色情相关行为等的处理及儿童保护的法律》和《关于通过电信线路提供登记信息的法律》,还在知识产权法领域中修改了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和外观设计法三法。刑法方面:为防止及打击非法接入,出台了《不正当接入禁止法》。诉讼法方面:则为维护公共安全而出台了《通讯监听法》。

2000年中的重要立法活动包括:民法方面:为实现电子签名的合法化,正式出台《关于电子签名及认证业务的法律(电子签名法)》,并使之于次年4月施行。为实现电子交易合法化,商法方面:则修改了《商业登记法》、《证券交易法以及金融期货交易法》。经济法方面:修改了《关于访问销售等法律(关于特定商业交易的法律)以及分期付款销售法的法律》、《公证人法》、《关于特定公共电信系统开发关联技术研究开发推进的相关法律》;同时,为了实现电子文书及电子交易的合法化,则施行了《为关于书面资料交付等的信息通讯技术的利用调整、完善相关法律的法律(IT书面资料总括法)》;并出台了《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IT基本法)》。

2001年至2002年的重要立法活动包括:民法方面:就电子合同问题,制定了《关于电子消费者合同以及电子承诺通知的民法特例的法律》。商法方面:出台了《关于短期公司债等转让的法律》,对《商法》、《有限公司法》、《关于股份公司监查等商法特例法》等六部商事法律进行了修改;并出台《关于基于修改商法等部分内容的法律之施行而调整、完善相关法律的法律》,对涉及到行政法、程序法、商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155部法律的修改;为配合实现电子交易的合法化,从方方面面进行了协调规定。行政法方面,为实现电子选举的合法化,于2002年2月实施了《关于利用选举地方公共团体的议会的议员以及议长的电磁记录式投票机进行的投票方法等的特殊法律(电子投票法)》;另外,再次修改了《居民基本登记台账法》,并出台了《关于地方公共团体电子署名认证业务的法律》、《关于行政机关进行政策评价的法律》;经济法方面:针对垃圾邮件问题,出台了《关于特定电子邮件发送合理化等的法律》;针对网络广告问题,修改了《特定商业交易法》;并对《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进行了再次修改。刑法方面,就xyk数据的非法作出、持有及非法取得问题,修改了《刑法》。

2003年,为了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通过了《关于保护行政机关保存个人信息的法律》,实施了《关于在行政手续中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法律》。

计算机专业就业方向

毕业生主要面向交通系统各单位、交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部门、各类计算机专业化公司、广告设计制作公司、汽车营销技术服务等从事IT行业工作。

本专业是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相结合、面向系统、侧重应用的宽口径专业。通过基础教学与专业训练,培养基础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教育、开发和应用的高级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电子技术、离散数学、程序设计、数据结构、 *** 作系统、计算机组成原理、微机系统、计算机系统结构、编译原理、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系统、软件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计算机通讯原理、多媒体信息处理技术、数字信号处理、计算机控制、网络计算、算法设计与分析、信息安全、应用密码学基础、信息对抗、移动计算、数论与有限域基础、人机界面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等。

专业特色

计算机学科的特色主要体现在:理论性强,实践性强,发展迅速。

按一级学科培养基础扎实的宽口径人才,体现在重视数学、逻辑、数据结构、算法、电子设计、计算机体系结构和系统软件等方面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术基础,前两年半注重自然科学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拓宽面向。后一年半主要是专业课程的设置,增加可选性、多样性、灵活性和方向性,突出学科方向特色,体现最新技术发展动向。至今已覆盖所有二级学科课程。加强数学基础和分析能力,高等数学改上数学分析,增加计算机数学基础课程,体现在假设组合数学,增加离散数学的课时,并在计算机后续课程(如算法与数据结构、编译等课程)中体现数学应用不断线。更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增加实验课程、课程设计比重,注重自主性实践环节,上机实践贯穿于四年的学习中,加强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

