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磊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球资源与信息学院,东营,257061)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内外土地信息技术的研究现状,将国外和国内的土地信息系统发展过程清晰地分为几个阶段,对未来土地信息系统学科的发展趋势及面临的学科前沿问题进行探讨,并从哲学角度进行归纳总结,同时提出了未来土地信息系统建设的思路。
关键词:土地信息系统;发展趋势;学科前沿
土地信息系统是土地规划和管理定量化、科学化以及对土地信息进行快速查询、分析和更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为决策提供辅助支持[1]。随着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正在把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列为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将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列入国土资源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当中,目的是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管理效率,更好地实现国土资源的监管和对公众的信息服务。
1 国内外土地信息技术的研究现状
20 世纪是高新技术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时期,也是土地信息系统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时期。全世界土地信息系统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50年代是土地信息系统的准备时期,60年代是土地信息系统的产生时期,70年代是土地信息系统的形成时期,80年代是土地信息系统的示范时期,90年代是土地信息系统的发展时期[2]。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土地信息系统发展相对落后,许多行政管理机构和科研院所正在土地信息系统方面做大量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对LIS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新技术已经极大地改善了土地有关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和发布。新的测量和填图技术,如GPS和遥感技术,可以快速采集大量的土地信息,计算机和Internet技术的发展,已解决了处理、存储和发布大量土地信息的技术问题。采用上述新技术,各种来源的土地信息,都可以被整合在一个LIS 系统内,便于对系统的土地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发布进行有效的管理,以满足多用户对土地信息的适时需求。
这些技术进步包括:①数字摄影测量技术、高分辨率遥感技术及 GPS 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土地有关的数据采集精度和速度;②计算机技术仍然在快速发展,对于大量的土地数据存储和分析处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③GIS 和空间数据库管理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土地信息的提取、分析和管理方式;④WEB GIS 技术的发展及宽带网络系统的建立,使全球范围内大量的土地数据交换成为可能,同时改变了土地信息的发布方式和服务模式。
在这些技术进步的影响下,芬兰、荷兰和希腊等发达国家在已有的 LIS 系统基础上,相继完成了国家级土地信息的数字化建设,实现土地信息的计算机化管理,建立了面向社会不同用户的基于 Internet 技术的土地信息发布和信息服务平台。使 LIS 能更好地服务于各种级别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对土地市场的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
芬兰国家土地测量署(NLS)选用 Small World GIS 软件作为系统的开发工具,设计开发了新系统(JAKO),这个系统把属性数据和(矢量格式)地图数据存储在同一个无缝关系型数据库中,具有多用户同时更新数据的功能。JAKO采用“超文本用户界面”,而且Internet服务功能优越,NLS 以外的用户可以通过 Internet,按照地块标示号进行土地信息查询。
荷兰地籍署分别于1997年和1999年完成全国地籍图的数字化工作和大比例尺地形底图的数字化以后,将数据分别存储在4个大型的数据库中,用 Intranet 查询和更新数据库,通过终端仿真技术查询数据库。目前终端仿真技术的信息查询服务已经过时,地籍署正在努力开发能够提供更好的 Internet 在线服务的新系统。
希腊政府建立了一个客户端/服务器的网络系统,PC机用户可以不必装专业的GIS软件就能查询地图数据。数据库采用分布式管理,包括空间和非空间数据。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土地信息系统发展较快,以深圳市和常州市为代表的地市级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了无纸管理土地信息数据,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中国地质大学中地信息公司开发的国土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城镇地籍管理系统,土地利用数据库系统,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土地监察管理系统,建设用地管理系统,农村地籍管理系统,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土地交易管理系统,土地发布系统,城镇土地定级估价系统,基本农田保护系统等一系列信息系统。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公司开发的软件也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3][4]。
2 未来土地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
21 未来土地信息系统将成为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信息系统现代化建设需要较高的投入。据估算,在东欧国家100 万个地块的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1 亿美元。所以在推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必须精心策划,并与其他有关大型计划综合考虑。1994年美国总统发布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建设行政命令以来,发达国家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设相关的技术及政策方面,已有较大的动作。LIS 作为国家基础性地学数据信息系统,其发展应和 NSDI 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美国、加拿大、荷兰和澳大利亚的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已经作为 NSDI 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技术开发和相关的政策条例上综合考虑[2]。
土地信息系统像“数字城市”、“数字地球”等信息基础设施一样,运用基于互联网的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形成信息查询、监控、决策支持等多种功能的数字系统[5]。土地信息系统将是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武器。
22 土地信息系统将会获得更新的数据源
任何一门学科走向成熟必然要与其他相关学科的部分理论与技术成果相整合,利用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技术成果改善本学科的研究条件,补充完善本学科的理论与技术。土地信息系统学科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延续,又是计算机技术同测绘科学与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测绘科学与技术的发展需求,宇航空间技术以及电子技术提供了可能的技术条件,产生了遥感技术与全球定位技术,这两门技术都为土地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源,与这两
门技术的结合是土地信息系统学科发展的必然。随着土地信息系统学科的发展,这种结合直至融合将会越来越紧密,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这种融合不仅表现在硬件上,出现了集遥感图像采集、全球精确定位、无线数据通讯与数据处理于一体的掌上电脑设备;而且表现在各系统运行机理上相互渗透、有机融合,这种运行机理的渗透与融合又为设备超小型化创造了条件。土地信息系统的研究要顺应土地信息系统的这种发展趋势,要在这些相关学科的结合点上寻求研究主攻方向,加速与深化这种融合,以推动土地信息系统学科的发展[6][7][8][9]。
Google Earth 软件是美国 Google 公司于2005年6月推出的一款全球卫星地图集成软件。它是一种可视化的假彩色全球地图,其图像数据为卫星影像与航拍的数据整合,全球地貌影像的有效分辨率至少为100m,通常为30m (如中国大陆)。Google Earth 图件具有较高的分辨率,数据更新也非常迅速,若用地形图为地图,将截取的 Google Earth 影像叠合到地形图上面,对照发现地类的变化,可以完成土地变更调查,更新土地信息数据库。随着 Google Earth 软件的迅速发展,遥感影像分辨率的不断提高,相信土地信息系统的发展将会与之结合。土地信息系统采用 Google Earth 影像作为一部分数据来源,不仅极大地节省了购买遥感图像的成本,而且可以很及时地发现地类的变化,高效的更新数据库具有很好的时效性。
23 土地信息系统呈现多样化工具化的发展趋势
