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计划。
各基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遵循建设项目与生产实际需要,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建设处报送建设项目立项申请计划及初步预算报告。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计划及初步预算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所需设备、材料、资金预算、施工工期和预期效果。
2)建设项目的评价与计划编制。
建设处根据各单位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立项申请计划及初步预算,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建设项目投资评价,确定是否立项;由建设处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的、详细的方案选择、比较,进行可行性分析,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创新性、安全性、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编制正式可行的建设项目计划,并根据生产实际及资金情况制定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与项目建议书报送主管厂长及厂长审查,估算与评价拟建项目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
3)建设项目的立项。
建设项目计划与项目建议书经主管厂长及厂长审查,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4)建设项目的预算与初步设计。
建设项目计划经公司正式批准后,建设处根据设计编制详细的预算报告。预算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构成内容、责任部门、项目负责人、成本估算、项目进度、施工工期安排、质量要求、安全措施、使用年限、验收时间、验收人等。成本估算包括劳动力成本、主要材料或设备、配备件、辅助材料、设备工器具、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用等。
2、建设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1)经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建设处应作出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设计)与施工图。
2)凡确定的建设项目,由各单位根据全厂生产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向生产安全处及建设处提出具体开工时间,建设处在正式开工前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专业人员认真审查施工条件,提出开工报告,报主管厂长及厂长审批后予以实施。并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3)确定施工单位。车间能部份实施的由车间采取多种方式自行实施,建设处应及时协调监控实施过程;需要外包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厂招标领导小组对施工方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建设处具体承办对招标项目进行招投标。
4)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
确定施工单位后,以书面形式签订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明确规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管理范围;建设处与施工单位签订的项目施工协议由车间确认。
5)项目的实施。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建设处指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对整个实施过程负责技术指导、控制把关、进度监督;严格工程项目管理、控制与监督,建立专人负责制;控制建设项目规模及资金使用范围。
3、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决算。
1)竣工验收由建设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设计要求,检查施工质量,以保证项目建成后达到设计要求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生产性项目要经负荷运转或试生产,以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非生产性项目按设计标准验收;竣工验收采用先单项工程验收,后整体工程验收的程序。
2)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处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项目决算报告,经建设处、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主管厂长及厂长审批,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结算和财务转账手续。
3)建设工程项目的后评价:项目后评价为工程项目验收及使用一段期限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生产运营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
4)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后,根据预(概)算、决算报告,工期提前、费用节约,质量技术水平符合要求,安全责任落实,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按照经济责任制有关规定与结算办法,核发有关部门收入与奖励。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