计算机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运算速度快。计算机内部的运算是由数字逻辑电路组成的,可以高速准确地完成各种算术运算。当今计算机系统的运算速度已达到每秒万亿次,微机也可达每秒亿次以上,使大量复杂的科学计算问题得以解决。例如:卫星轨道的计算、大型水坝的计算、2 4小时天气预报的计算等,过去人工计算需要几年、几十年,如今用计算机只需几天甚至几分钟就可完成。

计算精确度高。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尖端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高度精确的计算。计算机控制的导d之所以能准确地击中预定的目标,是与计算机的精确计算分不开的。一般计算机可以有十几位甚至几十位(二进制)有效数字,计算精度可由千分之几到百万分之几,是任何计算工具所望尘莫及的。

逻辑运算能力强。计算机不仅能进行计算,还具有逻辑运算功能,能对信息进行比较和判断。计算机能把参加运算的数据、程序以及中间结果和最后结果保存起来,并能根据判断的结果自动执行下一条指令以供用户随时调用。用户可以根据需要,事先设计好运行步骤与程序,计算机十分严格地按程序规定的步骤 *** 作,整个过程不需人工干预。

存储容量大。计算机内部的存储器具有记忆特性,可以存储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不仅包括各类数据信息,还包括加工这些数据的程序。

IT行业职位介绍 电子商务项目管理。要求具备计划、项目实施、日程管理、预算、资源分配和商品交付质量管理等整体管理项目的能力,需要有管理大型、复杂与并行项目的经验,包括计划开发、项目实施、客户管理的经验,最好有较强的Internet技术应用和软件开发背景。 电子商务顾问。帮助电子商务企业规范他们的经营策略,其必须具备电子商务、电子商贸和Internet企业解决方案方面的资深经验,具备在企业高级管理层维护人员关系的能力。熟悉IT的管理模式和运营方式至关重要。 ERP销售人员。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整体集成阶段,ERP领域为更多销售人员打开就业之门,如制造、分销、人事、项目管理、工资管理、财经行业等等,但你要有复杂环境下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WAP开发人员。具备无线电和网络管理设计背景者优先,从事过IP网络设计和网络管理设计者次之。由于电信业和Internet技术的结合日益紧密,无线电应用协议(WAP)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熟悉WAP开发技巧、具备一定开发经验的人员会越来越受到青睐。 Web开发人员。要求具备高水平的编程能力,熟知HTML、JavScript、制作网页等,同时还具有较强的人员管理经验,能积极有效地激励员工。已经从事Web开发的人员正在走向企业的高层,担纲领导角色。 WEB设计。能够维护网站的生动性、新技术和大量信息,并将之有机结合,精通HTML/DTHML语言,能够保持网站浏览的多平台兼容性和网站内容设计上的连贯性,能较快掌握WEB新技术,了解各类网站开发动向及交互式媒体格式。 IT基础组织管理人员。该职位的关键部分在于保证企业支持中能够成功应用基础组织技术,能够对多规程、多项目进行整体管理,具有熟悉网络、Windows、NT、Unix等技术背景,理解客户商务需求,保证以技术实施体现商务需求。 CRM管理人员。随着商务运作对客户越来越重视,企业迫切需要能够管理公司与各类客户关系的人才和软件,以保持一种令人满意和长期有效的客户关系。该职位要求具有技术、

中国军事信息技术及国防工业发展

中国军队正进行C4ISR(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和情报)革命,这场革命是以光纤、卫星、微波和保密高频无线电等手段向数字保密通信转变为特征的,其转变速度和深度不能通过传统国防工业改革解释。事实上,这些转变始于一种称为“数字铁三角”模式的转变,铁三角的三个顶点分别是:商业信息技术公司,政府研究、发展机构和投资部门,军队。联结三个顶点的各边是政府和军队研究机构之间长期保持的重要商业关系。

