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网路终端实行加密及管理员制度。
3、对企业的数据中心进行加密和管理员制度,并进行重要数据的备份工作。
4、企业员工要有保密意识和责任。对泄露企业秘密的员工要进行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8号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促进信贷业务的发展,保障借款人和担保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对《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行将对《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中规范的贷款卡发放核准事项另行制定规章。《办法》中不涉及有关贷款卡发放管理的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办法》的意见。
对本办法有意见及建议的单位、个人于2006年7月31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中国人民银行。
联系人:陈炎,赵燕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七层中国人民银行32—133信箱征信管理局
邮政编码: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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