数据库技术是任何信息系统的技术基础,土地信息系统也不例外。土地信息系统是存储与处理以时空为基本框架的各种数据的复杂系统,这一信息系统对于数据库管理功能要求较高,不但数据量极其巨大,数据种类繁多;而且数据关联十分复杂,这里既有空间拓扑的复杂关联关系,又有复杂的时间拓扑的关联关系[10][11]。面向对象的思想以及实施面向对象思想的各种计算机软件技术是当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一个重要成果,而关系代数的创立又为关系型数据库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实施面向对象思想进行关系型数据库管理既为复杂数据类型的数据库管理技术带来了先进科学的数据管理理论,同时又有新的挑战。这种挑战就在于如何实现一部分数据变更时,所有变更的数据随之意志变更。用面向对象的思想将地理信息系统的时空数据与属性数据统一纳入关系型数据库管理之下,实现两种数据的一体化管理,这是土地信息系统发展的一个趋势[12][13][14]。
土地信息系统经过多年的发展,已不是一个简单的功能软件,而发展成为一种软件开发平台。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基于Internert的在线信息发布平台,这使土地信息有了更高的透明度,信息共享程度更好。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深入,土地信息系统应用日益普及,系统向着多样化、工具化的方向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为适应社会这种功能与性能多样化的需求,土地信息系统软件或软件平台呈现多样化的局面[15][16][17][18]。系统软件已经逐渐成为工具,走上市场。系统软件规范化、标准化是软件工具化的前提。除此,土地信息系统也正向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24 土地信息系统建设要更多地服务于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传统的LIS主要用于社会经济领域,近年来,由于对环境问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对LIS土地信息服务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其主要内容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落整洁、管理民主”[19][20]。在这“十一五”规划阶段,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使土地信息的管理迈入更加智能化的阶段。
3 土地信息系统面临的几个学科前沿问题
31 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的数据质量问题
数据是信息的载体,数据对土地信息系统(LIS)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土地信息系统成败的关键,信息系统对数据进行处理就是为了得到数据中包含的信息。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是土地信息系统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投资比较大的部分,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系统的功能和应用。地学信息数据往往带有不确定性,造成地学信息数据不确定性有多方面的原因[21],测量尺度或测量精度的不同是其中一个原因,二维空间中线状地物的长度随测量尺度的不同,其测量结果就不同,三维空间中面状地物的表面积随测量尺度的不同,其测量结果也不同。地球这样一个不规则的表面又为地学信息数据不确定性增加了一个难以控制的因素。多因素干扰的所谓“病态”遥感数据也是实际地学信息数据不确定性的一个原因,因为遥感数据越来越成为地学信息数据的重要来源。地学信息数据往往没有真值[22],分数维的思想为解决这种数据不确定性问题带来了一条思路,但还有大量的理论与实际问题需要解决。
32 土地信息系统开发标准化问题
没有数据的标准化与系统开发的规范化就没有信息的社会化。信息数据与信息系统的标准化研究始终是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前沿问题[23],制定数据标准是实现数据共享的前提。欧美各国对空间数据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比较早,随着我国土地信息产业的迅速发展,制定一系列土地空间数据评价标准显得日益重要,为此必须制定一系列有关标准和规程,如土地信息系统中名词术语标准、图形与影像数据采集技术规程、数据交换格式标准、数据精度和质量标准、土地数据的分类与代码。
33 时空数据模型以及数据的压缩和更新淘汰问题
数据结构设置是一个信息系统软件程序设计的灵魂。空间拓扑关系的表达、时间维数据的参与又引出时间拓扑问题,如何表达时间拓扑信息增加了系统数据结构的复杂程度,将关系复杂的时空数据与门类复杂的属性数据统一用关系型数据结构表达又增加了问题的复杂程度。由于数据收集手段的改进,地学信息数据在成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而计算机数据存储空间却以算术级数在增加,势必有一天数据存储空间容纳不下巨额的地学信息数据[24]。需要研究地学信息空间数据压缩技术,其中包括网格格式数据的无损压缩与有损压缩、矢量格式的数据压缩等。
34 土地信息数据的信息挖掘问题
土地空间数据隐含着大量的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信息,如何从浩繁的数据中将这些深层的信息“挖掘”出来又是土地信息系统学科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将空间信息挖掘出来更好的创造社会效益,需要“挖掘者”不但具有驾驭土地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功能的能力,而且更需要具有较深的经济地理、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25]。
研究土地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以及学科前沿,可以将这些问题归结为三个方面,即地球信息的哲学问题、地球信息机理问题以及地球信息工程问题。地球信息的哲学问题揭示地球信息本身的属性以及人们对地理世界的认知规律;地球信息机理问题寻求地学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发展方向;地球信息工程问题则从整体上解决土地信息技术的集成、整合问题。
总之,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要从土地管理的实处起步,从远处规划,着眼于土地管理的未来,要对国家土地管理的发展和系统建设的新技术、新动向有预见,使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周期与土地管理未来发展相吻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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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 便利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的通知
税总财行发〔20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工作要求,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现就进一步深化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作、加强信息共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部门信息共享
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立足本地信息化建设实际,密切加强合作,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合理确定信息共享方式,及时实现共享实时化。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实现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实时共享。
(一)信息共享内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向税务部门推送统一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和办税信息。主要包括:权利人、证件号、共有情况、不动产单元号、坐落、面积、交易价格、权利类型、登记类型、登记时间等不动产登记信息,以及办理纳税申报时所需的其他登记信息。
税务部门应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推送完税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证件号、不动产单元号、是否完税、完税时间,以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所需的其他完税信息。
(二)信息共享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原则上应通过构建“省对省”模式实现信息共享,即两部门在省级层面打通共享路径,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连接专线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信息实时共享。
条件暂不具备的,可由省税务部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商,以接口方式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的市县,可通过调用省税务部门部署于电子政务外网的数据接口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已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市县暂可保持原有共享方式。各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会同税务部门推动实现“省对省”模式。
