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省招办按当前批次、当前志愿投档。
2.院校浏览考生档案
各级省招办投档后,院校组长先登录电脑系统,得到认证后可浏览考生档案。
3.回收组员档案
组长可监控、浏览组员的录退考生情况,如发现组员没有履行职责,可回收组员档案。
4.录退考生
对拟退档考生,院校必须指明或说明退档原因;省招办有异议时,向院校提出录取复议或退档复议。
5.调整计划数
在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院校可自行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本校招生专业之间的计划分布。院校不需经省招办审核,可以对专业之间进行计划数调整。
6.申请补充档案
若省招办投给的档案都已录退完毕,且未完成招生计划数时,院校可向省招办提出补充档案的要求,同时也可以查看报考本校的在库考生生源情况。在录取完所有志愿后,若生源仍然不足,可在查看考生生源过程中设定下调分数,向省招办提交后等待审核投档,或向省招办提出生源调整方案,由省招办对分数线进行调整后投档或在规定时间内统筹安排有服从志愿的考生给院校录取。省招办也会主动采取降低分数线或调配有服从志愿的考生给院校的办法,补充生源给院校,院校组长可随时查看是否有新投档的考生。
7.申请批件投档
在某些情况下,若需要对指定考生(如体育尖子)进行录取时,院校必须向省招办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可指定多个考生,但每个考生都要写明申请批件投档的原因。
8.申请"录后退"
对误录取且已向省招办提交了并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向省招办提出"录后退"的申请,由省招办审核批准后予以退档。
9.申请录取结束
院校的招生计划完成后,可向省招办提出录取结束的申请,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自动退出,由省招办终端的打印机打印出录取名册。
10.查阅批复
包括查阅补充档案批复、查阅批件退档批复、查阅增减计划数批复、查阅录后退批复和查阅录取结束批复
高考志愿录取顺序:普通类中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
对于采用单个志愿投档的,按照“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对于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在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分步投档录取办法。
高考志愿录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排序:将所有满足该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不包含前面批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分文科和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使每个考生都确定自己所处的位置。
2、检索(分档):将考生档案分到高校的数据库档案中。
由计算机将排好序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进行检索,检索到的考生,对其所填的各志愿高校依次进行检索判断。当某一高校已分得的档案数小于投档数时。
则将档案分到该校档案数据库,否则就对考生下一志愿高校进行检索判断。一旦检索到投档数未满的高校而被分档后,则不再对其后志愿检索。
3、投档:当该批次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档案检索完毕后,对分好的本批次档案定向投往高校。这个过程是一次性地同时完成的。
4、录取:高校根据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考生。
5、确认:高校将确定的录取名单通过网络回传给招生录取现场进行录取检查,一旦完成录取就办理录取手续。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