该数字铁三角关系类似于日本的本国技术战略,由政府高层组织协调和提供重要资金,但也包含基于市场、充满活力、行动快速和面向国际市场的私有企业的特征。中国一直尝试本国技术战略,但是其在信息技术和造船工业中取得的成功可能促使其将信息工业融入全球研究、开发和生产环节中去,而不只靠本国技术力量发展。

数字铁三角表明通信开发的军事战略取得重要进展。在以前的模式中,解放军总参谋部的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CESEC)等公司建设商业网络,并作为军队的挂名公司为军队获取技术。相比之下,华为等私有公司代表着新兴的数字铁三角模式,军队、政府部门和各研究机构为这些公司提供资金和人员。这些公司得到最高限额的信用贷款,获得政府863计划的研究和开发基金,并积极寻求占领全球市场。军队从中作为受惠客户和研究伙伴而获利。

中国大部分信息技术和电子公司都是商业公司,与传统国防工业相比较,新兴的信息技术公司没有效率低下的国有大型国防工业的体制包袱:过剩的人力、过时的工业基础设施、资金缺乏、没有先进技术的注入。而信息技术公司在不同地方建设有新型设施,雇用精干的高技术员工队伍,公司员工受市场激励机制和股份红利的刺激,能够引进最新外国技术。

通过数字铁三角机制,军队支持使用民营企业开展军事研究,因为他们比军工企业更有能力从事军事技术研究,这使军队成为企业的研究和开发伙伴,以及新产品的特殊用户。民用化是数字铁三角核心的真正的转型机制,因为它引入商业和利润追求动机,提高中国整体技术水平,从而间接使军队的信息技术水平受益。两项重要的技术动向进一步方便了这种协作:一是军事通信用的计算机网络交换机和路由器等商业成品(COTS)设备使用的增加。二是中国作为全球集成电路产品生产地的地位提升,使中国军队能使用先进的微电子设备,这些设备正是先进军事传感器和武器系统的核心。

在上面两种动向中,商业成品特别是通信设备的商业成品使中国军队尽早获利,这一点通过军队光纤计算机网络的扩大表现出来。相比,微电子技术发展速度慢一些,因为微电子部件设计一般以特定军事用途为目的,不能从全球商业成品中直接获利。但同时,中国商业半导体制造技术日益先进,为军队提供了必要的生产能力,便于军队的设计理念在保密的国内环境中得以实现。

虽然数字铁三角在一些重要信息技术领域使中国军队获得极大利益,但其作战性能却不能确定。例如,保密通信的实现可能提高军队通信的安全,但是系统在真正作战环境中的性能却得不到绝对的确定,除非其在军事冲突中得到检验。

信息技术部门和中国国防现代化:一种新兴模式

信息技术与国防现代化的关系。

信息技术被视为未来战争的核心,有时还被贴上军事变革(RMA)的标签。中国军队无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对军事变革表现出极大兴趣,以发展非对称战略应对与台湾、美国及其盟国发生可能的冲突时给其造成的挑战。在理论上,中国学者发表大量有关中国军事变革及影响的著作,这些著作日益与军队正在开展的学说革命融入一起,并且迅速推动技术研究和开发。在实践中,中国军事变革的首项任务就是军队C4ISR基础设施的全面现代化。军队从摩尔斯密码、高频无线电通信向光缆、数字微波和卫星通信迅速发展,提高了部队的作战和通信安全,并为实现与未来常规武器合成提供了前景。

1997年出版的《解放军报》的一篇文章描述了中国信息技术革命的全面工作原则:一是由模拟技术向数字技术转变、二是由电缆向光缆转变、三是由机械电子交换机向程序控制交换机转变、四是由单功能终端向多功能终端转变、五是单一任务网络向多任务网络转变、六是手动 *** 纵向自动和智能化网络管理转变。2000年,军事变革战略中又增加一些革新原则,这反映出中国信息技术工业不断成熟:一是静止通信技术向移动通信技术转变;二是地面和空中通信技术向空间通信技术转变;三是保障通信技术向指挥、控制技术和信息战技术转变;四是窄带通信网络向宽带通信网络转变;五是地区或跨地区通信网络向全球通信网络转变;六是专门军事通信网络向由专门网络和公共网络构成的网络转变;七是军事通信网络向军事信息网络转变。