(三)信息共享要求。各省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部门协作,共同研究确定信息共享方式、制定接口规范标准、完成接口开发,确保不动产登记和办税所需信息实时共享到位。要建立安全的信息共享物理环境、网络环境、数据加密与传输机制,保障数据安全。要制定信息共享安全制度,共享信息仅用于不动产登记和办税工作,防止数据外泄,确保信息安全。
各省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关键字段,加强地籍数据信息的共享。税务部门要加快构建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数据库,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籍调查工作,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推进地籍数据信息的共享应用。
二、大力推进“一窗办事”
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巩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成果基础上,以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信息化技术支撑下的线上线下“一窗办事”。不动产登记和办税联办业务原则上应该通过“一窗办事”综合窗口受理,不得通过单一窗口分别受理、串联办理。2022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应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线下“一窗办事”;2023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网上(掌上)办理”。
(一)线下实现“一窗办事”。各省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统一线下综合受理窗口业务规范,坚决取消违法违规的前置环节、合并相近环节,对退税、争议处理等特殊业务,可单独设置业务窗口,进一步改善企业群众办事体验。要积极推动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系统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应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各部门业务,将纸质资料“现场传递”提升为电子资料“线上流转”。要认真梳理优化办理流程,在综合受理窗口统一收件、统一录入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将税务部门所需信息推送至税收征管系统。税务部门并行办理税收业务,及时确定税额,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缴纳方式,力争实现税费业务现场即时办结。纳税人完税后,税收征管系统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系统实时反馈完税信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登簿、发证。
(二)积极推进线上“一窗办事”。各省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围绕智慧税务建设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目标,加强网上不同业务系统相互融合,实行“一次受理、自动分发、集成办理、顺畅衔接”,实现登记、办税网上申请、现场核验“最多跑一次”或全程网办“一次不用跑”。各省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一窗办事”平台开发层级和应用范围,统筹加快手机APP、小程序等开发应用,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和办税全程“掌上办理”。要打通信息数据壁垒、统一流程环节,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有机贯通衔接。
三、切实保障各项任务有序落地
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从党史学习教育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省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和办税便利化,将此项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有力措施。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在信息数据、经费、技术、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努力将不动产登记和办税打造为本地优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持续规范办事流程,不断提升服务质效,营造和谐稳定、可持续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细化任务措施。各省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对本辖区范围内尚未实现信息共享的市县,要及时统计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时间表、任务图,逐一挂账销号。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采取创新举措,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省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围绕目标加大绩效考评和督导力度,严格工作标准,压实职责任务。必要时联合开展实地督查,跟踪指导,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各市县按期实现工作任务,及时将便利化改革成效惠及广大群众。
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2022年1月7日
篇一: 地籍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1 区位、自然条件
肇东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松嫩平原中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25°22′至126°22′,北纬45°10′至46°20′。南距"冰城"哈尔滨53公里,北距"油城"大庆74公里。是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经济带上的一个重要节点城市,处于哈大齐工业走廊的中轴位置,扩展延伸可覆盖东北三省、俄罗斯及东北亚地区。现已成为哈尔滨都市圈经济的核心区。
肇东市属寒温带,地处中纬度亚洲大陆东部。冬季(11月至次年3月)由于西伯利亚冷空气不断侵入,气候严寒、干燥。夏季(6月至8月)受副热带海洋气团的影响,降水集中,气候温热、湿润。春(4月至5月)、秋(9月至1O月)两季,因处冬夏季风交替之际,气候多变。春季,大风次数多,雨量很少,秋季则降温急剧,常有霜冻。
2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籍基础业务建设,提升地籍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内以图管地、对外以证管地”的要求,做到图件、数据、实地三者一致,肇东市国土资源局在对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各项任务,城镇宅基地等各行业用地的结构、权属、数量和分布;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庄土地调查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全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
主要任务
村庄土地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类调查、测量工作和建立村庄土地调查数据库。
权属调查是对,村庄宅基地内部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和地类等的调查。以宗地为单位,对调查区内的所有地块进行现场调查(补充调查或变更调查),核实每一宗土地的权属性质、权利人、主要用途和土地登记状况等基本信息,设立界址点标志,确定权属界线,勘丈界址间距,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地类调查是对每一宗地(包括虚拟宗地)的地类按照二次调查的土地分类(国标)进行核实和确定。对已有的地类调查成果进行相应地类转换。
测量工作包括控制测量和地籍要素测量。村庄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建设根据第二次全国地籍数据库建库标准建立数据库,并符合《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的要求。
3 作业单位情况
本次村庄土地调查任务由博宇测绘有限公司承担。博宇测绘有限公司丙级测绘资格单位,是黑龙江省专业从事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房产测量和各种管线测量的中型骨干单位,拥有多套GPS、扫描仪、彩色喷墨绘图仪、全站仪、水准仪等设备,同时拥有近100台计算机组成的内部数字化生产网络。 随着国家“数字地球”战略的实施,博宇测绘有限公司不断扩大自身技术服务领域,目前已先后为省内外的交通、水利、规划、土建等,提供了不同方面的技术信息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篇二:地籍调查工作报告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2006年中心城区地籍调查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朋友们:
2006年,是我市中心城区地籍调查全面铺开的第一年,做好工作总结和新一年的展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向大会作2006年中心城区地籍调查工作报告。
