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苹果砸出牛顿的智慧一样,个人电脑突入盖茨的脑海也有一个外在的启蒙者。这就是1975年1月份的《大众电子学》杂志,封面上Altair 8080型计算机的一下子点燃了保罗。艾伦及好友比尔。盖茨的电脑梦。这台世界上最早的微型计算机,标志着计算机新时代的开端。这个基于8008微处理器的小机器,却是一位虎背熊腰的大汉的杰作,他叫埃德。罗伯茨,当时他经营的MITS公司陷入困境,情急之下发明了这台微机。还在哈佛上学的盖茨看到了商机,他打电话表示要给Altair 研制Basic语言,罗伯茨将信将疑。结果,盖茨和艾伦在哈佛阿肯计算机中心没日没夜地干了8周,为8008配上Basic语言,此前从未有人为微机编过Basic程序,盖茨和艾伦开辟了PC软件业的新路,奠定了软件标准化生产的基础。
1975年2月,大功告成,艾伦亲赴MITS演示,十分成功。这年春天,艾伦进入MITS,担任软件部经理。念完二年级课程,盖茨也飞往MITS,加入艾伦从事的工作。那时他们已有创业的念头,但要等到Basic被广大用户接受,此前他们是不会离开罗伯茨的,他们有待羽翼渐丰。微软诞生于1975年,但当时微软与MITS之间的关系十分模糊,确切地说微软"寄生"于MITS之上。1975年7月下旬,他们与罗伯茨签署了协议。期限10年,允许MITS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和转让Basic及源代码,包括第三方。根据协议,盖茨他们最多可获利18万美元。罗伯茨在全国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生意蒸蒸日上。借助Altair的风行,Basic语言也推广开来,同时微软又赢得了GE和NCE这两个大客户。盖茨和他的公司声名大振,腰杆子一下子硬了许多。
盖茨和艾伦开始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自己的公司上,但他们仍在MITS兼职。1976年底,MITS内部出现波动。1977年罗伯茨将MITS卖给Perterc 公司。Perterc要把软件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这个争端最后诉诸仲裁。在盖茨父亲及其律师朋友的帮助下,盖茨侥幸获胜。若干年后,罗伯茨仍忿忿不平,觉得自己被人出卖了。因为MITS已经付足了20万美元,应该取得这批软件的所有权。"真是倒霉,这个裁决完全是错误的"盖茨也承认这个裁决对罗伯茨是不公平的。
因为这就是微软颇不寻常的起步,如果输掉这场官司,盖茨不得不从头再来,今日微软的历史就得改写。艾伦回忆道:"这场官司让人心有余悸,如果我们输了,我们就得从头再来,比尔让他老爸出点子,我们一直如坐针毡。但这以后,微软再也没有借过钱。"罗伯茨这位微软的"功臣",也因此成了微软的"罪人"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正是MITS,确定了盖茨和艾伦作为程序员的地位,跻身这个新兴行业。是MITS,积累了微软发展的第一批资金,同时他们目睹并参与了MITS从设计到生产,从宣传到销售服务的全过程,锻炼了市场能力。盖茨以法律武器,打败了自己的恩人,从此法律成了他唯一的"恩人"盖茨结束软件业的开放传统艾伦离开MITS后不久的1977年元旦,盖茨正式退学。解决了与MITS的关系后,两人开足马力,准备大干一场。早期的微机用户都是一群穿牛仔裤、听摇滚乐、不满现实、怀着将"计算机还给人民"的信念,图谋改变世界的年轻人。他们依靠俱乐部和展销会,彼此交流,互购产品。他们拒绝赤裸裸的商业,他们不像盖茨那样野心勃勃,追逐财富和成就,而是出于某种信仰,一种痴迷的爱好。当时最著名的家酿俱乐部,就主张开放制度,向所有的人免费传播软件编码和内部运行情况。正是这种开放的理想,促成了早期的PC业,因为他们是早期最主要的消费者、发明者、革新者和制造者。盖茨一方面赞同这种理想,因为可以帮助他的软件形成广泛的标准;但另一方面,他又不愿让自己的软件成为免费午餐,他要开启一个钱眼。起初,爱好者们对硬件兴趣浓厚,软件只是眼中的配角。大家从来没有意识,要花钱买别人的软件。他们编写软件,不是为了商业利益,甚至不是为了使用计算机,而是为了显示机器的能耐而已。因此在他们眼中,软件仅仅是一种玩具,甚至还不是工具,更不是商品。
早期盖茨和艾伦也只能从开创性的工作中更多地体会创造的乐趣,而不是财富的滚滚到来。但是盖茨会等时机一到,来向大家收钱的。盖茨是第一个提醒人们重视软件非法复制问题的程序员,也是盖茨结束了家酿俱乐部所倡导的开放传统(如今这一传统又由Linux得以复兴)。后来,盖茨也反复使用这个伎俩:先让大家用上他的软件,上瘾后,再收钱!1976年1月,盖茨写了一封"致业余爱好者的公开信",发表在"家酿俱乐部通讯"和其它一些地方。信中指责对Basic的广泛非法复制行为,并将这样做的业余爱好者称为是贼。这封信成了微软发展的旗帜和宣言。生意是好的,而且很好。但盖茨的嘲骂并不起作用,因为大家对他将Basic语言标出500美元的天价,更为不满。他们看不出这么高的定价有什么依据。
微软鱼跃龙门盖茨的精明,可以确保微软成为一家成功的公司,但是要成为未来软件业,乃至整个计算机业的霸主,微软却不得不依赖"神助"最早干起计算机软件编程的不是盖茨,而是他的朋友和竞争对手加里。基尔代尔。这位海军研究院里的教授,在PC研制上起过重大作用。作为最伟大的程序设计员和设计家之一,他搞程序主要是出于缜密思维的雅兴,而不是为了赚钱。他为英特尔8008芯片写出了PL/I这样大型的、复杂的计算机语言,他也是解释型Basic程序的发明者,他所开发的CP/M *** 作系统更是差点断了盖茨飞黄腾达的美梦。
如果70年代初王安能觉悟到PC的力量,就不会有微软。而如果没有基尔代尔这个堪称"PC之父"的先驱,也不会有今天的微软。
与MITS合作期间,盖茨和艾伦用Basic开发出一个简单的DOS,但很不好使,而且居然和别的微机不兼容。MITS的竞争对手IMSAI公司则找到基尔代尔,以25000美元买下CP/M的许多使用权,马上把盖茨的"杰作"给盖了。CP/M成了70年代未、80年代初最具影响的PC *** 作系统,可在当时流行的上百种PC上运行。基尔代尔最大的遗憾就是错过了与IBM合作的天赐良机,而将这一机会拱手让给了盖茨。1980年,IBM准备进军PC市场,想购买CP/M *** 作系统。盖茨表现出十足的骑士风度,愿为IBM安排与基尔代尔的会晤。因为此时,盖茨手中除了Basic还一无所有。对这项本世纪最值钱的买卖何以错失的问题上,有许多版本。有人说谈判时基尔达尔刚好不在,他妻子多露西觉得IBM的协议对自己不利,没有爽快地签下协议,而心急火燎的IBM退而求其次,就决定与盖茨联合开发新的 *** 作系统。
微软腾飞之路1981年8月12日,IBM PC问世。负责这个项目的唐。埃斯特利奇成了PC业的"教父",他也是IBM中唯一让盖茨诚服的人。这位"教父"在1984年就给IBM带来40亿美元的收入,光这一块就可成为美国第74大公司,也是仅次于除去这一部门的IBM和DEC的第三大电脑公司。埃斯特利奇对PC的眼光可以与盖茨媲美。只是IBM官僚病复发,换上了洛伊来代替他的位子。洛伊对PC几乎一窍不通,这位自以为很高明的人为微软留下了一个史无前例的空子。
1985年6月,微软和IBM达成协议,联合开发OS/2 *** 作系统。根据协议,IBM在自己的电脑上可随意安装,几乎分文不取。而允许微软向其他电脑厂商收取OS/2的使用费。当时IBM在PC市场拥有绝对优势。兼容机份额极低,洛伊几乎不加思索地同意了。而到了1989年,兼容机市场已达到80%的份额。微软在 *** 作系统的许可费上,短短几年就赢利20亿美元。当然,双方在OS/2上的合作未能持续下去。微软从1981年就开始开发后来称之为"Windows"的 *** 作系统。Windows最初版本与OS/2有很大关系。1985年,Windows 10问世,才真正成为一个产品。而1995年8月,Windows 95发布,正式把微软推向计算机业的颠峰。而1992年IBM OS/2 20销量仅100万套,Windows 30却达1000万套。
没有了埃斯特利奇,IBM PC就失去了活力。IBM霸主地位日渐降低,使失去了对手的盖茨成为无冕之王。1992年,著名电脑作RobertCringely说"如果说IBM是PC宇宙中的上帝,那么盖茨就是教皇。"而且他正式将微软命名为"偶然帝国"借助强大的市场优势和金钱实力,微软屡屡实施"吸功大法",将许多其他公司创造的新技术新功能纳入自己的产品,尤其是Windows之中,使其成为无所不能的百宝箱。这种形势下,弱小的软件公司的确无法与微软一起参与这场游戏。的确,微软虽然已是一个庞大的帝国,但还从未曾真正通过自己原创的设想,开发出市场上巨大的产品。其起家Basic并不是自己发明的,DOS也是从其他公司买来的,Windows用的是Xerox和苹果的技术,Excel其实是Lotus1-2-3的复制品,Web浏览器也是借助网景的创意开发的,Word纯粹是Wordstar、WordPerfect的跟风……这些模仿的产品构成了微软的主要力量。而一些他自己的创意和产品,如Bob、MSN、Slate、Mungo、Park等则无一成功。