这样具有雄心的革新计划只有通过政府高层、政府工业基地、研究和开发机构的特殊努力才能得以实现。在政治上,中国***一直认识到军队C4ISR系统现代化的重要性。前国家***同志一直强调“电子系统对经济建设和国防通信至关重要”。在总结1991年海湾战争经验时,进一步主张,“军事电子系统对政府安全有重要意义,必须放在首要位置”。但在海湾战争时,中国国防工业电子部门没有制造出相当于西方国家最先进水平或相对先进的装备,并且中国的商业信息技术部门基本上不存在。

信息技术国防工业部门

中国信息技术部门正推动中国军队C4ISR现代化的发展。虽然中国信息技术工业以商业为导向的,但是其成功得到政府研究和开发机构的支持,包括与国防工业和军事单位相联系的机构。在这种意义上,信息技术部门,特别是那些向军队供应C4ISR成品设备和相关产品的企业应被视为中国新型国防工业部门,但这些企业与传统国防工业有很大的不同。

中国传统的国防工业部门由d药、航空、空间、造船、核武器和电子产品等军事工业部构成。在经历25年的国防工业改革之后(从80年代初开始),军事工业部都转变成企业,负责向国内和国际市场销售民用和军事产品。多年来,国防科工委(COSTIND)一直作为军事实体,协调军队与国防工业企业之间的研究、开发和采购关系。从1998年的改革后,国防科工委变成地方机构,负责管理和控制国防工业。

信息技术工业体制的活力

分析信息技术工业部门的活力,首先必须将信息技术工业部门的负责国防部分划分成两类。第一类是为军队提供路由器、交换机和计算机等商业成品信息技术系统的子部门。这一类公司主要包括华为、中兴、大唐和巨龙公司和武汉研究所等,这些公司是从政府研究所分离出去的私有企业,他们采用美国、日本和台湾的成功的模式,通过较低的劳动力成本、更好的服务和对研究开发的再投资建立跨国公司,获得外国市场准入和占领国际市场。这种模式是中国其它工业部门闻所未闻的。2000年,中国在4740亿美元对外贸易额中,229%(约1085亿美元)与电子类产品相关,在2005年,这个份额预计增长到2600亿至2700亿美元。

信息技术工业部门第二类是那些商业取向可行度较低的子部门,包括进行雷达和特殊武器子系统的特定国防电子系统的开发商。构成这一类的研究所,以及与他们相联系的商业挂名公司更象传统型国防工业,他们有着同样的体制问题:不能象商业企业那样轻松开发市场,因为国防电子部门不能通过市场获得商用最新技能和技术。他们也没有象商业企业那样吸引人的出口活力,因为中国的国防电子产品竞争不过西方的产品。近年,全球集成电路生产转移到中国使其获得近乎最新技术的设施和生产技术,使国防电子部门获得象电信部门那样的活力。

利用国内信息技术市场巨大吸引力获取最新外国技术,中国的信息技术公司,政府研究和开发机构、研究和开发基金项目,军队组成有效的数字铁三角形,将政府重大资源与商业部门的活力结合起来,使一些部门,特别是以商业成品为中心的部门取得了成功。中国已经把这种数字铁三角模式作为其它国防工业部门改革的模式。虽然国防电子部门的技术发展还不深入也不全面,但有些重要领域,如半导体等现代国防电子核心产品取得积极成果。

数字铁三角:国防采购的新模式

战略和政策。

国家技术发展战略、高层协调,以及政府五年计划、863计划等政府科技预算项目的资金支持促使数字铁三角的形成。支撑该铁三角的战略来自邓小平关于国防工业改革要贯彻“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16字指导方针。该方针要求改变国防工业体制,使判断高技术成就的标准在于其不仅仅实现国防利益,而且还能实现商业化和产业化。虽然一些传统国防工业部门如d药工业已经实施该战略,实现军品向民用产品的转换(坦克向卡车或民用爆破物的转换),但是某些新技术领域(如路由器)没有大规模事先存在的工业基础,使信息技术部门绕开大量体制上的缺陷。