一、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我院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局和我院中心工作,以查清土地资源家底为核心,充分发挥我院基础测绘成果和测绘高新技术的保障作用,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举全院之力,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出色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
1、以查清土地资源家底为核心,出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06年,我院地籍调查工作共完成10个调查区地籍测量面积6244Km2(1:500区318Km2、1:2000区3064Km2), 宗地数达错误!未指定书签。宗,面积已达全年目标的1125%;共完成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面积1675Km2,,宗地数达5451宗;日前,已向市登记发证中心提交青山区8个街道、两个开发区10个街坊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成果,以及江汉区、硚口区、武昌区、洪山区(1:2000区)和其他试点区域共计20个街道(乡)的地籍测量成果,其他街道内业整理和质量检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2、以服务国土资源管理为宗旨,土地调查队伍日趋成熟
本着顾全局、谋大事的思想,站在完成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的高度,实事求是,创新管理,为服务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形成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工作环境,我院成立了地籍调查领导小组,并于2006年2月底组建了土地调查工作专班。专班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5人,设立4个作业班,并成立宣传协调组、安全生产组、技术质量组。
实践证明,组建土地调查专班是对的,他们在出色完成2006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还尽一切努力做了大量工作:
(1)3月中旬完成了中心城区地籍测量的招标工作;3月下旬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土地局正式签订了地籍调查工作合同。
(2)组织了3次地籍调查的全员培训工作,统一了地籍测量作业手段、技术标准及成果格式。
(3)组织了有青山区人民政府、市土地登记发证中心、青山区分局、武钢、一冶、青山石化、洪山区和平乡政府、冶金街等15个大型企事业单位和街道分管主任参加的权调工作协调会共18次。
(4)专班与青山分局在青山公园先后两次联合举行了“规划法”、“土地法”宣传日活动,出宣传版报,现场讲解地籍调查的有关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5)举行了两个开发区地籍调查项目研讨会,确定了工作方案和地籍调查技术路线。
(6)专班多次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洪山区、江夏区规划国土分局进行了沟通与联系,取得了相关资料的收集。
为了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全体职工加班加点,及时转变观念,从“要我服务”转变为“我要服务”,由过去的客户找我们变现在我们主动上门找他们。土地调查专班已步入了团结协作、积极创新、良性发展的轨道,队伍日趋成熟,正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
3、以基础测绘成果为优势,地籍调查工作进展成效显著
正是我院拥有完整的、现势性好的基础测绘成果,才能实现地籍调查工作在短短的10个月完成624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任务。日前已收集、整理、加工了如下图件成果资料:共收集中心城区1:500数字化地形图9630幅,1:2000数字化地形图570幅;历史地籍测量图件16750宗,竣工测量图件4680项;我院已有的等级控制点1157个;扫描并整理已发证宗地档案资料4711宗地。
4、以测绘高新技术为手段,全面提高地籍调查工作效率
本次地籍调查时间紧、任务重,面积广,为此以测绘高新技术为手段,充分运用武汉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简称WHCORS)作为地籍测量基准框架,采用实时RTK(动态GPS)技术和全数字内外业一体化的作业方法,大大地减轻了劳动强度,成倍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全年共投入4台静态GPS接收机、8台套GPS RTK、14台全站型测距仪、4台工作车、40台计算机等设备参与调查工作。
二、地籍调查内业资料整理工作量相当大。 特别是地籍调查表填写、图形数据分层、房屋封闭性处理、面积计算与统计等等工作量极大,为此,我院急地籍调查工作之所急,及时研制“地籍测量数据预处理系统”、“地籍调查电子成果检查程序”等;实现了数据的采集。
篇三:河北省---县地籍调查工作总结报告1 区位、自然条件
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衡水市南端,界于东经115°35′-58′,北纬37°08′-35′之间,总面积8923平方公里。东隔清凉江与县、相望,西临市,南靠衡水地区市,北接区、县。县城北距首都北京272公里,西距省会石家庄124公里。县是国务院确定的对外开放县。县现辖5镇6乡,总面积829平方公里,人口37万。 交通便利,京九铁路贯穿全境。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规程》、《河北省城镇地籍调查技术细则》以及《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选择县城所在地镇府作为本次城镇地籍调查的工作范围。镇建成区总面积约为15平方公里,考虑到县日后规划以及发展的需要,本次城镇地籍调查范围为县城规划区范围,总面积约为136平方公里,宗地总数在11745。
镇建成区总面积为15平方公里,建成区平均海拔在26米。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规程》、《河北省城镇地籍调查技术细则》以及《河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选择县城所在地镇作为本次城镇地籍调查的工作范围。总面积为14平方公里。
2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籍基础业务建设,提升地籍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尽快落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内以图管地、对外以证管地”的要求,做到图件、数据、实地三者一致,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在全面完成1:10000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的基础上,对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各项任务,调查城市和镇区内部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等各行业用地的结构、权属、数量和分布;在此基础上,建立城镇土地调查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并对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全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
主要任务 城镇土地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类调查、测量工作和建立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
权属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工业园区及村庄宅基地内部每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址和地类等的调查。按照《二次调查规程》和《细则》的要求,以宗地为单位,对调查区内的所有地块进行现场调查(补充调查或变更调查),核实每一宗土地的权属性质、权利人、主要用途和土地登记状况等基本信息,设立界址点标志,确定权属界线,勘丈界址间距,填写地籍调查表。
地类调查是对每一宗地(包括虚拟宗地)的地类按照二次调查的土地分类(国标)进行核实和确定。对已有的地类调查成果进行相应地类转换。
城镇土地调查与农村土地调查确定的城镇范围应相互衔接,不重不漏。
测量工作包括控制测量和地籍要素测量。控制测量是在已有的国家级控制网基础上,加密布设E四等GPS控制网点。原则上每公里至少有一个GPS控制点。地籍要素测量采用全解析法进行全野外数据采集,建立地籍数据库,其数据内容符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其成果保证能顺利导入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建设根据第二次全国地籍数据库建库标准建立数据库,并符合《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的要求。
篇四:地籍调查报告
地籍调查报告
一 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精神,全面查清第一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来土地利用的分类、分布、面积和权属的现状,以及自然的变化和人为的变更状况,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经兴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利用近一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掌握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将基本农田地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掌握全区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根据需要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对第二次调查成果中的影像、图形、地类和权属进行一体化的信息管理。为规范作业方法,统一技术要求,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政策和规定,特编制本技术设计书,作为主要技术要求,供现状调查中遵照执行。