帝国告成当然,微软的光芒也吸引了美国反垄断法的注意力。1990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开始调查微软的市场行为,主要是针对其 *** 作系统与应用软件一起捆绑销售的方式,这种搭售方法正是反垄断法"专政"的对象之一。不过作为信息时代的美国传奇,微软习惯了法律对它网开一面的照顾。1993年,司法部接管调查工作,才使微软有点紧张起来。1994年,司法部对微软的市场行为作出限制性裁决。尤其是当微软准备购并财务软件市场的领头羊——Intuit公司时,司法部挺身而出,指控这起兼并为非法,微软不得不放弃了这个烫手的山芋。1995年,法院作出裁决,禁止微软将不同软件产品强行捆绑,这与其说是司法部的胜利,不如说是双方体面的"言和",因为微软毫发未损,而且也认定这项裁决将束之高阁。
微软给人最深的印象就是其好战的本性及一贯咄咄逼人的策略,用比尔。盖茨的话来说:"任何会动的东西,都是我们的猎物。"也正是非凡的野心和一往无前的气势,成为微软不断成功的动力源泉。20多年来,微软如同一头风度翩翩的大白鲨,游进了金鱼池中,令对手闻风丧胆。在比尔。盖茨的率领下,不但在原有的业务领域内巩固了垄断地位,也频频开拓可供占领的全新疆界。
1994年元旦,这位世界上最具价值的年近40岁的单身汉终于结婚了。成家后的盖茨并没有收敛自己的野心,而且他马上投入了一场更赤裸裸的野蛮战争中:围剿网景公司的浏览器。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肉搏,胜利的天平必然要向盖茨倾斜。但是,这场计算机史上最惨烈的战争不会有任何胜利者。盖茨在市场上笑傲江湖,但他的代价可能任何人都难以估量。1996年,盖茨喜得千金,但反垄断法也开始收网。
如今微软已成为了业内的"帝国",除了主宰PC *** 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外(这是微软的命脉),还插足个人财务软件、教育及游戏软件、网络 *** 作系统、商用电子邮件、数据库及工具软件、内部网服务器软件、手持设备软件、网络浏览器、网络电视、上网服务以及近20个不同的万维网站。拉尔夫。纳德说:"与约翰。洛克菲勒不同,盖茨清楚地认识到,他的垄断行为没有界限。"除了反垄断法,他已天下无敌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互联网络的健康发展,保障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规范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管理和域名注册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国际上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域名注册服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
(二)中文域名:是指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
(三)域名根服务器:是指承担域名体系中根节点功能的服务器。
(四)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是指承担运行、维护和管理域名根服务器的机构。
(五)顶级域名:是指域名体系中根节点下的第一级域的名称。
(六)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是指承担顶级域名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机构。
(七)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是指受理域名注册申请,直接完成域名在国内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直接或间接完成域名在国外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
第四条 信息产业部负责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互联网络域名管理的规章及政策;
(二)制定国家(或地区)顶级域名CN和中文域名体系;
(三)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并运行域名根服务器(含镜像服务器)的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
(四)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五)监督管理域名注册活动;
(六)负责与域名有关的国际协调。
第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妨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互联网域名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 域名管理
第六条 我国互联网的域名体系由信息产业部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根据域名发展的实际情况,信息产业部可以对互联网的域名体系进行调整,并发布更新公告。
第七条 中文域名是我国域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产业部鼓励和支持中文域名系统的技术研究和逐步推广应用。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域名根服务器及设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应当经信息产业部批准。
第九条 申请设置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及设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资金和专门人员;
(二)具有保障域名根服务器安全可靠运行的环境条件和技术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四)符合互联网络发展以及域名系统稳定运行的需要;
(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条 申请设置域名根服务器及设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应向信息产业部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拟运行维护的域名根服务器情况;
(三)网络技术方案;
(四)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证明。
第十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经信息产业部批准。
第十二条 申请成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顶级域名服务器(不含镜像服务器),且相应的顶级域名符合国际互联网域名体系和我国互联网域名体系;
(二) 有与从事域名注册有关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 有从事互联网域名等相关服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四)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五) 有业务发展计划和相关技术方案;