此外,集中进行技术开发而不是进行工业生产的信息技术发展战略的修正同样帮助数字铁三角的实现,1986年,国家要求军队的科技机构为政府经济建设提供支持,其原因是在政府科技基础之上容易发展军事技术,而不是从军事技术基础上发展政府科技。1989年,政府在进行双重用途技术研究的基础上,要求进行军事技术的民用化研究,并实施研究和开发机构的商业化。为此,国务院制订了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1990-2000-2010),建议采取必要的步骤消除现有体制上的障碍,推动转变的进程。因为技术的可互换性,信息技术部门被放置在独特的位置上,从民用经济和军事采购的利益出发,对政府的研究和发展基础部门进行商业化改造。

数字铁三角三个顶点

第一顶点:商业信息技术公司。中国最重要的两类信息技术公司是电信设备和电子设备公司。电信设备最重要的公司有华为、大唐、中兴和巨龙,这些公司都是独立的私有企业。而许多电子设备公司组成外表上是商业取向的综合型公司,如中国电子公司。电信设备公司源自政府和军队现有的通信研究和开发机构。这种联系为双方人员的交流,政府组织的研究和开发设备的商业化,以及商业研究和开发设备的军事化提供渠道。

华为深圳技术公司于1988年组建。华为与中国军队一直保持深层次联系,军队作为华为公司重要的客户,以及研究和开发伙伴发挥着多重作用。华为目前是中国最大、发展最快、也是最重要的通信装备制造商,是世界上10大电信设备生产商之一,雇用22000名员工。公司的销售额从1996年的35亿美元增长至2002年30亿美元。它的主要产品包括交换机系统、智能网络、无线电数据通信、同步数字系统传输网络、无线电、数据通信和宽波段综合数字服务(B-ISDN)、电源和光纤系统。公司的消息声称对军事用户的销售仅占年销售额的1%,尽管这个数字可能被缩小了,但至少意味着每年向军队提供价值3000万美元的装备和服务。

中兴电信公司源自中国航天工业公司第691电子装备工厂。2000年,中兴电信公司收入为102亿人民币。2000年,该公司雇用1万多名专业人才,其中86%以上的员工拥有大学文凭,300名拥有博士和博士后头衔,2000名拥硕士学历。2000年,中兴公司占据国内30%的电信市场,其中包括20%的交换机和存储服务器市场。它的交换机、视频会议系统、智能网络和其它新产品销售到30多个东南亚、拉丁美洲和北美洲、东欧和非洲的国家。在未来,中兴将集中进行移动通信技术的研究,开发GSM900和码分多址(CDMA)装备。

大唐公司最初于1993年成立,源自中国前通信技术研究院(CATT)。大唐雇用4600名员工,与华为公司一样,大唐公司在自行研究和开发方面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它与德国西门子公司按中国时分同步码分多址标准合作研制第三代蜂窝电话系统。大唐公司开始是交换机供应商,但现转向数据通信和数据传统装备的开发。大唐的最重要的产品是SP30交换机,其同步数字系统和密集波分复用(DWDM)产品已经在国内市场占据份额。在未来,大唐公司将进军自动出纳机市场,并在其核心交换机产品上增加信息处理功能。

巨龙信息技术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中国邮电产业总公司合作创建。2000年,该公司雇用1000名研究和开发员工,其中85%拥有研究生员学历,公司的注册资金为55亿人民币,总资产达到30亿人民币。巨龙公司每年将10%的利润用于研究和开发的再投资。公司最重要的产品是自行研制的HJD-04商用电话交换机。除HJD-04交换机外,巨龙还生产路由器、连接器、发射机,移动、网络和数字通信设备,同步数字系列和密集波分复用系统、无线电本地环路系统、高速以太网交换机和电话系统。在未来,巨龙公司计划开发自动出纳机系统,信息处理和宽带产品、高速路由器、合成存取服务器、专用分组交换机系统、无线电存取产品、智能网络管理系统和光纤交换机。