二 准备工作
21 技术准备
根据兴化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编制《设计书》实施。
22人员培训
为统一调查要求,统一技术标准,监理单位、定州市国土资源局和调查单位统一组织培训,调查单位负责组织本作业人员培训。培训以《设计书》为主,采用讲、做结合的方法,明确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示范具体的 *** 作方法、要领。通过培训,达到统一 *** 作程序、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方法的目的。
23 资料准备
三 数据采集
31 行政界线与权属界线的采编
各级行政界线和权属界线按工作底图采集,数据采集后,以外业调绘的图形和签定的协议书为依据进行检查,核对界址点、线与地形地物关系的正确性。
当权属界线与其它地物或各类界线重合时,权属界线和其它地物或各类界线均以实际位置采编,作业中可拷贝生成后切换线型。
32 线状地物采编
321 线状地物的判定
线状地物是指宽度大于等于1m的铁路、公路、河流、林带、固定的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管道用地等。
1、公路(铁路)以公路(铁路)两侧坡脚线划定地类界线,有护路林或护路沟的,以护路林外侧或护路沟外侧坡脚线划定地类界线;河流(湖泊)本调查区统一以洪水位线划定地类线,有防洪堤的河流(包括湖泊、塘、水库)堤坝和常水面应分别调绘地类;一般情况下公路、河流(湖泊)、铁路线路以确定的权属界作为地类界。
河流无堤坝的洪水位外侧线一般以河流背水坡底边线与其他地类的分界线;有堤坝的堤坝用水工建筑表示。
2、耕地内常年固定的平均宽度≥1m(包括护坡在内)的道路、田坎、沟、渠等,应作为相应地类划定。但耕地内随农作物生产分类不同而随时改变的田坎、沟等,即使其宽度≥1m,也仍应视为耕地。
篇五:XX县农村地籍调查工作情况
XX县农村地籍调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厅和市局安排,我局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力求高质高效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于2009年已经成立石台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国土局、建委、农委、林业局、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信访局、广电局、民政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由于人事变动较大,现调整了部分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土地确权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和重大土地权属纠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局。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并负责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协调配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认真筹备,制定方案
我局已制定出《XX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就宣传发动、组织保障、队伍建设、经费保证、任务落实、时间安排、政策把握诸方面予以明确界定。
三、组织试点,总结经验
我局选择X乡X村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单位,拟定组建由地籍股和乡镇国土员及中介机构组成的权属调查队伍。考虑外业调查需要,我局依托县农委在X乡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契机,同步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试点。现已与矶滩乡、村、组进行了对接,准备了相应的表格及有关资料。
四、存在的问题
2009年至2010年我县已组织开展了“三权”发证工作,县、乡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再次开展“三权”发证工作,县、乡政府积极性不高,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到村民小组,前期的外业调绘、权属调查、宗地图制作及数据库建设,村镇地籍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必须由中介机构承揽,需要一笔可观的经费支撑。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
通过开展2013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工作,掌握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的现势性。继续推行国家主动监测、核查和分析,以及“以图管地”的监管模式。同时,充分发挥遥感监测在国土资源监管中的技术优势和作用,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改革,建立信息化、科技化的国土资源监管新模式。
在2012年工作的基础上,2013年继续开展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面完成了2012年项目的后续工作,及时启动实施了2013年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一是完成2013年度遥感资料采购。根据各地土地利用变化特点、管理需要以及遥感资料的保障能力,将全国划分为四类地区。通过优化配置各类遥感数据,困难地区拟定多种预案等方式,采购2013年度覆盖全国80%面积的、不同尺度的遥感数据,同时完成全国遥感数据的质量检查、备份和任务下发工作。采购2010年度覆盖全国270万平方千米面积区域的、不同尺度的遥感数据。
通过开展资源一号02C卫星任务编排及产品整理和遥感数据任务下发系统维护及存档数据入库整理,研究遥感数据质量评价体系、高分1号卫星数据在土地调查与监测中的应用潜力和遥感卫星区域化采集模型,逐步解决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及时有序下发管理多批次、大数据量的遥感数据难题,缩短遥感数据质量检查周期,缓解遥感数据源不足。基本完成资源一号02C卫星任务编排及产品整理和遥感数据任务下发系统维护及存档数据入库整理工作,完成遥感数据质量评价体系、高分1号卫星数据在土地调查与监测中的应用潜力和遥感卫星区域化采集模型等多个项目的需求调研、资料整理、方案编写和专家论证等准备工作。
二是开展土地利用遥感监测。组织专业队伍,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底图和控制资料为基础,制作覆盖全国6356%的遥感正射影像图;比较2013年与2012年的遥感正射影像图,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位,提取变化信息,监测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及其占用耕地等情况。本着“监测一个、应用一个”的原则,将最新遥感影像和监测信息及时提供给地方开展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同时将成果提供给国土资源部门和单位使用。开展全国土地利用遥感监测项目管理系统的升级与维护、专题监测与分析等研究性工作。开展典型区域重大工程用地监测,及时快速掌握相关国家重大工程用地现状及变化趋势。
完成全国约2800个区县遥感监测成果的监理,对各单位的遥感监测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和进度跟踪,确保遥感监测成果质量和生产进度。根据2013年度遥感监测的技术要求及特点,对全国土地利用遥感监测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实现基于磁盘阵列和高速局域网的数据存储、成果管理功能;开展专题监测图制作、数据分析工作。
在19个重点城市开展城市规模扩展监测,完成重点城市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遥感监测。开展2010年土地利用遥感监测,制作覆盖全国的遥感正射影像图,与上一年度遥感影像进行对比,提取变化信息,监测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及其占用耕地等情况。
三是完成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核查。利用最新遥感影像和2013年土地调查数据库,对县级土地利用变更成果中建设用地变化情况进行全面的内业核查;对非建设用地数据流量变化异常的地区,结合变更调查数据流量分析结果和国土资源部审查确认情况,开展重点地类流向的内业核查。对内业核查发现问题较严重的地区,抽取全国约5%的县(区)开展外业核查。开展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比对标注工作,开展2012年度55个报国务院批准试点城市用地批后实施情况调研与评估工作。