(六) 有健全的域名注册服务监督机制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七) 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申请成为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关资金和人员的说明材料;
(二)对境内的顶级域名服务器实施有效管理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申请人信誉的材料;
(四)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五)域名注册服务监督机制和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六)拟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签署的协议范本;
(七)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我国域名体系的承诺书。
第十四条 从事域名注册服务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二)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有域名注册服务系统,且有专门从事域名注册服务的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五)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六)有健全的域名注册服务退出机制;
(七)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申请成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向信息产业部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拟提供注册服务的域名项目及技术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的情况说明;
(三)与相关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境外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
(四)用户服务协议范本;
(五)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六)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证明;
(七)证明申请人信誉的有关材料;
(八)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承诺书。
第十六条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信息产业部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信息产业部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信息产业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予以批准的,出具批准意见书;不予以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保证域名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公平、合理地为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方便的域名服务。
无正当理由,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不得擅自中断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域名注册服务。
第十九条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平、合理地为用户提供域名注册服务。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的手段要求用户注册域名。
第二十条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与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合作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时,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在变更或终止后三十日内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配置必要的网络和通信应急设备,制定切实有效的网络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制度。
因国家安全和处置紧急事件的需要,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服从信息产业部的统一指挥与协调,遵守并执行信息产业部的管理要求。
第二十二条 信息产业部应当加强对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纠正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 域名注册
第二十三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域名注册实施细则,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施行。
第二十四条 域名注册服务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
第二十五条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对部分保留字进行必要保护,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施行。
除前款规定外,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预留或变相预留域名。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服务机构在提供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不得代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域名持有者。
第二十六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公布域名注册服务的内容、时限、费用,提供域名注册信息的公共查询服务,保证域名注册服务的质量,并有义务向信息产业部提供域名注册信息。
未经用户同意,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将域名注册信息用于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十八条 域名注册申请者应当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并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签订用户注册协议。
域名注册完成后,域名注册申请者即成为其注册域名的持有者。
第二十九条 域名持有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络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因持有或使用域名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由域名持有者承担。