中国的电信装备公司已经不只是国内市场发展的小厂家,已经成为地区甚至是在全球具有竞争力的公司。他们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是这些公司的***显示出事业心,招募了大量高级人才,并为他们提供了丰厚的报酬和优良的工作环境。公司将费用保持在较低水平,这样使装备的价格比世界水平要低30%。他们为国内运营商提供极佳的服务。并且这些公司从地方政府、银行、外国公司、国防工业机构、以及地方和军队的信息技术研究和发展机构中获益颇多。

第二顶点:政府研究和开发机构。中国双重用途技术研究和开发由科技领导小组协调,该小组由负责科技事务的政治局成员领导。该小组包括一些重要部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中国科学院、解放军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等。军事项目的研究和开发由总装备部和国防科工委的科技委员会等机构协调。但是中国大量科技研究都有军事意义,国防科工委除为军事和双重用途技术制定长期研究和开发规划外,还制定民用高技术发展战略。科技部所属的各特殊领域委员会负责核武器、造船、飞机开发、电子(包括计算机和信息技术)设备开发,另外还有特殊小组负责C3(指挥、控制和通信)技术。

在信息技术领域,政府信息领导小组(SILSG)一般由负责通信和电子事务的政治局成员领导。该小组是中国政府中最有力的信息机构。作为一个跨机构协调小组,政府信息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宏观政策并调解政府机构间的司法争议。政府信息领导小组的政策由信息产业部执行,信息产业部是在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的前电子工业部和负责邮电服务前邮电部的基础上于1998年成立。信息产业部负责管理信息产业,调节信息市场、制定技术标准,以及制定通信、多媒体、广播、卫星通信和因特网等领域的政策。

另一个负责信息技术和电子设备研究的协调机构,特别是军事研究的协调机构是电子科学院(ESA)。在国防电子设备工业方面,电子科学院下属的军工基础局可能与军工企业协调信息技术和电子研究。信息产业部的电子产品局负责各项标准的制定和推动对外贸易。电子科学院的预研基金是八大国防计划之一。

信息产业部下辖的前电子工业部和邮电部所辖各研究所,这些研究机构与军队及其信息技术研究机构保持长期的联系,并在商业业务上隶属中国电子公司(CEC)及其下属的国家进出口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和中国电子贸易集团公司。

信息产业部的各研究所中,第54研究所是从事军事研究的最重要的研究所之一,该所主要进行通信和监测技术的研究,包括微波中继通信、无线电通信、散射通信、卫星通信、卫星广播存取、遥感、遥感勘测、探测、通信电子对抗、情报和侦察。该研究所研制出中国第一个全数字卫星通信地面站,第一个大型舰载卫星通信站、第一个区域防空通信网络和第一个人造卫星监测装备。

每个国防工业公司都辖一个或几个信息技术研究所或电子研究所,这些研究所在通信和微电子等领域与军事或民用公司合作。航空工业公司第303研究所负责半导体装备的研制。北方工业公司第203、206和212研究所负责研制计算机、雷达软件等多种新产品的电子设备。第504和506空间研究所进行通信和数据管理系统的研究,第771研究所负责微电子的研究。中国造船工业公司第709所进行计算机和软件研究,第716研究所研制自动系统,第724研究所研究雷达。

在中国军队的研究所中,第56研究所开发计算机系统,第61研究所开发指挥自动化系统和C3I系统。第62研究所进行通信装备、计算机和指挥自动化设备的研究和开发。前第63研究所进行微波和加密设备研究。上述其中的一个研究所开发出卫星通信用的相控阵天线,达到移动通信的目的,提高部队快速反应的能力。