四是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及数据汇总与综合分析。开展2012年度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工作,开展2013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质量检查与入库的前期准备工作,修订数据检查技术规定、数据库标准规范。制定招标方案,对2013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国家级数据更新入库项目进行招标。根据2013年度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开展数据检查管理、更新数据上报等软件的升级与维护工作。开展变更调查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对部分省行政界线及控制面积调整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对2012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编写2012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综合分析报告;组织开展市、县情分析报告试点,对市、县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及社会经济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完成全国约1700个单元(县)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规划内容)检查,保障国家级规划数据库中的规划内容成果质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三期)——规划内容审核
该项目旨在对国家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中地方提交的规划数据成果进行规划专业性检查,通过对规划成果的一致性校验,保障规划数据库建设中入库有关规划成果数据的真实合理性,为下一步服务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提供良好基础。
项目开展了约2040个单元(县)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的规划内容检查,形成了有关检查分析报告和规划数据,为建设国家级规划数据库提供基础支撑。项目成果已导入国家级规划数据库,并融入国土资源部“一张图”监管平台,为国土资源部开展有关土地规划的监管审批提供了依据。
●全国土地利用宏观监测(一期)
该项目旨在利用中分辨率遥感卫星数据监测全国20个城市群1990-2000年、2000-2005年,2005-2010年、2010-2012年四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展情况,为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工作提供支撑。
项目以全国20个城市群范围内除农村居民点外的城镇建设用地及交通基础用地为主要监测对象,开展了对城市主建成区、距主建成区边缘小于等于5千米且面积大于05平方千米的集中连片建设用地、新城新区建设用地、城市间大型基础设施和区县城镇建设用地等的监测,形成了系列监测数据、图件和专题报告成果;对我国不同时期主要城市群的建设规模、扩展形态和动态变化状况进行了定量分析,客观、系统地反映了我国城市群的演变历史,是遥感科学技术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一项重要的创新性成果。成果对准确掌握我国城市群建设现状,研究我国城市群时空演变情况,优化我国城镇体系和地域空间结构等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01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建设用地管理信息核实
该项目旨在通过开展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批而未用补充核实和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管理信息上图比对标注核实工作,为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提供年度变更调查建设用地基础数据。
项目开展了2011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00多个县级单位批而未用土地的补充核实与后期数据完善,201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信息套合比对标注工作和全国县级单位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举证核实,以及2012年度53个报国务院批准试点城市用地批后实施情况评估及批后日常监管工作。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28个县级行政单位总计上报新增建设用地图斑50余万个,面积710余万亩。认定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土地400余万亩,认定比例为5659%;疑似未批先建土地300余万亩,占地方上报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341%;通过套合比对切割标注本年批准未建设土地240多万亩。补充核实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未认定“批而未用”土地图斑4万余个、面积130余万亩,增加认定“批而未用”土地45万亩。
项目将利用现状调查与建设用地管理信息调查相结合,是我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重大变革,为更好地掌握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土地管理基础信息、服务土地管理决策提供了基础支撑。
●地价监测数据采集及系统建设
该项目旨在通过开展城市地价监测点数据的采集与维护,完善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为地价监测工作服务。
项目开展了105个主要监测城市地价动态季度、年度监测、商品房地价及相关成本监测,18个重点城市开展地价月度监测,保障地价监测数据的现势性和真实性,理清了房地价关系;开展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建设与运行,保障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的正常运行,深度分析城市地价监测数据并形成系列报告,为宏观决策服务。研究建立全国标定地价体系,并选择上海市等三个城市开展试点监测,为全国标定地价体系的建立奠定基础。
该项目成果广泛应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土地市场监测、统计公报发布等方面,成为国土资源部门及时跟踪重点城市地价走势,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抓手。
●土地及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
该项目目标是完成105个主要监测城市及重点区域土地及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各区域、各主要城市的土地价格水平和增长率变动趋势,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分析判断我国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状况和变化趋势,不断提高我国对土地市场的监测水平和预警能力,为政府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为增强市场监管和调控能力提供服务,同时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项目开展了季度、年度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研究,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长江沿线经济带区域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研究,完成了我国城市地价与房价关系、房地产租价比研究,全国地价指数研究和热点城市地价月度快速调查分析、房地产市场土地交易异常点调查及分析,形成了2013年季度、年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地价指数报告等,出版了《中国城市地价报告蓝皮书(2012)》和《中国地价指数报告(2012)》。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跨度14年、能客观反映我国土地市场整体情况的地价监测基础数据,取得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成果,正确引导了社会舆论,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权威的地价信息,为宏观决策、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提供了重要参考。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
该项目旨在通过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基础研究和示范推广,逐步构建多类型、多层次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体系,健全以不同工程性示范推广模式为核心的工作组织体系,获取具有时间序列和一定覆盖度的国家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及相关指标,掌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提出建设用地规模挖潜、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途径及措施,为国家制定宏观土地政策和建立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等提供参考和依据。
项目开展了北京市等30个重点城市和原平市等20个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长春市、武汉市、兰州市3个城市高校教育用地集约利用评价和政策研究,沈阳市、上海市、武汉市、重庆市4个城市城乡结合部、江苏省、黑龙江省、河南省、甘肃省4个省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试点,进行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技术标准修订、功能区集约利用评价及潜力测算规范化研究与实证、《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 作手册》编制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基础研究,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管理软件升级和维护工作。形成了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情况报告、成果汇总和分析报告及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管理软件(功能扩展版)等。