第三十条 注册域名应当按期缴纳域名运行费用。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具体的域名运行费用收费办法,并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 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域名持有者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变更注册信息。
第三十二条 域名持有者可以选择和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持有者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承担转移域名持有者注册信息的义务。
无正当理由,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得阻止域名持有者变更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第三十三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用户投诉受理热线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及时处理用户对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出的意见;难以及时处理的,必须向用户说明理由和相关处理时限。
对于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投诉没有处理结果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对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服务不满意的,用户或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可以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诉。
第三十四条 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一)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二)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三)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四)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
(五)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有义务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开展网站检查工作,必要时按要求暂停或停止相关的域名解析服务。
第四章 域名争议
第三十六条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解决域名争议。
第三十七条 任何人就已经注册或使用的域名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并且符合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域名持有者应当参与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第三十八条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只涉及争议域名持有者信息的变更。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决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一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裁决服从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第三十九条 域名争议在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处理期间,域名持有者不得转让有争议的域名,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人民法院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域名根服务器或者设立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擅自设立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信息产业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制止其开展业务或者提供服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超出批准的项目范围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由信息产业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信息产业部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制止其提供超范围的服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信息产业部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有关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在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开展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内,到信息产业部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12月20日起施行。2002年8月1日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4号)同时废止。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试用协议书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试用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单位的司机,试用期限为一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内,乙方不胜任驾驶员岗位的,甲方提前以口头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如被甲方认可,试用期满签正式聘用协议。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驾驶执照等)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正常工作日内按时上下班,否则,甲方可以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四、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转交他人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乙方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车辆晚上应停放在指定地点,车钥匙交办公室,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六、乙方如果患病、因事等不能提供服务,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休假期间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工资。
