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指的是以一定方式储存在一起、能为多个用户共享、具有尽可能小的冗余度、与应用程序彼此独立的数据集合。它具有整体性、共享性。在信息化社会,充分有效地管理和利用各类信息资源,是进行科学研究和决策管理的前提条件。数据库技术是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各类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是进行科学研究和决策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
1软件公司最多只能对设计的软件的本身享有所有权,而且这种情况还是要在合同约定该软件归软件公司所有的情况下才能实现并且因为该软件在运行过程中获得的部分数据不是汽车公司的数据,而是网点自身在业务经营过程中的消费方面的数据。如果软件公司在未经汽车公司以及4S店的允许擅自查看复制传播买卖等,可能涉及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很可能受刑法制裁
2直接读取他人软件的数据库是否侵权应当看是否拥有使用权或者所有权,还要看你读取的目的是什么,即使拥有使用权,如果你读取了并且复制传播有可能使他人获得该软件的核心内容或者直接制作以该内容为核心的新软件,则肯定侵犯了软件公司的知识产权
3如果盗窃传播买卖客户关系的数据,就可能涉及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很可能受刑法制裁,如果只是使用数据不谨慎,导致被他人利用该数据,例如你复制数据回家进行工作,但在路上遗失,而你又没有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就可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对补充问题的回答:对于"现在开发小系统的是个人,属于汽车公司的员工"涉及到该小系统软件的所有权问题,如果是汽车公司委托该员工开发的,并且没有约定该小系统权利归该员工,则汽车公司获得该小系统的知识产权同理,对于汽车公司和软件公司之间的那套软件的问题也适用以上规则另外,如果该小系统的运行利用了该大系统的核心技术或主要数据程序或者小系统的运行必须依附该大系统才能得以实现等,那小系统的开发并不一定构成新的知识产权
如果你的意思是想问,小系统直接读取软件公司设计软件的数据库,是不是有侵权行为?我的意见是,如果小系统和软件公司设计软件的所有权均归汽车公司,则不构成侵权,因为两个软件的所有权人为同一公司如果小系统属于汽车公司,软件公司对其设计的软件有所有权,仅赋予了汽车公司使用权,则小系统的读取行为侵犯了软件公司的该软件权利,如果小系统按约定属于该员工,而大系统(软件公司开发软件的简称)属于软件公司,则该员工的行为就有可能侵犯软件公司的权利不知道这是不是你要问的
对补充问题二的意见:"如果大系统不运行,小系统也可以单独运行,只是部分数据要手工输入了。那么小软件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么?"是的,从你说的前提来看,只要不涉及本案以外的知识产权问题,则你应该可以拥有该软件的知识产权,至于是否是完整的,还需看你和汽车公司的约定,如汽车公司与你约定,汽车公司拥有使用权,且该使用权是独占性质的,则你不能将该使用权转让或者授权给汽车公司和你以外的人使用
对于问题三的意见:首先是保证"如果"的情况是客观事实,其次是看小系统读取的是客户关系数据还是大系统本身的数据,如果是前者,无论软件公司是否同意,一般都属于合法使用,但如果是后者,就要看软件公司是否授权你使用,如果没有授权,那基本就是侵犯了软件公司的权利,但是否会追究你的侵权责任存在主观因素,这就不好确定了另外,如果是必须由大系统运行才能得到的结果数据,别的软件不能得到该数据,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拥有大系统的使用权,你就可以合法使用该数据,如果没有使用权就存在侵权行为,是否追究还是看软件公司的主观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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