项目成果为提高土地利用决策的科学性和基础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合理制定土地宏观调控和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等提供了技术支撑,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试点地区行业用地调查
该项目旨在通过开展城市行业用地调查试点,推进行业用地调查相关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推动我国城镇地籍调查技术发展,丰富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内容,为缓解人地矛盾、结构调整、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及保障。
项目选择太原市、通辽市、合肥市、聊城市、濮阳市、株洲市6个试点城市,开展行业用地数据采集与补充调查,并按照行业用地综合数据库建设要求,将试点城市行业用地调查数据补充完善、整合至城镇地籍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行业用地调查成果分析评价。
该项目克服了行业用地调查技术、方法均无先例可循等不利因素,通过研究,拓展了城镇地籍调查技术的应用范围,丰富了现有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内涵,摸索出行业用地信息补充调查方法,实现了经济普查信息与城镇地籍数据衔接,初步建立起土地与行业发展之间的联系,为科学制定产业经济政策提供了新的、有效的参考途径。
●全国土地登记与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整合汇总
该项目旨在通过开展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汇总,土地登记信息采集上报试点和城镇村庄地籍调查试点建设等工作,掌握全国城镇内部土地利用数据,开展专题数据分析,为土地管理决策和土地参与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撑。
项目采取调查、汇总、统计、推算等方法,更新汇总了全国所有城市和建制镇的土地利用数据,并开展了城镇土地利用专题分析;继续开展了重点地区84个城市的季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数据汇总工作;在山东、陕西两省开展了镇村地籍调查试点示范;开展了土地登记信息采集与上报系统建设试点。
项目形成了全国660余个城市、2万余个建制镇的土地利用数据,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分析报告等一系列成果;建立了全国城镇土地利用数据、土地登记数据的获取与更新汇总的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保障了年度全国城镇内部土地利用数据的现势性和连续性,支撑了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为土地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重点区域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
该项目继续开展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黄淮海采煤塌陷区等6个重点区域的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搭建重点区域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监测网络框架,完善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技术规范和技术体系,为更大范围地推进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奠定基础,为重点区域土地生态状况动态监测、预警和管护提供技术和平台支持,为全面推进土地资源管护模式转变、国家相关土地政策制定、构建绿色国土空间格局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项目已完成6个重点区域12万平方千米以上的土地生态状况基础性调查指标和区域性调查指标的信息提取、土地生态状况质量综合评估,以及典型区2013年土地生态状况精细评估,形成了6个重点区域的土地生态状况调查数据库,《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指标体系(完善稿)》,《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技术规范(送审稿)》和《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数据库建设与制图技术规范(修改稿)》。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指标体系、技术规范,提出了土地生态状况质量综合评估框架和评估方法,将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开展土地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提供借鉴,对于全面转变土地资源管护模式、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项目拟通过监测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在国家层面实施,地方样点规划、城市中心城区规划等的执行情况,建立“点面结合”的多层级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体系,为国家客观掌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提供基础,为国家编制、调整土地规划及相关土地政策提供支撑。
项目开展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全面评估,对浙江省宁波市和湖南省邵阳市等样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监测评估,探索了城市中心城区规划实施情况监测的技术方法,形成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评估报告及数据集,宁波市、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报告及数据集,中心城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技术方案。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形成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报告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客观了解规划实施状况、调整规划提供了判断标准和依据,对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政策实施监测评估
该项目旨在通过选取当前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国家重点关注的土地政策在地方的执行情况和地方对一些典型政策创新设计进行监测和评价,对比分析、总结政策实施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相关土地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的监管能力,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发挥更好的作用提供决策依据。
项目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各地2012年实际运行情况,调整了土地政策实施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更新了土地政策实施监测评估指标体系数据库和案例库。以浙江省、成都市、湖北省、江西省等监测点的地方实践为对象,开展了土地(政策创新)在新型城镇化中的作用分析,跟踪评估了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闲置用地政策。通过分析,重点关注各地案例库中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地政策的设计、实施和评价,探求地方政策创新的原因,分析地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从国家层面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
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国不同区域建立了土地政策实证研究基地。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政策评估等方法,系统监测评估了农村土地管理政策及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等的执行情况,建立了各项政策的案例库和各个基地的数据库,为土地政策在宏观调控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提供了决策依据。
●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
该项目围绕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调控政策及节约优先目标,通过设立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点,推进观测点制度建设,落实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分析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的信息获取、形势研判、政策实证、监控预警能力,强化应对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调控政策情况变化的监督能力提供畅通的渠道。