政府研究基金项目。政府五年规划和863计划中的研究和开发基金促使政府研究和开发部门与商业信息技术部门之间的合作。对商业公司来说,政府研究和开发资金使其能进行费用较高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并且作为一种补助金形式把资金转移至销售和生产方面。

第一项资金来源:五年规划。政府对企业最重大的支持就是政府科技研究和开发资金项目,科技基金体制中处于最高地位的是五年规划的关键技术项目。2000年7月,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院12项重大高技术项目的研究建议,其中包括高速信息网络和超级计算机。研究和开发的目标包括研究出018至025微米之间的集成电路,第三代移动蜂窝电话系统,光纤通信、网络存取技术。更重要的是这些技术必须是自行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第二项资金来源:国防资金项目。中国目前至少有8项国防资金项目:包括国防863计划,国防科973计划、军事型号项目、国防科技预研基金、国防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国防科技预研计划项目,装备技术基础项目和电子科学院预研基金。

第三顶点:军队信息技术。中国早期的信息技术和通信设施由军队控制新中国成立后,王震等军队高级将领先后出任邮电部部长。至今,中国军队仍通过军事信息技术研究所,通信基础设施、带宽和频率的特殊拥有权,与商业信息技术公司的关系等方式保持电信领域的参与。

毛泽东时代以后的军队与信息技术和电子工业的之间的关系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级基本上是通信网络及其服务的商业化。中国军队不仅使用商业技术建设军事用网络,并通过建设和运营这些网络产生收入,而且这种建设本身吸引外国公司寻求参与到合资企业中,并且愿意进行技术转让。总参谋部的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等军事系统合成商与民用和军事研究所保持工作关系,使军事研究和开发项目的技术得以传播。1998年军队企业转制后,军队进入第二个阶段。虽然一些商业电信建设仍通过附属公司进行,中国军队更公开采用数字铁三角模式,向面向全球的公司提供资金、研究和发展支持以换取特殊用户地位。

第一阶段:电信设施扩建阶段。1998年军队商业转制以前军队商业最具活力的部门是电信。从1988年开始,军队开始利用其有限的内部特殊通信网络为地方客户提供商业服务。起初,军队向个人和商业公司出租电话线并联接上交换机,随后逐渐利用地线中的多余的容量和高级移动模拟电话系统(AMPS)蜂窝网络以获取商业利益。

同时,军队利用其独自控制的带宽频谱。军队控制的带宽谱段是800MHz以上部分,也是移动蜂窝通信的最佳频段。为了从军事广播带宽中获利,前邮电部中国电信公司与总参谋部通信部的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于1995年组建了一个联合企业。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是中国军队通信的关键部门,它的业务包括移动通信、保密电话干线、计算机网络、加密、微波通信、计算机应用和特定军事C4ISR系统。该公司负责设计、合成和运行军队的通信和计算机网络。它开发应用软件,并与总参谋部内负责C4ISR、微波和加密工作的研究所保持密切联系。

从中国军队带宽垄断中分离出的第二个项目是移动无线电寻呼业务。例如在广州十大寻呼机公司中,有三家公司分别为空军、广东军分区和国防科工委的一个子公司控制。空军的这家公司名为广州八一通信集团,它在1994年时的商业无线电寻呼业务用户达10万人。

解放军投资和获取商业利益的第三大项目是光缆。中国军队出动大量人力铺设了国家的大部分光缆干线,获取经济报酬和干线中的部分光缆的使用权。军队同样铺设专门的光缆,其中一些用于商业用途。

第二阶段:从制造商到数字铁三角客户。中国军队直接参与商业通信网络的建设在90年代末中止。1998年7月22日,在中 央 军 委 扩大会议上,同志要求解散军队商业公司,自此,军队向政府移交了商业公司。