七、乙方驾驶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有关事务的处理均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出示的责任鉴定书、保险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调进行,负责赔偿相关费用。乙方因证照不全或交通违章被处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被查扣的,扣车期间乙方还必须补偿甲方损失。乙方在责任交通事故中伤残或死亡的,甲方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善后补偿均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
八、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及待遇:
1、试用期甲方支付乙方月工资报酬元(以正式聘用司机月薪80%发放);
2、每周至周上班,休息。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的;
2、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严重扰乱甲方的工作秩序的;
3、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形象的;
4、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试用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否则,此协议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
身份z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试用协议书 篇2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局工作制度,为促使驾驶员试用期内安全驾驶,明确安全责任,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20xx年8月1日起作为驾驶员在甲方试用,试用期三到六个月。
二、试用期内,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接受甲方的劳动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驾驶使用车辆,不得公车私用。
三、试用期内,乙方按照甲方工作安排进行正常公务活动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的,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及公车私用导致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二〇XX年十月十日
试用协议书 篇3甲方:成都市儿童医院
乙方:成都恒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自愿、郑重、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解决医院目前设备欠缺的问题,就微波多功能治疗机 型号:HB-W-D壹台(附件壹套)试用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负责保证乙方所提供设备的妥善保管,不得人为损坏,不得遗失,否则照价赔偿。
2、若发现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指标达不到使用标准时,甲方有权终止执行使用协议,另而选择其它产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医疗设备给甲方试用前,需先经过甲方设备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私自投放给临床科室试用。
2、乙方提供医疗设备给甲方试用前,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授权书等相关文件证明。
3、设备试用期间,乙方要负责培训、指导甲方临床医务人员按照正规的 *** 作程序使用设备。
4、若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医疗事故和纠纷,由乙方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该协议由甲乙双方同意以上条款签字后执行。试用期满后,甲方需购置乙方的设备,一切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医疗设备、卫生耗材管理办法》执行。
试用时间:20xx年 月 日 ~ 20xx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试用协议书 篇4协 议
甲方:
乙方:XX医院 科室
为了使先进的医疗设施设备更好地造福患者,甲、乙现就某某医疗设施设备之使用达成如下约定:
一、 甲方提供给乙方某某设施(设备等) 套(台),其规格型号为: ,产品配置为: 。甲方确保其所提供的设施(设备等)及配套设施、试剂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依法拥有医疗相关器械注册许可证,并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二、 甲方负责对该设施(设备等)安装、调试及正常使用以及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 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 *** 作培训,直至乙方人员完全能够使用该设施(设备等)为止。
四、 甲方以优惠价向乙方提供相关试剂或其他相关维持本设施(设备等)正常运作的相关消耗品。
五、 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对该设施(设备等)进行日常使用,包括提供与该设施(设备等)相匹配的场所,配备相应人员进行 *** 作 。该设施(设备等)因产品自身缺陷、安装调试之失误或火灾、水患等因素造成的损坏之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 试用期内,乙方使用该设施(设备等)的收入,归乙方所有。 双方均明确认为该收入系为维持该设施(设备等)日常运作之所需,并非乙方盈利所得。
七、 因使用该设施(设备等)所造成的医疗纠纷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协调。
八、 甲方因违反上述第一条之约定而造成的纠纷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万元。 因本条前述原因,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九、 本设施(设备等)试用期为xx年,自 起至 止。期满后该设施(设备等)归由乙方所有,或双方协商决定该设施(设备等)之所有权归属。
十、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XX医院 科室
年 月 日
试用协议书 篇5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医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基层医疗临床治疗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1:甲方为乙方免费投放一台数码阴道镜以及138A标准款多功能雾化臭氧妇科治疗仪,玻璃钢妇科检查床一台。所有总价格为 368 万元人民币。供乙方在甲方指定治疗场所使用。设备进驻乙方场所以后后,设备所有权仍归甲方。