项目按照覆盖督察区域,分布均匀、重点突出、代表性强的原则,对监测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制定《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工作指引》,完善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工作机制,动态调整观测点形势分析指标体系,提高了数据上报质量和有效性。开展了观测点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的季度数据采集与分析,规范数据采集审核及汇总,开展各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专项研究和调研,不断提升政策预判能力。开展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指标管理信息系统培训、运行及优化,不断提升数据收集和处理的自动化水平。
项目完成了2013年第四季度区域及全国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点指标数据采集和形势分析报告,以及《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利用和管理报告》和《南京、西安、成都督查区域典型低效用地情况专题形势分析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
通过项目实施,及时、真实地反映了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地提升了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效果,为国土资源部掌握宏观形势提供了重要参考,为地方开展土地督察工作提供了依据。
●土地基础数据库整合集成与共享平台建设
该项目旨在通过开展基础数据库建设、共享平台进行维护及专题应用研究,进一步加快土地基础数据整合和信息发布,提高共享平台对规划院内外土地政策研究的土地基础信息服务能力。
项目开展了2013年度土地基础数据整理及社会经济数据收集建库,决策支持相关设计与数据整理工具开发,面向应用的土地基础数据产品的制作,年度新增土地基础数据产品共享数据的发布及全国农村居民点用地专题研究,形成了大量数据产品和2013年度数据整理工具软件一套,以及统计数据(人口、GDP)空间化模型算法研究、全国农村居民点用地时空变化规律专题研究、数据中心决策支持搭建平台设计、全国土地基础数据产品设计报告等报告。
项目首次利用矢量数据网格化工具软件完成了2009年、2010年、2011年度全国1∶1万土地利用数据的网格化处理,形成了全国土地利用地理格网数据库,将有力推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土地利用成果的共享应用,发挥国家土地基础数据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从数据模型、开发方法、模型加载,模型管理、数据可视化表达等方面开展数据中心决策支持搭建平台设计,为建立面向数据中心用户的搭建式综合决策支持系统提供了方法论。
项目成果丰富了土地基础数据产品共享服务内容服务,为开展土地资源管理战略研究及宏观形势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重点地区土地综合承载力调查评价
该项目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为对象,开展土地综合承载力调查评价和土地利用环境影响动态模拟评估工作,建立相关数据集和技术指标体系,为相关部门编制国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重大宏观规划提供技术支撑,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土地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信息。
项目选择国家重点战略发展区域——江苏省沿海地区开展重点地区土地综合承载力调查评价。继续开展长株潭地区、桂西资源富集区、呼包鄂地区的核心城市——呼和浩特市的土地利用变化环境影响评估。总结完善重点地区土地综合承载力调查评价技术规范,研究探索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技术。已形成了江苏省沿海地区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基础数据集,桂西资源富集区、长株潭城市群及呼和浩特市的土地利用变化环境影响评估基础数据集;撰写了江苏省沿海地区土地综合承载力评价报告,桂西资源富集区、长株潭城市群及呼和浩特市的土地利用变化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技术报告。
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的成果为促进我国重点区域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为制定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和开展区域土地宏观调控提供了依据。
●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设计与开发
该项目旨在满足国家层面对全国地籍总归户、规范土地登记行为、提升土地监管能力等方面的数据需求,实现全国土地登记信息的多元化服务。
项目开展了国家级土地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研发了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选择若干试点省份开展试点实验,调试互联互通的国土资源业务网络环境,部署软件并运行;开展土地登记信息应用研究,编制了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部署方案及相关制度。项目完成了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开发,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包括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办法、土地登记信息汇交与更新办法、土地登记信息管理与保密办法的建议稿,土地登记信息应用研究报告,以及系统建设相关文档,如总体设计方案、详细设计方案,用户手册,培训教材,国家级土地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和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部署方案。
项目研究攻克了跨异构数据库平台与数据结构的数据动态获取技术,采用网闸连接市、县内网与国土资源业务网环境,构架了互联互通的网络环境,利用目前较为成熟的BI(商业智能)技术,应用各类统计方法与分析模型,开展了土地利用专题与变化趋势分析。项目实施将为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实现全国土地登记信息联网、共享、有效监管和多领域广泛应用等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全国宗地统一编码示范推广与集成应用
项目旨在通过开展宗地统一编码省级示范推广试点和县(市)级集成应用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国宗地统一编码任务。
项目开展了3个省级试点示范推广工作,从省级层面构建了宗地统一编码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4个县(市)试点集成应用工作,探索了宗地统一代码在地籍信息整合、土地管理全业务流程中的应用;项目通过试点成果集成和应用技术研究,提出了完善宗地统一编码的技术细则,探索了宗地统一代码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技术支撑作用。
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宗地统一编码工作的全面铺开与整体推进,为夯实土地管理基础、提高土地管理规范化水平提供了有效支撑。
A、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于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于2009年10月31日完成
B、看看具体安排 1.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开展农村土地调查,逐地块查清全国土地的位置、类型、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
2.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查清农村部分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确权达到90%以上。
3.在w现有工作基础上,全面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到2009年底,完成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调查。
4.到2009年底,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汇总统计调查,查清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5.到2009年底,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完成基本农田的上图、登记、造册,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6.在调查的基础上,2010年上半年,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国土地调查信息共享。
7.进行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时点变更,将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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