外国公司的作用、资本和技术

外国公司通过向中国信息技术部门的商业公司注入技术、资本和技能,为数字铁三角提供有力的帮助。对外国信息技术公司来说,进入中国市场并不容易。尽管中国政府控制的机构愿意购买大量的外国装备,但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前的监督环境限制了外国公司的运营或提供服务,并且中国在商业竞争偏袒国内企业。这样,外国公司不得不与中国国内的公司建立起技术合作,通过向国内研究和开发机构和联合企业实验室进行投资以获得中国的市场准入。例如,华为公司已经与朗讯、摩托罗拉、英特尔、IBM等公司达成起技术合作协议并建立实验室。一些跨国公司甚至同意转让源代码等核心技术以获得市场地位。例如爱立信公司同意向中国合作伙伴转让CDMA蜂窝技术的源代码。网络解决方案公司为了加快公安部实验室对其杀毒产品的审批,向公安部移交了300种计算机病毒。

2003年7月,中国宣称包括至少3个美国公司在内的50多个信息技术公司组成联盟,加强其在中国国防市场中的地位,因为中国军队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采购体制进行了改革。前总装备部部长李继耐将军出席了联盟组建仪式。12个公司向军队捐赠了服务器、个人电脑、交换机和路由器在内的信息技术产品。公司代表保证帮助为军队培训信息技术人员,提高产业在部队中的意识。该联盟的建立由中国信息部下属的电子科技信息院和计算机世界媒体集团主持,得到总装备部、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的批准。

外国技术转让使政府各部和各公司更加不依赖于外国的资金和技术。这就是中外分析人士所称的发展新模式:合作、学习、掌握、独立开发、取代、自主创新、全球竞争。在信息技术和电信子部门,这种自我维持道路已经取代老式、风险较大的国防工业模式。

数字铁三角的全面影响

对其它国防工业部门的影响

电信和微电设备子部门已经找到一个成功模式,在政府的指导和商业活力的推动下改善中国民用和军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但是信息技术部门的成功模式能否运用到其它不太成功的国防工业部门仍是一个问题。

根据调查,从国内公司采购军事信息技术装备使总装备部学到大量有关签约、竞争、投标的经验,并且总装备部还鼓励采购军官将这些经验运用到传统的国防工业采购上去。实事上,向商业造船工业的制造技术和技能的转让,结合1998年国防工业的改革给海军建造的步伐和质量带来积极的影响。但考虑到信息技术部门独特的优势,以及不太敏捷和不具活力的传统国防工业部门,特别是落后的航空部门,在传统的国防工业中全部运用这些经验会受一定的制约。

目前,大多数分析人士认为保持“社会稳定”这个政府最高目标影响了整个国防工业的重大改革,因为这些改革将毫无疑问产生令人痛苦的合并、人员下岗,或是公司破产。因此国防工业分析人士一旦讨论所有部门的类似的体制问题时,必须面临以不同的进度分析各部门改革的进展。

对军队现代化的影响

在过去,中国军队历经了信息技术不足和老化的磨难,这些不足严重影响军队传递和处理大量信息的能力,影响各军区部队的协调能力,因此削弱了军队战斗力。通信问题曾是1979年中国对越还击战时遭受重大损失的主要原因。通过1991年海湾战争,中国军队完全意识到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C4ISR所发挥的关键作用,以及这些技术确保联军战胜一支由大量苏联和中国装备武装起来的部队的重要性。

为克服不足,中国军队开始实施一项经费充足的计划对C4ISR基础设施进行更新。在最开始,现代化的一项重要目标就是从国外获得先进通信装备,通过“蛙跳”方式提高部队的能力。中国每年从朗讯、诺基亚、爱立信等公司采购价值约150亿至200亿美元的通信装备。在微电子领域,中国迅速成为全球半导体工业的重要设计和生产基地,为中国军队获得传感器和武器系统的先进集成电路提供了安全供应。通过引进先进的保密通信基础设施,中国军队在通信和作战安全上取得巨大的进展,并且信息传输的容量得到提高。在传感器领域,中国同样取得极大进展,如中国开始部署新型北斗导航卫星、东方红-4通信卫星和相控阵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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