2: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一次性使用冲洗管以及一次性使用雾化管供乙方一次性
治疗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医院开展工作,首次配备一次性使用冲洗管以及一次性使用雾化管 支,每支单价为 元 ,合计; 元。 3:每月耗材消耗不得低于 支,否则甲方有权撤出设备。合作期间当乙方耗材使用量达到 支时,甲方将其投放的设备所有权转给医院
4: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
5: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医疗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2: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合法的医疗器械。
3: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4:甲方承诺委派专业医务及技术人员,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并及时排除设备的各种故障。并负责医疗技术培训工作。
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须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 *** 作,而且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一次性耗材,否则由上述原因引发的医疗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
2:对外医疗宣传中把本项技术作为内容之一,在适当场所提供能够可以宣传的位置和手段。
3:配合甲方的宣传、调研工作,甲方组织专家团队考察时,须如实反映治疗情况、效果等。
4:收集并提供病原详细的检查报告,治疗过程,治愈情况及治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补充条款:
三、其它事项
1:甲方设备进驻乙方安排的场所,乙方必须出具设备接收确认书并提供医院的资质证明和其他相关证照、手续的复印件。
2:协议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如有单方违约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进行双倍赔偿(政策因素除外)。
3: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双赢原则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甲方存档,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
甲 方 代 表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乙 方 : 医院(盖章) 乙 方 代 表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试用协议书 篇6软件试用协议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充分考虑到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在软件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困难与实际存在的问题,并希望双方能够继续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及_________(营销机构名称)(以下简称丙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试用乙方软件,经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乙方的软件产品有试用意向,乙方根据甲方所提需求,向甲方免费提供试用产品(产品名称) 正版软件产品一套_________(标准报价(金额大写)(以下简称_________)。试用期为_________天,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甲方在本试用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与丙方签署<临时服务协议>,委托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为甲方免费提供_________软件的现场安装,调试,指导建帐;在试用期间,为甲方免费提供一般性的技术服务;如果甲方需要丙方提供<临时服务协议>以外的服务形式或内容,丙方将酌情收取费用。乙方有义务监督丙方的服务质量,并在甲方等忠实用户的支持下,继续完善,优化公司的软件产品,帮助中国企业用户实现管理现代化。
3.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产品手册的标准,在丙方的配合与指导下完成运行环境的建立与调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会计电算化信息登录,备份,使用等管理制度,配备系统管理员负责整体系统的日常运行安全管理与维护。
4.试用期届满,乙方将委托丙方,与甲方签署试用备忘录,重点记录甲方在_________使用的实施结果与 *** 作细则。若备忘录表明,试用效果良好且完全符合甲方所属业务工作的整体需要,甲方应考虑与乙方签订购买协议。
试用期届满两周内,甲方若确认购买_________软件,则参照_________软件的标准报价商榷软件价格,并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二次开发。(开发费用根据具体需求再议)
若没有购买_________软件意向,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停止使用_________软件,乙方有权以任何方式收回该软件。
5.试用期间,若_________软件出现非物理损坏,导致甲方运行系统瘫痪或数据库数据丢失等情况,给甲方造成工作和经济上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试用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____软件进行转借,出售及违反乙方合法权益的各项事宜。若乙方发现上述情况,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7.若试用期间甲方丢失_________软件,应按照本协议第一条注明的标准报价予以赔偿。
8.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本协议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丙叁方各执_________份。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叁方本着友好协商,相互配合的原则,另行商议解决。协商不成,叁方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当时规则进行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试用协议书 篇7甲方(设备提供方):大康嘉和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设备使用方):
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医疗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投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投放设备:利普刀手术治疗系统
设备名称:DD-2型LeeP利普刀手术治疗系统
数 量:壹台
约定投放期限:两年
约定价值:40000元人民币
