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工作,达到科学、规范、公正、严明的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的