二、双方合作期为 20xx年月日至 20xx年月
三、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内,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四、甲方提供以上医疗设备供乙方使用,在合作期内,甲方负责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及保修服务。
1)乙方接受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2)乙方须配备专门的设备使用 *** 作人员,并对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甲方不对乙方经营活动中的误诊、误 *** 作或因 *** 作不当造成的后果负责。
3)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乙方必须按仪器约定价值进行赔偿。
五、乙方使用设备进行经营活动,并按国家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取得收入。
1)甲方负责设备的维护维修。
2)双方约定设备收益分配为:投放设备的每月营业收入除去材及设备损耗之外,甲方收取营业收入总额的60%,以现金形式支付于甲方授权代理人,乙方获取营业收入总额40%。
举例:如20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乙方通过设备使用而取得的收入为5000元,配件消耗为800元,则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合作费为(5000-800)×60% =2520元。
3)乙方应安排专人对设备进行管理,并对每日手术数量进行认真统计,并做到真实有效,甲方有权查阅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每月最后一日甲乙双方当场对本月的手术量进行月统计并汇总。
4)甲乙双方每月最后一日进行兑帐核算确认,十日内支付约定百分比的款项于甲方,超出支付期限后,乙方应付甲方当月收取金额10%/日滞纳金,遇法定节假日延顺至正常工作日。
5)在本合作期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备收益分成不得低于壹仟元/月,不足壹仟元按壹仟元收到,且必须按时支付,如连续三个月只付给甲方壹仟元,双方合作期限延长半年,以此类推。
6)设备所使用的耗材乙方只能从甲方处购进,乙方不得私自外购配件耗材,由于乙方外购配件耗材对设备使用造成损坏的或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无法使用的(地震等非人为不可抗力面除外)或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一次性收取违约乙方设备约定金额40000元,并一次性支付于甲方,合同终止。
7)投放设备(利普刀)配件耗材价格约定如下:
①电极刀头 100元/支
②中性负极板 100元/包(5片)
③手控刀笔 100元/支
④脚踏开关 850元/只
⑤极板电缆线 130元/条
六、乙方支付甲方投放设备收益分成的时间为 :每月5日前支付上月分成款项,并以现金形式支付于甲方。
七、达到合作期限后,甲方将设备无偿赠送给乙方,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八、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设备提供方): 大康嘉和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23-5号中北商厦303B
电 话:010-57419813 52882096 传 真:010-51070322 日 期:20xx/10/10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通州运河支行
帐 号: 11001042800053009575
乙方(设备使用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试用协议书 篇8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z号码:_________
乙方自愿试用甲方设备,甲方负责免费安装,甲乙双方本着利泽信义、互惠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试用机型:
家用壁挂分体机(分体机)型bg50□零售价_________ 网众团购价_________
家用温热标准型bl50w □零售价_________ 网众团购价_________
家用电子冷热型bl50d □零售价_________ 网众团购价_________
商用一体机b50 □零售价_________ 网众团购价_________
二、试用时间:_________至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天。
三、安装详细地址:_________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指定期限内免费提供一台乙方选定的试用机型试用,甲方保证所提供试用产品为合格产品,在_________(范围)内并负责免费上门安装。
2、试用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产品试用相关问题。
3、甲方在试用期间不得无故向乙方取回试用产品,除非甲方证明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发生。
4、试用期间,甲方负责对试用产品修理,如因乙方人为因素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根据损坏程度甲方有权依其合理的判断决定是否由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价款购买该被损坏的机器。
5、在乙方试用产品期间,甲方拥有该产品的合法所有权,试用截止日期后乙方不得无故或寻找任何借口留置试用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该设备价款、设备装拆劳务费(180元/次)、设备运输费(50元/次)、设备折旧费(10元/天)等。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提供有效证明,确保乙方拥有安装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试用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可在试用前检验试用产品是否为合格产品。
3、试用期内乙方可就试用产品的任何问题向甲方提出咨询,甲方将解答。
4、试用期间,乙方承担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产品职责,保证产品外表无划痕、标签完整无破损、零配件和说明书完整等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试用产品转移、拆卸、转借、出租或赠与他人,更不可用做其他商业用途;
5、乙方在使用后愿意购买该试用产品,可享受甲方提供的网众团购价(零售标价_________折)。
6、乙方必须承担按时归还试用产品的义务,如未能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归还,甲方有权按照第四.5条约定追讨相关费用。
7、试用期间,乙方可以退还甲方产品,但必须保证产品等相关完好无损。
8、在以下情况下认为乙方自动购买该设备:
(1)将设备转移、拆卸,转借、出租或赠与任何第三方使用,用做其他商业用途。
(2)损坏设备外观。
(3)撕毁设备相关资料和保修服务卡。
(4)超过试用期未将设备归还给甲方。
六、纠纷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仲裁应由双方商定的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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